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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莊礦“1.8” 煤倉墜人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9-20 10:18 來源:煤礦安全網

袁莊礦“1.8” 煤倉墜人事故案例分析

2009年1月8日凌晨5:04分,袁莊礦Ⅳ1采區(qū)集運機頭煤倉發(fā)生一起皮帶機司機墜入煤倉致死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9年1月7日夜班,機電科全科當班出勤62人,按正常分工,皮帶機司機吳忠到井下Ⅳ1集運強力皮帶機頭開皮帶。凌晨5:04分,與Ⅳ1集運機頭相鄰的Ⅳ2集運機頭皮帶機司機胡家華,發(fā)現煤倉內有燈光,立即停止Ⅳ2集運皮帶機運行,通知煤倉下口主皮帶機司機,停止主皮帶運行。接到報告后,礦立即組織指揮人員進行救護,隨后集團公司救護大隊趕到現場營救,經在煤倉內翻煤搜救、生命探測儀探查,在確認無生還的情況下,于8日早晨7:30分左右煤倉開始放煤,在放煤一分鐘后煤倉下方喂煤機口發(fā)現吳忠,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個人自主保安意識淡薄、冒險蠻干嚴重違章作業(yè)。吳忠沒有按照透眼措施規(guī)定匯報值班人員,而是自己翻過安全護欄,站在溜煤道上口進行透眼,不慎由溜煤道墜入倉內。

2、現場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柵欄沒有全封閉、煤倉上口沒有保險帶。

3、隱患排查不嚴不細,有死角、有漏洞、有盲點。

4、安全監(jiān)督檢查不到位。

5、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安全自主保安意識差。

6、職工聯(lián)?;ケ2坏轿?。

7、安全巡視流于形式。

三、防范措施

1、嚴格落實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對處理煤倉煤眼(溜煤眼)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落實,煤倉、煤眼、溜煤道上口等處的護攔、必須做到封閉、牢固、可靠,并配備保險帶。

3、加強對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監(jiān)管。盯住重點時段、重點環(huán)節(jié)、重點崗位及單獨作業(yè)人員,強化對安全環(huán)境、職工崗位操作行為和遵章守紀情況的巡查和監(jiān)管,及時發(fā)現和排查現場的安全隱患,要嚴厲打擊“三違”,制止職工的不安全行為。

4、提高技術對安全的保障力。每項工程要從設計時考慮使用的安全度,防止埋下安全隱患。

5、強化職工崗位培訓和教育。著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讓職工熟知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識別方法,知曉具體的操作程序和危險識別能力,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能力和對事故的防范能力,確保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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