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細則:
  (一)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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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質量標準化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

作者:佚名 2012-05-07 16:52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煤礦質量標準化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

  一、實施細則:

  (一)質量管理

  1、有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及各種制度考核記錄。

  2、有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有分析記錄及處理責任制。

  3、有工作面評估記錄,(區(qū)隊領導指揮生產記錄、班組長交接班記錄、新設支柱初撐力檢查記錄、乳化液配比記錄、按作業(yè)規(guī)程和質量標準標準執(zhí)行情況及制止“三違”作業(yè)情況、隱患整改情況、頂板事故事故分析報告)

  4、每月至少有一次地測預報,并有材料上報有關部門。

  5、有支護器材及柱壓臺帳。

  6、工作面圖板齊全,文字圖畫清晰。

  7、頂板無空頂及瞞頂現象。

  8、支柱初撐力達規(guī)程規(guī)定值。

  9、支柱要編號管理。牌號清晰。

  10、工作面不缺梁少柱,面中無空載支柱。

  11、支柱成直線,支柱迎山角度符合要求。

  12、單體支柱排距不超100毫米,工作面使用好四對八根長鋼梁、或六排雙楔梁。

  13、兩道超前支護煤壁側使用雙楔梁,兩道側20米范圍內打單排,10米范圍內打雙。

  14、工作面端頭支護柱壓不少于90KN,兩道超前支護柱壓不少于50KN。

  15、兩道超前20米范圍內支架完整無缺,高度不低于1.8米,且有0.7米的人行通道。

  16、切頂線支柱齊全,無空載和失效支柱,擋矸有效。

  17、采空區(qū)冒落高度大于1.5倍采高,且老塘懸頂面積大于2*5M2時有強支,強放措施

  18、工作面無空載支柱,回下的支柱及時打在切頂線上。

  19、兩巷高度不低于1.8米,人行道無浮碴。

  20、管線吊掛整齊,、大小線分開吊掛,電纜鉤統一標準,無積塵。

  21、工作面料場材料擺放整齊,分類碼放,有標志牌,回收材料歸類碼放,及時回收,工作面20米范圍內無其它材料。臨時料場及時歸類擺放。

  22、開關上架管理,二臺以上開關擺放成線,表面清潔,刮板機壓柱齊全,特殊地點加裝擋煤板。

  23、刮板機、皮帶旋轉部分加護罩。

  24、液壓支柱高度符合采高要求,不超高使用。

  25、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整個工作面失效支柱不超過3根。漏液、失效支柱及時更換。使用好防倒繩,工作面除老塘側外,其余三檔均須安裝防倒繩。

  26、支柱不連續(xù)出現3棵迎山或退山角度過大。

  掘進專業(yè):

  1、打眼、裝藥、放炮根據巖性預留斷面,巷道兩道平整,刷齊,無迎退山現象,底板平整,不托跟。

  2、巷道架棚架設符合要求,不得出現無腿窩和穿裙子現象。

  3、支加間距符合規(guī)程要求,不出現前傾后仰,調斜、立肩現象?,F場發(fā)現后立即整改。

  4、幫頂支護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程要求。不出現缺枇子、少木楔現象。

  5、文明衛(wèi)生區(qū)內不得出現積水,除料場外,距工作面10米以外不得出現雜物。

  6、料場材料碼放按文明衛(wèi)生區(qū)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7、巷道維修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無措施施工,按三違處理。

