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401組“3·26”頂板傷人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jīng)過
2012年3月26日早班7時50分,掘進401組早班人員到達66106南順槽現(xiàn)場交接班,帶班班長周茂銀檢查迎頭頂板支護齊全,迎頭頂板正常,然后在迎頭施工17個眼,眼深1.6m,共裝40卷藥。10時30分開始放炮,炮后,帶班班長周茂銀用穿槍進行找頂,因放炮貨多,下幫高度不夠,先在上幫打2根水壓點柱(長2.5米),在第三根點柱未能打上的情況下,迎頭的張厚常等3人在上幫,石玉國與另1工人在下幫先出貨,準備再支柱。12時03分左右,迎頭頂板突然掉落一塊(1.87m長、1.3m寬、1.0m)厚矸石向下滾動,將張厚常、石玉國埋壓腿部、砸傷,造成張厚常右側多發(fā)性肋骨骨折伴大量血胸、肺挫傷,石玉國左脛骨骨折,構成重傷,損失工作600、190天。
二、事故原因
1、迎頭臨時支護強度達不到安全要求,措施規(guī)定4根點柱,實際只設2根點柱,是造成頂板垮落的直接原因。
2、66106S順槽受B7、B8槽煤采動影響,在應力集中動壓范圍,措施要求循環(huán)最大控頂距2.2米,制定控制頂板支護措施不能滿足動壓影響范圍的支護強度。措施沒有要求一次不能同時支護4根臨時點柱情況下,采取長短柱相結合的支護形式。
3、施工中已出現(xiàn)過一次草帽頂,施工單位沒有及時將信息反饋上來,未能及時采取縮小間排距等有效控制頂板措施。
4、掘進口礦、隊管理人員及機關職能科室,對現(xiàn)場存在的潛在安全隱患敏感性不足、重視不夠,沒有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及時變更支護形式。
5、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隱患排查不落實。
三、防范措施
1、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動態(tài)找凈頂板浮矸、活巖。
2、完善規(guī)程措施,及時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變化更改支護形式,明確大傾角下幫長短柱交替支護施工工藝,從技術源頭上確保安全生產(chǎn)。
3、強化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以嚴細實的工作作風落實安全責任,增強防控事故的敏感性、超前性、預見性。
4、強化現(xiàn)場的安全監(jiān)管,落實三班安全檢查責任,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