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毛遂自薦”當先進
元月11日,淄礦集團鐵運處機務段職工李巖顯得格外高興,因為在今年企業(yè)的評優(yōu)中,由他推薦自己評選先進,被處里評為了“2009年度宣傳標兵”榮譽稱號。
評優(yōu)也能毛遂自薦?
鐵運處為了打破往年評選先進的模式,采用自薦、初審、查詢、公示、綜審和“三違”一票否決制的評選方案,首先由個人或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對照評選標準自薦申報,再由所在科室、段進行初步審查,進行公示,最后由處總結(jié)評比領導小組進行綜合研究確定。為了公開、公平、公正地評選出職工認可的標兵單位和標兵個人,在評選中,該處要求評選組成員不得對自己管轄的科室、基層各段的申報材料進行參評。對申報的標兵單位和標兵個人進行公示,超過半數(shù)以上者方可成為先進。
據(jù)了解,截止2009年12月底,全處共有9個科室、4個基層段、41名標兵名單進行了公示。
“通過改變評選方式,就是要真正把各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典型樹起來,讓職工心服口服,且學有榜樣,趕有樣板。此舉在全處營造出‘單位工作爭一流、個人工作爭第一’的良好氛圍。”該處處長亓愛國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