  8、記錄齊全。處理參照采煤專業(yè)執(zhí)行。

  9、安全設施使用齊全,有效。架棚巷道防倒棚裝置安裝合理,10米范圍內加固牢靠。撐木、拉條棚棚使用。

  10、掘進25度以上的上下山時,必須將溜(運)煤道與人行道分開,且行人側有防倒防滑設施。

  11、采取濕式打眼.發(fā)現干打眼,按“三違”進行處理。

  12、放炮前后30米范圍內沖洗巷道兩幫。工作面不得有積塵。

  13、圖板齊全,清晰、準確、懸掛位置合理,距工作面不大于200米,便于施工人員觀看。

  1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15、扒裝機(溜子、皮帶機)轉載點安裝噴霧裝置。

  16、水溝距扒裝機距離不超過5米,并保持水溝暢通,不得有雜物。

  17、臨時軌道鋪設符合要求。

  18、上下山安全設施齊全有效,使用好一坡三擋,、鋼絲繩必須叉接,堅持行車有行人制度。發(fā)現一處安全設施不合要求,罰款100元。

  19、礦用工字鋼、木料、接頂料、道軌分地點碼放,便于清查,不得出現混放現象,工具箱、放炮箱集中擺放,距工作面不小于100米。煤巷距工作面不小于70米。

  20、所屬區(qū)域內巷道無煤、巖塵積聚,及時灑水防塵。巷道內無雜物,無積水,無浮煤矸石,無零散材料,無衛(wèi)生死角。

  21、維修巷道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22、工作面三圖一表吊掛標準。吊掛高度符合要求。

  通防專業(yè):

  1、認真抓好通防標準化達標的管理工作,確保通防的標準化檢查達90分及以上。

  2、按期組織、參加標準化動靜態(tài)檢查,及時匯報檢查存在問題。

  3、制定防塵制度,細化防塵日期,杜絕煤塵堆積、粉塵飛揚現象的發(fā)生。

  4、做好各項記錄,記錄不規(guī)范。

  5、掘進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回風巷瓦斯達0.8%時嚴禁作業(y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達1.0%時嚴禁作業(yè),杜絕瓦斯超限作業(yè)現象。

  6、每月編制瓦斯檢查點次設置計劃,確定檢查地點、次數,嚴格按計劃進行檢查,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的發(fā)生。

  7、制定機電硐室、礦井系統巷道檢查瓦斯點次設置計劃,每周檢查一次。

  8、瓦斯排放嚴執(zhí)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規(guī)定》中的“三級”排放制度執(zhí)行。

  9、瓦斯檢查做到三對口,每日必須上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定,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10、爆破作業(yè)時應在“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進行瓦斯檢查,并嚴格執(zhí)行班組長、放炮員、瓦斯員“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11、采掘工作面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進行灑水防塵工作,掘進工作面實行放炮噴霧。

  12、下井人員按規(guī)定攜帶便攜儀,儀器發(fā)放室應有儀器發(fā)放記錄。

  13、按要求設置通防設施,設施設置規(guī)范,設施前后5米內無積水、淤泥,雜物。

  14、隔爆水袋設置位置、吊掛、數量、水量需符合規(guī)定要求。

  15、主要巷道風門必須涮漆、包邊沿口、并進行編號管理,表面清潔,風門連鎖必須齊全可靠。

  16、防塵管路系統健全,所有轉載點必須有噴霧裝置。

  17、采掘工作面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灑水點。

  18、風機安裝規(guī)范,裝置齊全,風筒吊掛整齊,無漏風(迎頭第一節(jié)除外)、無花接,無死彎、無擠壓現象。環(huán)環(huán)吊掛(特殊情況下視現場實際情況),風袋編號明顯、標志統一。

  19、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雙回路供電,有瓦斯電閉鎖和風電閉鎖。

  20、不出現無計劃停風,若出現停風現象,必須及時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21、瓦斯探頭靈敏可靠,安設位置符合要求,瓦檢儀、便攜儀完好使用。

  22、通風監(jiān)測系統應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監(jiān)測系統的正常運行。

  23、安全監(jiān)控系統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安全正常傳輸。

  24、井下每個生產水平必須設立消防材料庫,并備齊消防器材,消防庫應設置消防材料臺帳,消防庫通道與大巷軌道連接并確保暢通。

  25、所有凈化水幕霧化程度要好,封鎖巷道斷面積不小于85%,行人巷道做到無積水、不濕衣、處于工作狀態(tài)。

  26、所有通防設施必須落實到位。

  地測專業(yè):

  1、中腰線標注及時準確,無責任工程。

  2、巷道開門、貫通、停頭、復工、停采及工程進度等實行通知單制度。

  3、3000米以上貫通測量應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或工程要求。

  4、按標準要求配齊10種圖紙。

  5、礦圖內容、精度符合要求,圖上符號、線條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要求,并且3~6個月填繪一次。

  6、地測部門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采區(qū)地質說明書、回采地質說明書、掘進地質說明書。“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相符,內容達到要求。

  7、地質預報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有臨時預報。且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8、對礦井積水區(qū)、相臨礦井積水區(qū)、斷層、陷落柱的范圍、補給途徑清楚并有專門資料。

