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疃礦“5.8”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5月8日16時20分,許疃礦綜掘一區(qū)在82下專用回風上山作業(yè)時,工人王吉奎被從迎頭滑行下來的側式裝巖機輾在左履帶下,經(jīng)井下現(xiàn)場搶救無效死亡。
一、事故經(jīng)過
2008年5月8日中班,綜掘一區(qū)2隊出勤10人,4人開鏈板機、3人運料、3人負責側裝機運行。班長胡鳳亮開側裝機,劉亮和王吉奎在側裝機后收放電纜,約16時20分左右,胡鳳亮駕駛側裝機在距迎頭約8米處鏟好煤(矸)后準備后退卸煤時,突然感覺到側裝機下滑,于是就急忙用雙腳踩閘,制動無效,而且速度變快,一直下滑到距迎頭37米處撞到巷道右?guī)秃笸V沽讼禄?。在這一過程中,班長胡鳳亮在操作位置上不停地喊叫人員躲開,劉聽到喊聲,迅速向鏈板機側避開,王在躲避時摔倒,在距迎頭37米處被下滑的側裝機軋在右履帶下,后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該機隨機使用說明書中注明的正常工作坡度為±16度,而在井下施工的該回風上山坡度為15度。經(jīng)初步調查,該機的出廠自檢檢驗報告(批準日期為2007年11月3日,檢測報告編號:20070808139)中爬坡能力設計值為大于5度,實測情況為7度。 側裝機在該班裝載下行運行時,產(chǎn)生下滑,司機全力實施腳閘機械制動,但制動無效,釀成事故。
2、在該設備投入使用前,礦及有關部門沒有對其性能和使用進行系統(tǒng)學習和培訓,而且操作人員未經(jīng)考核,無證上崗。
3、在施工的寬4米、高3.3米的狹長的回風上山巷道內,鋪設有鏈板機、開關、材料、電纜等,加之該側裝機還要上下往返運行,沒有編制有關工作程序,作業(yè)區(qū)域雜亂,且無人監(jiān)護。
4、作業(yè)人員自主保安意識不強,應急處置不當。
三、防范措施
1、集團公司各礦要嚴格執(zhí)行(2008)淮煤安第50號傳真電文精神,在事故原因未查明前,立即暫停使用ZCD-100RJ側式裝巖機。
2、有關部門及使用單位在設備選型時,必須選用性能安全可靠和符合井下使用條件的設備,真正做到效率高、安全可靠。
3、在新設備的投入使用前 ,必須要制定和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做好應急處置預案,增強作業(yè)人員現(xiàn)場安全隱患的識別和防范能力。
4、加強和規(guī)范對新設備性能和操作要領的學習和培訓,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考核合格,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