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礦“1998.3.18”提升事故案例分析
大興礦“1998.3.18”提升事故案例分析
1998年3月18日零點班,運輸區(qū)一隊機車組組長王××和推車工趙××、王×在井下作業(yè),1時30分大罐到副井下裝車平臺,內裝2個空車,王××與趙××將空車推出,趙××用木楔在罐內車出側打掩,之后他們三人共同將一回收鐵梁車推入罐內,王××去關罐門,并示意打點提罐,開車10多分鐘后聽到井筒內有響聲,有物體從井筒墜下,此時照明燈停了,王××立即打點停車,此時大罐提起130~140米位置。
事故原因:
1、這是一起典型的人為責任事故,裝有U型鐵梁的叉車沒有推到位,車輪沒有進入軌面的凹坑內,而且入車側又沒有用木楔打掩,提罐運行時,叉車在罐內向南側移動,造成鐵梁竄罐體,插入罐道橫梁間,由于撞擊力很大,U型鐵梁騰起后墜入井筒。
2、人車入罐后沒認真進行檢查是否到位,是否打掩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認真接受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堅決按規(guī)程辦事。
2、認真總結事故教訓,并以此為反面教材,全面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
3、嚴格落實各級責任制,重點地點,關鍵部位要嚴把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