  9、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分析、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預報內容齊全,描述準確、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10、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不清楚地段要進行探放水,并有設計和措。

  11、堅持防治水安全檢查,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通風管理實行“四位一體”,安全站監(jiān)督執(zhí)行。

  調度專業(yè):

  1、以作業(yè)計劃為依據,組織指揮生產,按時填報各種記錄。

  2、 按規(guī)定時間和內容要求及時地向上級調度匯報班、日生產和安全情況,并做好記錄,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具體、按時填寫日報。

  3、調度室、會議室、值班、機房清潔整齊,物品擺放有序,設備、資料整潔、圖牌板、表格要醒目、整齊統一。

  4、用計算機處理生產調度報表及有關數據,并做到與公司、省局聯網。5、發(fā)生重大事故時,及時匯報有關領導,調動人力、物力、車輛,做好各項工作,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和追查處理。5、搞好調度室衛(wèi)生工作。每天打掃調度室。

  采煤精細化管理規(guī)定

  實施細則

  (一)質量管理

  1、有安全生產目標的各種制度,及考核記錄。

  2、作業(yè)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傳達考試有記錄及職工簽名。

  3、有三班現場支護質量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驗收記錄,內容真實。

  4、有現場地質預報,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并有記錄。

  5、工作面圖牌板齊全,標識清晰準確。

  (二)頂板管理

  1、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每米小于100毫米檢查。

  2、工作面頂板無臺階下沉,無瞞頂及空頂。

  3、工作面梁端至煤壁頂端冒落高度小于200毫米。

  (三)工作面支護

  1、支柱初撐力符合要求。

  2、支柱編號管理,牌號清晰。

  3、不缺梁少柱,面中無空載支柱。

  4、支柱成直線,支柱迎山角度符合規(guī)定。

  5、柱距合格均勻,偏差小于100毫米。

  6、排距偏差小于100毫米。

  7、工作面支柱全部穿鐵鞋,支柱鉆底量小于100毫米。

  (四)安全出口端頭支護

  1、端頭支護使用雙楔梁,并楔好弧形對楔,支柱初撐力大于90KN。

  2、工作面出口兩巷道超前支護距面10米范圍打雙排支護,10~20米打煤壁側打單排支護。

  3、上下兩巷自工作面煤壁向外20米支護完整。

  4、上下兩巷道距面20米范圍高度不小于1.8米,且有不小于0.7米的人行道。

  5、兩道超前支柱初撐力不小于50KN。

  (五)回柱放頂

  1、控頂距符合要求。

  2、切頂線支柱齊全有力,擋矸有效。

  3、采空區(qū)冒落高大于1.5倍采高,懸頂面積大于2╳5m2時有強支、強放措施。

  4、工作面特殊支護符合要求,水平楔每組不少于3個。

  5、工作面支柱全承載。

  (六)煤壁機道管理

  1、煤壁平直,不留傘沿。

  2、掛梁及時,端面距小于300mm,頂板破碎時有梁窩。

  3、煤壁點柱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

  4、機道內水平楔齊全,并用小鏈與梁聯掛。。

  (七)文明生產

  1)安全及防滅火設施管理達標。

  2)設備、材料管理達標。

  3)巷道凈高不低于1.8m,巷道衛(wèi)生管理達標。

  (八)煤炭回收

  1)一次采全高回收率達到要求。

  2)不丟頂底煤。

  3)浮煤清理干凈,在2平方米內,浮煤厚度小于50毫米。

  (九)機電設備

  1)泵站和系統完好,壓力和濃度符合要求,有配比檢查手段及記錄。

  2)溜子、皮帶設備齊全完好。

  3)超前20米無閑置設備。

  (十)安全管理

  1)溜頭(尾)、絞車有壓戧柱。

  2)行人跨皮帶處有過橋。

  3)支柱不超高使用,頂梁鉸接率大于百分之九十。

  4)工作面支柱完好,不漏液、卸載、外損,失效支柱不超過3根。

  5)支柱不連續(xù)出現3根迎山或退山角過大。

  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7)工作面遇條件變化有專項措施。

  掘進架棚支護巷道精細化管理規(guī)定

  實施細則

  (一)巷道基本工程

  1、打眼、裝藥、放炮根據迎頭巖性預留巷道斷面,巷道兩幫平直、刷齊;底板找平,無凹凸不平現象。

  2、架棚巷道架設符合要求,不得出現無腿窩及穿裙子現象。

  3、巷道高度、寬度、腿窩深度符合設計要求,允許誤差均不得超過±50mm。

  4、巷道支架不得出現前傾后仰,調斜、立肩現象。

  5、背幫背頂材料規(guī)格尺寸及布置位置、數量符合要求,不得出現支護材料失效現象。

  6、支架間距符合設計要求。

  (二)文明衛(wèi)生區(qū)管理標準

  1、本單位所轄文明衛(wèi)生區(qū)內不得出現雜物、積水、淤泥(積水、淤泥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

