托克遜縣盤吉煤業(yè)有限公司煤礦“2·11”頂板事故調(diào)查報告
副總經(jīng)理李小江負責公司所屬礦山企業(yè)的安全設施檢查、措施審批、隱患排查和整改落實等工作。
總工程師吳中明負責公司所屬礦山企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技術管理等工作。
安全生產(chǎn)部部長李增峰負責公司所屬礦山的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
(四)事故工作面情況
1.工作面布置
Z14-2W01綜采工作面位于中央一采區(qū)邊界向斜東翼,副斜井以西約1223m處,采用走向長壁后退式綜合機械化采煤,一次采全高,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工作面標高+1150-+1200m,地質儲量40.6萬噸,煤層平均傾角32°,厚3.27m,該工作面兩順槽2015年前已完成施工,工作面成“外寬內(nèi)窄”、“倒喇叭”形,兩順槽走向長度1035m,工作面斜長86m-107.8m,安裝有55架ZY9000/20/42D型液壓支架。
《Z14-2W01綜采工作面上端頭及超前段支護的安全技術措施》中規(guī)定在回風順槽下幫距離0.3m位置施工1排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鉸接梁支護,實際煤礦采用第56架基本液壓支架代替端頭支架進行支護,回風順槽超前支護采用4架ZY9000/20/42D型綜采液壓支架頂部焊接三角形斜梁(鋼板厚度20mm)的方式(見圖1)對巷道頂板進行支護。
圖1
2.事故地點情況
事故地點位于Z14-2W01綜采工作面回風順槽,距工作面23.5m超前支架處。
事故發(fā)生地點的超前支架已卸載,頂梁距離頂板最小距離0.7m,最大距離1.6m,超前支架底座前2.5m處有從支架頂部滑落的三角形斜梁,長1.82m,寬1.5m,高0.7m,重約900kg,三角形斜梁底座有焊印,支架頂梁上無螺栓孔,支架與三角形斜梁靠上幫處有一鐵質工具箱(見圖2);Z14-2W01綜采工作面存在19.1㎡的空頂范圍。其余詳見《現(xiàn)場勘查報告》。
圖2
3.回風順槽超前液壓支架改造情況
2021年2月1日至3日吐魯番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到該礦檢查時提出:Z14-2W01綜采工作面回風順槽未按設計要求進行支護。
2021年2月6日下午,王廣林(盤吉煤礦原董事長,2021年6月份被免去一切職務)組織召開支護方案技術論證會議,會議決定:Z14-2W01綜采工作面采用5架現(xiàn)有的ZY9000/20/42D型綜采液壓支架進行頂部加裝三角形斜梁,暫時代替端頭支架和超前支架支護工作面上端頭及超前支護段。安排屈生銀負責斜梁的制作,賽買提江·肉孜負責圖紙及現(xiàn)場監(jiān)督制作和安裝,綜采隊負責運輸、安裝,機運隊機修工郭瑞元和于全民協(xié)助進行井下焊接。
按照工作安排,機運隊于2021年2月6日-9日在礦井綜合維修車間加工了10套三角形斜梁,并于2月10日中班和2月11日夜班由賽買提江·肉孜監(jiān)督,于全民和郭瑞元在回風順槽采用焊接的方式將三角形斜梁固定在ZY9000/20/42D液壓支架頂部。
2021年2月26日,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托克遜縣盤吉煤業(yè)有限公司ZY9000/20/42D液壓支架應用于回風順槽情況說明》,確定ZY9000/20/42D型液壓支架的支護強度滿足使用要求;2021年2月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出具了《托克遜縣盤吉煤業(yè)有限公司煤礦安全設施設計修改變更通知書》,確定Z14-2W01綜采工作面上端頭和工作面超前采用ZY9000/20/42D型液壓支架頂部加裝可拆卸的斜梁進行支護的方式。
4.煤礦復工情況和勞動組織
盤吉煤礦自2021年4月10日因政策原因一直處于停工停產(chǎn)狀態(tài),2022年1月17日,盤吉煤礦向托克遜縣發(fā)展和改革委提出復工申請,1月19日開始進行井下隱患整改,1月26日縣發(fā)展和改革委組織了驗收,1月29日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同意盤吉煤礦復工復產(chǎn)。
事故發(fā)生前,Z14-2W01綜采工作面已回采381m,2022年復工復產(chǎn)至事故發(fā)生時,工作面推進了18m。
礦井實行“三八”工作制,早班9時至17時,中班17時至次日1時,夜班1時至9時,綜采隊早、中兩班各組織17人正常推進,夜班6人檢修,早、中班安排上端頭3人、移架工2人、采煤機司機2人、護纜工1人、下端頭4人、班組長2人、副隊長1人、帶式輸送機司機1人、液壓泵站司機1人。
二、事故經(jīng)過及救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