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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板管理制度(寨崖底煤業(yè))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07-29 08:48 來源:煤礦安全網 頂板 制度 寨崖 煤業(yè)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頂板管理,保持我礦安全生產形式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的良好態(tài)勢,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經研究,特制定如下頂板管理規(guī)定:

  一、組織機構:

  1、為確保本規(guī)定的嚴格執(zhí)行,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xié)調頂板管理的各項工作,檢查、落實、考核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組 長:王亮生

  副組長:鄭軍、任志明

  成 員:薛永奇、馬浩朋、劉世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技術科,由任志明負責頂板管理的具體事宜。

  2、各采煤、掘進隊要成立相應的頂板管理和工程質量驗收小組,由隊長擔任組長。

  二、采掘工程頂板管理規(guī)定

  (一)技術管理規(guī)定

  1、在設計采掘工程前,地測部門必須提供可靠的地質說明書。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符合實際情況的作業(yè)規(guī)程。如遇情況變化,必須及時編制補充措施,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并貫徹學習。

  3、支護設計必須依據工作面頂?shù)装迩闆r及礦壓觀測資料進行計算,并根據工作面支護密度的計算,合理確定工作面支護形式及機頭支護形式。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所需各種單體柱、梁的型號、數(shù)量及備用數(shù)量。合理確定架設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強支柱管理,實行全承載支護、循環(huán)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幫措施,強化檢測,保證質量。

  5、沿空留巷,巷道設計與施工應避開集中壓力區(qū),施工時間必須在工作面停采、頂板動壓穩(wěn)定之后。

  6、所有掘進工作面,迎頭到永久支護之間都必須使用前探梁支護或其它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yè)。前探梁或臨時支護形式、規(guī)格、質量標準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7、掘進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須嚴把工程質量關,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標準》。

  (二)采煤工作面頂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頂板管理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有明確規(guī)定,其內容主要包括:工作面(包括上下端頭、超前支護)支護形式、規(guī)格;根據礦壓觀測資料進行支護密度、支護強度等計算;對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應有具體的說明;對于初次放頂、初次來壓、周期來壓、堅硬頂板、軟底板、過空巷或地質構造帶、工作面收尾等特殊情況要有專項頂板管理措施

  2、綜采工作面支護要求:

  (1)液壓支架必須嚴密接頂。頂板破碎、片幫嚴重時必須超前支護。在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移架。采煤與移架之間的懸頂距離,應根據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距離必須采取措施處理;

  (3)嚴格控制采高,嚴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護高度。當煤層變薄時,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護高度,必須及時調整支架的機械行程,使其高度與采高相適應。

  (4)當采高超過3米或片幫嚴重時,液壓支架必須安設有護幫板,防止片幫傷人;

  (5)工作面兩端必須使用端頭支架或增設其他形式的支護;

  (6)支架初撐力必須達到規(guī)定要求;

  (7)工作面安裝大型設備要有專門的起吊裝備,安裝時要有專門的頂板管理措施。

  3、采煤工作面兩巷超前及端頭支護要求:

  兩巷超前支護:

  (1)采煤工作面上下順槽距煤壁30米范圍內,必須進行超前支護,支護形式、排距、柱距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2)綜采工作面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超前支護)30m范圍內,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寬度不得低于0.8m,并設專人維護,以保持安全出口的暢通無阻。

  (3)超前支護單體支柱的支設要保證直線度,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過±100mm,在頂板變化處允許增加單體支柱。

  (4)兩巷超前支護使用單體支柱的工作面,必須對單體支柱進行壓力試驗,初撐力要求達到規(guī)定要求,達不到要及時進行維修處理。

  (5)超前支護單體支柱支設時單體支柱的注液閥、單體支柱手把與頂部牙口的方向要一致,單體支柱放液口要全部朝向非行人側方向。

  (6)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必須全部穿柱鞋,穿鐵鞋時所掛鏈子的方向要一致,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柱。

  (7)兩巷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必須采用硬連接裝置防倒,每排支柱相鄰兩柱的硬連接裝置固定聯(lián)在一起,每根支柱上一個防倒卡,用螺絲擰緊固定在單體上。

  (8)硬連接裝置固定位置原則上距底板不低于1.6m,根據使用單體支柱型號差異適當調整,但硬連接裝置不得影響行人。

  (9)硬連接裝置要保證連接牢固,并能根據支護情況進行調節(jié),確保支柱支護質量。

  (10)兩順槽超前支護以外巷道出現(xiàn)破碎、開裂、離層等現(xiàn)象時,要及時采取補強支護,并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1)要加強破碎機附近的支護,破碎機的一側必須留有暢通的人行通道,過往人員不得爬越破碎機。