  2、擺放標準:料場材料擺放必須碼放整齊,按牌擺放,以不影響安全通道為原則。

  3、枇子、笆片按類擺放,且不能與其他材料混放。

  4、礦用工字鋼、木料、接頂料分開擺放,便于清查;礦用工字鋼碼放時同一規(guī)格的工字鋼碼放在一起,不得出現混放及兩頭參差不齊現象;笆片歸類、按捆碼放整齊,不得亂擺放;工具箱、放炮箱集中碼放,巖巷距離迎頭不小于100m,煤巷距離迎頭不小于75m。

  5、對回收材料變形及長度較長不易擺放整齊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專僻場地;并及時回收或按要求擺放。

  6、本單位所轄區(qū)域內管線吊掛整齊,各類小線集中吊掛,與大線分開;吊掛管線使用的電纜鉤必須統一,管線路清潔干凈,無積塵、無回彈物。吊掛點間、排距統一,小線拉緊、拉直,大線垂度一致。

  7、防塵水管、壓風管、排水管吊掛必須平直、集中、統一、無起伏、落地現象,迎頭管線吊掛整齊,管路無冒滴漏。

  (三)巷道維護

  1、維修巷道支護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嚴防頂板冒落傷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2、擴大和維修巷道連續(xù)撤換支架時,必須保證有在發(fā)生冒頂堵塞巷道時人員能撤退的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支架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步進行,并嚴禁人員進入維修地點以里。禁止分段同時施工。

  3、撤換支架前,應先加固工作地點的支架。架設和拆除支架時,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不連續(xù)施工時,每次工作結束前,必須接頂封幫,確保工作地點的安全。

  (四)設施管理

  1、跨越皮帶、溜子地點有穩(wěn)定的人行過橋。

  2、迎頭撅頂道、防倒棚裝置及安全點柱的規(guī)格尺寸符合要求,并齊全完好,且正常使用。

  3、掘進25度以上的上下山巷道時,必須將溜(運)煤運(矸)道與人行道分開,且在行人側有防倒、防滑設施。(防倒繩及地梁等)

  4、火工品管理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及《民用破物品條例》。

  (五)機電及運輸設備管理

  1、巷道內無失爆的電器設備,備用設備上架、掛牌。

  2、減速箱無漏油,連接筒螺絲齊全、牢固,筒內無雜物、連接輪連接件、套皮齊全、完好電機散熱效果良好。

  3、開關、設備擺放整齊、上線、上架、清潔、包機到人。

  溜頭、溜尾有合格的壓柱。

  4、開關按鈕、信號集中上架,齊全、靈敏、完好。

  5、皮帶托輥及防偏站輥齊全,機架編號,無跑偏現象。

  6、防偏站輥間距符合要求,H架不歪斜,底托輥朝向機尾,皮帶底部清潔,無浮煤矸、無雜物。

  7、溜頭與與皮帶搭接有過渡架,溜子鋪設平、直、穩(wěn)、不落鏈、不不出槽、不飄鏈,刮板齊全、牢固。

  8、溜子擋板齊全,擋板規(guī)格符合要求。

  9、溜子回煤坑要按規(guī)定清挖(每部溜子至少有3個,即溜頭、溜尾各1個,溜子中間1個)?;孛嚎右?guī)格長1m、深度0.4m、寬度與溜槽寬度相同。

  (六)通防管理

  1、各項綜合防塵設施齊全、完好、對位、正常使用。

  2、局部通風系統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風袋吊掛整齊,不漏風,無擠壓;風筒出風口距離工作面的距離及出口風量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

  3、防塵水管按要求布置閥門,手把齊全、完好。

  (七)安全文化宣傳

  1、圖牌板齊全、清晰、準確、懸掛整齊,便于施工人員觀看。所有特殊工種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施工人員熟悉規(guī)程措施的要求。

