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礦難,從敬畏生命開始
以往的處理方式總讓我們覺得“以事為重”的成分多,相比之下,以人為本的人情味淡。礦難處理畢竟不是單純的經濟賠償,人命關天,逝去的生命也不能完全與補償金畫等號
12月8日,在山西洪洞“12·5”特大礦難3天后,搶險基本結束。礦山救護人員再次對煤礦所有巷道進行地毯式排查之后,山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孟學農聽取匯報時,首先提議與會人員全體起立,為遇難礦工默哀。當靜默的鏡頭掃過會場,所有的人為之一震。
次日,在礦難事故國務院調查組成立會上,臨汾市長李天太站起身說:“我愧對105名死難的礦工,愧對105個破碎的家庭,我代表市政府向忍受巨大悲痛的死難者家屬致以深深的歉意。”有細心的人注意到,會場上的會標使用了藍色。與以往的礦難處理不同,這兩個前所未有的場面,顯然讓人們在災難氣氛中,感到幾絲安慰。
這些年來,我們看慣了礦難的新聞,頻發(fā)的礦難甚至遲鈍了我們的神經。在記者們的采訪經歷中,看到的多是聲色俱厲的追究、痛心疾首的反思、言出謹慎的定性,還有討價還價的賠償、顧左右而言他的推卸,以及對新聞媒體煞費苦心的封鎖,對報道細節(jié)別有用心的計較,更遑論礦主喪盡天良的逃遁和地方官麻木不仁的敷衍。就是很難見到當事人、政府官員對事故中逝去的那些鮮活生命由衷的尊重與敬畏。甚至很多時候,他們連句道歉的話也難以開口。
很多情況下,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那些死難的礦工仿佛隨著他們的生命一道不復存在,他們,只是花名冊上的一個個名字和賠償金列表中的一組組數(shù)字。對于死難者家屬,地方也會組織人員做安撫工作,但安撫的目的不過是讓他們“穩(wěn)定”,不向組織提“過分要求”。在新聞報道中,往往也不忘加上一句“家屬情緒穩(wěn)定”———我們很難理解,在突如其來的死亡面前,情緒如何才能穩(wěn)定。
無疑,追究、賠償和處理都是十分必要的,況且逝者已去,生者還要繼續(xù)生活。但是以往的處理方式總讓我們覺得“以事為重”的成分多,相比之下,以人為本的人情味淡。
不久前,山西在全國率先提高了礦難賠償標準,每個死難礦工可以得到20萬元以上的經濟補償,應該說,這是一個進步,至少讓那些礦主可以從經濟角度更加重視安全。但是礦難處理畢竟不是單純的經濟賠償,人命關天,逝去的生命也不能完全與補償金畫等號。每次礦難,都有情緒激烈的讀者或網友提出過“降旗”、“設立紀念碑”、“官員道歉、引咎辭職”之類的呼吁,我們不應把這些建議完全當做情緒化的表達,其中有些是對礦難處理中的冷漠的一種過激反應。山西官員的這次默哀,贏得了理解和稱贊。據報道,臨汾將在礦難現(xiàn)場設置紀念碑,警示后人,同時將12月5日定為安全警戒日,每年在這一天開展安全生產教育。誠如是,那么這些死難礦工的血至少沒有白流。
再卑微的生命也應該得到尊重。反思礦難,讓我們從敬畏生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