  (12)當巷道超高時,必須用圓木或棚板接頂,接頂要接實,圓木或棚板的支設方向與巷道中線垂直,防止圓木或棚板打滾、歪斜。

  (13)單體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單體支柱在井下儲存3個月以上或使用超過8個月后,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必須再次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4)禁止用錘、鎬等金屬物體猛力砸打支柱任何部位,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采煤工作面使用不同類型的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5)超前支護不得超行程使用單體支柱,活柱量小于200mm時,應及時回撤,更換支柱,以免壓死支柱。

  (16)嚴禁在金屬支柱與金屬頂梁之間加木楔。

  工作面端頭支護:

  (1)工作面上、下端頭支護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2)兩巷錨桿、錨索的托板、鎖具必須在進入采空區(qū)前及時回收,以保證兩端頭切頂線的切頂效果,使用沿空留巷工藝的不回收。

  4、采煤工作面遇頂?shù)装逅绍浕蚱扑椤⑦^斷層、過老空、過無炭柱、過冒頂區(qū)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5、采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空頂作業(yè):

  (1)每組梁下有2根單體支柱初撐力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

  (2)切頂排連續(xù)兩處缺柱或懸頂面積大于10平方米以上不支戧柱、木垛的工作面;

  (3)有一架液壓支架發(fā)生自動降架且未采取有效支護措施的工作面。

  (4)液壓支架接頂不嚴,頂梁上方背有煤、矸。

  6、綜采工作面鋪設頂網時,頂網的材質、規(guī)格、鋪網范圍、頂網搭接方法、聯(lián)網方法及鋪聯(lián)網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或專項技術措施中做出明確規(guī)定。

  (三)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1、臨時支護管理

  (1)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2)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工作面控頂距做出明確規(guī)定。

  (3)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shù)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guī)定。

  2、錨桿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1200㎜,頂錨桿錨固力不小于10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5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于8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50N·m。

  (2)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100mm,孔深度不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mm。

  (3)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巖面,錨桿外露托盤的長度為10~50mm,錨桿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桿鉆機、風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5)錨桿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桿支護巷道,掘出后,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4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3、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交叉點、巷寬大于3m的工作面順槽、切眼,優(yōu)先選用錨索支護。

  (2)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巖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wěn)定的巖層中,當穩(wěn)定巖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長度不小于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于150mm。

  (3)錨索外露長度為150~250mm。

  (4)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緊力低于設計值80%時,必須重新預緊。

  (5)錨索張拉預緊力規(guī)定:φ21.8mm不小于180kN。

  (6)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mm,孔深誤差不應大于200mm,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3°。

  (7)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guī)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板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巖面。

  (8)錨梁網索聯(lián)合支護巷道錨索加強支護要緊跟錨桿支護到迎頭,落后迎頭一排錨桿不大于2m。

  4、井巷維修的頂板管理

  (1)在井巷維修前應進行現(xiàn)場頂板鑒定,確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并向維修人員貫徹。施工中明確頂板監(jiān)護人員。

  (2)巷道維修作業(yè),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3)維修巷道應由外向里逐段進行,回撤巷道金屬支架時應由里向外進行,嚴禁維修人員進入維修地點里側。

  (4)維修巷道前必須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設新支架前必須護好幫頂,防止幫頂漏巖(煤),翻一架給一架,嚴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終止作業(yè)。撤換支架的工作要連續(xù)進行,如不能連續(xù)施工,每次工作結束時必須背實幫頂。

  (5)擴大斷面和維修井巷連續(xù)撤換時,必須保證有在發(fā)生冒頂堵塞井巷時能撤出人員的安全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架進行,傾斜巷道維修要由上向下進行;巷道對頭維修時兩處都必須有安全出口,距離小于20米時停止一處作業(yè)。發(fā)生冒頂時必須木垛接頂。

  (6)支架巷道變形嚴重進行修復時,一條巷道嚴禁多頭施工。

  5、過斷層、裂隙帶和巖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巖暴露時間,減小頂板出露后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wěn)定性。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并噴漿封閉。

  (3)施工中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和安全檢查制度。要經常觀察圍巖穩(wěn)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面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采用U型鋼支架或U型鋼支架加錨網噴或錨索的復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護緊跟工作面迎頭。

  (6)采用鉆爆法破煤(巖)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盡量保持圍巖的穩(wěn)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制與管理,有冒頂危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提高支架對圍巖的支護能力,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松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采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巖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檐狀圍巖要及時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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