  2、本單位會議室、材料倉庫的辦公用品及備用材料擺放整齊。

  地測防治水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

  (一)測量部分

  1、中腰線標定及時、準確、無責任工程事故。

  1)巷道開工通知單要提前3天發(fā)送地測部門。

  2)重要巷道的開門應有標定工作設計圖。

  3)巷道開門時須對作為起算數據的上一級導線(點)進行檢測。

  2、3000米以上貫通測量應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或工程要求。

  3、堅持巷道開門、貫通、停頭、復工、停采及工程進度等通知單制度。

  4、貫通通知單應提前(巖巷20~30米,煤巷30~40米)發(fā)送施工單位、礦分管領導及技術、安全、通風等單位。

  5、煤礦必備的圖紙

  (1)井田區(qū)域地形圖(1:2000或1:5000)

  (2)工業(yè)廣場平面圖(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圖(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對照圖(1:2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圖(1:1000或1:2000)

  (6)井筒斷面圖(1:200或1:500)

  (7)井底車場平面圖(1:200或1:500)

  (8)礦井水文地質圖(1:2000)

  (9)煤層底板等高線圖(1:2000)

  (10)礦井綜合柱狀圖(1:2000)

  6、礦圖內容、精度符合要求,圖上符號、線條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要求,并且3~6個月填繪一次。

  7、各種防水、建筑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并有設計,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脅而不需留設煤柱的,應標有探水警戒線。

  (二)地質部分

  (1)礦井必須具備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補充勘探報告、儲量復核地質報告,并且經過驗收,結論明確,能夠指導生產。

  (2)地測部門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采區(qū)地質說明書、回采地質說明書、掘進地質說明書。

  (3)必須有由設計部門提供的經總工程師批準的“委托書“。

  (4)“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相符,內容達到要求。

  (5)地質預報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有臨時預報。

  (6)預報內容準確無誤,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7)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分析、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

  (8)預報內容齊全,描述準確、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9)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不出現誤報、漏報現象。

  (10)建立水文觀測系統,并按規(guī)定時間定期觀測。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設計、施工設計、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工作結束后有總結報告。

  (12)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不清楚地段要進行探放水,并有設計和措施。

  (13)對礦井積水區(qū)、相臨礦井積水區(qū)、斷層、陷落柱的范圍、補給途徑清楚并有專門資料。

  (14)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并有書面分析記錄。

  (15)礦井范圍內鉆孔經過注漿封堵處理,達到防治水要求,對封閉不良鉆孔要建立臺帳,揭露時要制定專門探放水措施。

  (16)對井田范圍內小窯進行調查、分析、記錄在案。并和相鄰礦井建立資料交換制度。

  (17)地質、水文地質原始資料建立臺帳保管安全可靠,有目錄、有索引。

  (18)儲量管理臺帳符合要求。

  (19)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有采后總結,計算其采出量、損失量、工作面回采率及水文地質情況。

  (20)堅持防治水安全檢查,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機電設備精細化管理規(guī)定

  實施細則

  (一)采、掘單位的機電工作范圍及職責:

  1、從采區(qū)配電點(含配電點設備)到工作面所有的設備,動力電纜、五小電器、信號電纜的安裝、回收,并負責管理。

  2、所有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修、測試、潤滑及故障排除。需機電科協助的,實行有償服務。

  3、閑置設備(含五小電器、溜子部件及其它電氣設備)拆除回收升井。

  4、設置專、兼職設備網員,保證所屬設備與機電臺帳相對應。

  5、負責工作面臨時排水,壓風管路的延伸、安裝、回收。

  6、積極開展機電組織布置的各項工作。

  7、建立健全設備包機制度,包機到人、責任明確,實行獎懲相結合制度。

  (二)運轉工區(qū)機電職責范圍:

  1、所屬機電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修、測試、潤滑及故障排除。如有困難申請機電協助解決的,要通過分管領導協調。

  2、所屬運行中的安全門、老虎口的檢查、檢修、更換。

  3、井下、地面、管轄區(qū)內的五小電器設備及控制線路的安裝、檢修、回收。

  4、主要運輸大巷及上下山、機房硐室的標準化工作。

  5、礦車、機車、電瓶車的維修、保養(yǎng)。

  6、運輸系統包括電瓶車、翻滾籠、皮帶機的管理、檢修、保養(yǎng)和清理及相應的安裝工程。

  7、負責編制本單位的年度大修計劃及大修措施的落實和資料整改工作。參與機電標準化檢查。

  (三)通風(修)工區(qū)機電職責范圍:

