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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單位可以不批嗎?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9-01-03 08:57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專業(yè)解答]

不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沒有規(guī)定勞動者辭職需要用人單位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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