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資上海公司有一外籍高管,由美國總部派來臨時接管一段時間(4周),是否需要辦理就業(yè)證?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6-09-16 08:29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專業(yè)解答]
不需要,該高管應屬于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的情況。根據(jù)《外國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的相關辦理程序(試行)》第一條規(guī)定:“外國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指因下列事由入境,且在境內(nèi)停留不超過90日的:(一)到境內(nèi)合作方完成某項技術、科研、管理、指導等工作;(二)到境內(nèi)體育機構進行試訓(包括教練員、運動員);(三)拍攝影片(包括廣告片、紀錄片);(四)時裝表演(包括車模、拍攝平面廣告等);(五)從事涉外營業(yè)性演出;(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辦許可證書及工作證明后,再持許可證書及工作證明到市商委或市外辦申請辦理Z字簽證邀請函,該外籍高管再到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Z字簽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