  1、負責瓦斯檢測系統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修、測試、潤滑及故障排除,拆除、回收及所屬電纜標準化整改。

  2、各采掘單位局扇及控制開關的初次安裝。

  3、二寸及二寸以下的防塵管路的設計、安裝、維護、標準化整改及回收。

  (四)設備領發(fā)回收程序

  1、領用單位必須到生產科辦理領用手續(xù)經分管礦長鑒字同意,重大機電設備必須經礦長鑒字同意,否則不準出庫。對于特殊情況下,礦值班人員簽字領用的設備,設備保管員及使用單位必須在設備出庫后的兩天內補辦正式出庫手續(xù)。

  (1)采煤工作面安裝、掘進頭開工應根據設計或礦調度會要求,提出需用設備計劃。交科領導審批。

  (2)因生產急需更換或領用設備,必須經科領導批準后,設備組方可發(fā)放設備。

  (3)各單位應由文書領用設備,否則庫管員有權拒發(fā)設備。文書要對設備進行檢驗,查看零部件是否齊全,是否達到完好標準,“MA”標志及設備銘牌、設備編號是否齊全,并對電動機、絞車、局扇等需通電試驗的設備應試運轉。

  (4)對供應科新進的各類機電生產設備,應及時通知驗收人員(經管科、生產科、機電工區(qū))共同到場驗收。若發(fā)現未經驗收而發(fā)放的設備,由經管科承擔全部責任。對主要設備的備品、備件,經管科必須足額庫存,確保配件供應。

  2、設備的入井:

  (1)對新購機電設備、電纜、配件、材料“三證”不全,沒有煤礦安全標志和安全標志號的嚴禁購買,嚴禁下井使用。

  (2)井下常用通訊電器設備,信號裝置,五小電器設備,通訊信號電纜,入井前須經過拆封,檢查驗收,不符合入井標準的不得下井。

  (3)井口把鉤工要嚴格把關,無“入井合格證”的(防爆電氣設備)嚴禁安排下井。

  3、設備的安裝:設備安裝前,安裝單位必須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試驗。

  (1)采、掘、運等流動設備的安裝由生產、技術部門于一月前向安裝單位提出設備和安裝計劃。安裝單位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設計說明書和機電設備安裝工程質量標準施工,禁止未經檢修和設備倒裝。

  (2)安裝機電設備的巷道、峒室等井巷工程,必須經機電工區(qū)、運轉工區(qū)、生產技術科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實施安裝。

  4、設備安裝竣工后的驗收、移交:機電設備安裝竣工后,安裝單位應及時通知生產科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并進行試運行,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xù)交付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不得移交生產,并限期由安裝單位繼續(xù)處理。無特殊原因預期處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罰款50元,造成影響生產的從重處罰,處理好后再按以上規(guī)定移交。

  如遇特殊情況或因生產急需,經上級領導同意,設備急需投入運行,但又有部分因客觀條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時達不到規(guī)定標準要求而又不影響安全生產的設備可先交付使用,辦理臨時交接手續(xù)接收單位不得推諉,由設備管理員記錄好所存在的問題,由安裝單位承擔設備不完好的責任并待條件具備后繼續(xù)處理,直到驗收合格辦理正式手續(xù)移交為止(如條件具備使用單位愿意自己處理也可以),特殊情況下使用單位、生產科進行裁決。此種設備投入運行后,設備管理員及使用單位要加強檢查、管理,作好記錄,安裝單位要抓緊,催促供應部門落實材料配件等,盡快處理合格,不得無限期的拖延時間,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事故。設備安裝驗收后安裝技術資料和驗收單存入設備檔案。

  5、設備的回收:

  (1)設備的一次性安裝,按照設備安裝條款執(zhí)行。由安裝單位、庫管員、使用單位共同鑒定,一次交接后,直到回收。安裝后的設備,由使用單位負責,并由使用單位回收交設備組。

  (2)凡回收的設備,缺絲少件的應在回收單上注明,損壞的配件應交舊。

  (3)設備的非一次性回收原則上是誰使用,誰管理,誰回收。

  (4)凡井上、井下不用的需及時回收的特種設備(包括:空壓機、重配設備、壓力容器、水泵及各種線路等)及電器設備(如:防爆開關、電動機、局扇、電纜等)應及時由使用單位回收。特種設備由機電工區(qū)、生產科臨時安排回收。

  (5)開關架、接地線、接地極、標志牌、電纜鉤等回收交機電工區(qū)設備庫。

  (6)設備回收后應及時到設備組辦理回收手續(xù),并按設備組指定的地點存放,嚴禁亂扔亂。

  (7)采煤工作面縮面或轉點,機電設備的回收按礦規(guī)定的日期和責任范圍,由使用單位負責按期完成。

  (8)凡上井設備從上井之時計算,必須在24小時之內交到機電工區(qū)指定地點。

  (9)井下機電設備不許直接轉用,特殊情況必須轉用時,必須經專業(yè)技術人員鑒定,分管領導批準并到設備組辦理手續(xù)后方可。

  (10)設備材料轉交后,其維護、回收工作由現使用單位負責。移交過程中,設備組應將待回收設備向回收單位交代清楚,按達成協議下回收通知單,回收要及時。

  (11)裝運設備的礦車、平板車進入機電工區(qū)大院后,應及時卸車并將礦車、平板車推出機電工區(qū)大院。運轉工區(qū)對各工區(qū)裝車回收的設備應及時打上井,對裝車打上井的設備并要做好統計記錄,嚴禁丟失。

  (12)除了一次性物件、其它領用物品嚴格按“以舊換新”執(zhí)行。

  6、設備的更換、使用維護、定期檢查及檢修

  (1)設備的更換原則上由使用單位負責,特殊情況下由使用單位向機電工區(qū)提出報告,機電工區(qū)再匯同生產科及有關領導研究確定。使用單位確因技術水平低,需機電工區(qū)人員協助處理的,使用單位維護員必須向礦調度室匯報清楚,由調度室具體安排。設備使用單位維護人員必須積極配合機電工區(qū)進行處理,直至處理好為止。

  1)各單位在帳設備,由本單位負責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和維護。嚴禁違章使用設備,嚴禁只用不修,拼設備。

  2)各單位在帳設備必須達到《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使用單位按排專人定期或不定期對設備使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并把檢查情況反饋到相關單位,各單位對查出的隱患必須在規(guī)定之日內處理,否則按獎罰規(guī)定進行處罰。

  3)各單位使用和管理的設備,嚴禁擅自拆套,不得丟失、埋壓和私自調配(正常設備磨損除外),違者追究設備區(qū)長及分管人員責任,并予以經濟處罰。

  4)對井下各單位各類設備(尤其指開關、水泵)的備用臺數一般不得多于1臺,特殊條件的經礦領導批準可備用2臺,對備用設備要切實做好保管保養(yǎng)工作。保管不善出現問題予以經濟處罰。

  5)備用設備、備品、備件必須擺放整齊、清潔衛(wèi)生,嚴禁放在積水、淋水及雜物處。嚴禁將備品、備件亂丟、亂放,否則予以處罰。備品、備件的領用實行以舊換新制,機電工區(qū)設備組應及時登帳,監(jiān)督各單位及時回收舊備品、備件。

  6)各使用單位要保持設備、電纜清潔衛(wèi)生,設備及電纜上不得有積塵等.設備要擺放整齊,2臺及2臺以上五小電器要集中擺放,嚴禁落地,電纜吊掛整齊不得交叉盤圈;各種安全保護設施齊全完好,嚴禁甩掉不用。

  (2)各使用單位認真搞好設備管理,建立設備臺帳,做到數量清、狀態(tài)明,設備管理網員每旬必須和機電設備組核對本單位設備使用情況。

  (3)各單位對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嚴禁設備頻繁起動、帶病和超負荷運行,堅決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等現象。要愛護設備,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場所,清潔、整齊,搞好安全生產。

  (4)機電設備包機制:所有設備操作司機和維護員都必須實行包機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各單位主要設備必須懸掛包機人員名單,各崗位要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現場交接班制度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等,不得擅離職守。

  1)機電設備必須實行包機(修)制,每月定期召開包機(修)業(yè)務分析會。

  2)包機(修)組由各單位的設備區(qū)長和維護人員、操作司機組成,把機電設備、環(huán)境衛(wèi)生分別包到每一個人,做到掛牌留名,各負其責,三班要做到包運轉、包完好、包衛(wèi)生、包標準化達標。

  3)包機(修)組必須備有合格的足夠數量的備品備件。包機人員必須保持設備及其備品配件不得丟失損壞。

  4)包機人員必須經常進行技術學習,對設備要會維修、會操作、會排除故障,要懂原理、懂結構、懂設備的性能。

  5)人員必須經常巡檢設備的運行情況,使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tài)安全運轉,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機(修)組的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每月由包機(修)組長召集一次業(yè)務分析會,總結經驗,布置任務,表揚先進,分析并指出存在的問題。

  7)機(修)組長必須選思想好、工作能力強、技術熟悉的骨干分子擔任。包機(修)組長有人員調動權和工作表現的考核權。

  (5)各單位固定設備必須有運轉(行)記錄,三班制崗位司機、維護人員必須有交接班記錄,記錄要清楚、齊全;記錄薄要清潔、完整,不準亂寫亂畫,更換下來的要專人統一保管,并至少入檔貳年。

  (6)各單位維護員要認真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并做好記錄,不得亂寫亂畫,缺頁少張。維護員要腿勤、眼勤、手勤,要堅持預防為主,充分利用維護時間把設備故障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之中,要使設備保持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靈敏可靠,防爆設備不失爆,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做好記錄,不合格的不準使用,損壞的及時更換,以確保安全運行,否則將按設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罰款。

  (7)設備使用單位不得損壞、埋壓、丟失設備,否則按設備的價格及損壞程度折價賠款;不得擅自調換、拆套設備,如需折除、移交,必須事前通過機電科,并到設備組辦理拆除、移交手續(xù)。

  (8)各工區(qū)要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工作,建立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制度,嚴格執(zhí)行并要做好加油換油記錄,各重要設備建立潤滑卡片,切實做好潤滑管理工作。

  (9)設備的潤滑機構:各工區(qū)要配備兼職潤滑網員,潤滑油必須化驗合格,由供應科專物盛放標明牌號,專人妥善保管,定量發(fā)行,嚴禁不合格的潤滑油投入使用;如因油脂不合格,將潤滑機械造成部件損壞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視情節(jié)、損壞程度予以罰款。

  (10)設備發(fā)生事故,各單位應及時回報機電科,機電科應匯同安監(jiān)站等有關部門和領導,認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業(yè)企業(yè)機電運轉事故管理辦法》嚴肅處理,并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對所出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責任,并提出處理的建議或意見,對隱患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要加重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7、設備現場管理

  (1)設備組現場管理辦法

  1)對生產單位井下供電線路要勤檢查、勤維護。對采區(qū)供電各分支線路系統絕緣低于5KΩ,要停頭檢查、搖測;機電科設備管理員發(fā)現分支線路系統絕緣低、頻繁掉電現象要匯報調度室做出停頭檢查決定。對井下閑置備用開關、電纜,各單位要在安裝投用前進行搖測,對低壓開關一次側對地絕緣低于5MΩ,二次側低于0.5MΩ,電纜絕緣低于5 MΩ的嚴禁使用。

  2)使用單位領導要加強對井下設備的現場管理,加大動態(tài)管理的力度,保證每天至少要有一人下井,下井人員及時將現場隱患問題通知現場維護人員予以整改,對當場不能整改的,寫整改通知單,及時反饋給礦領導,通過調度會下發(fā)給各單位。

  3)加大對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好每旬的動態(tài)檢查及抽查,及時做好設備管理的考核上報工作。

  4)進一步加大設備管理的獎罰力度,對動態(tài)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設備組及時開具罰款單執(zhí)行處罰;對隱患整改不徹底、不及時、不整改的予以重罰。對回收設備因丟失、損壞以及違反機電管理若干規(guī)定中相關項目的依據獎罰規(guī)定予以罰款。對現場管理秩序良好、整改徹底、及時的單位要適當獎勵。

  (2)現場設備管理標準細則

  1)不得任意損壞設備或電纜標志牌。

  2)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3)各種保護(漏電、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電機綜合保護、保護接地等)不得任意甩掉不用。風電、瓦斯電、檢漏、皮帶機綜合保護等保護試驗應及時試驗。

  4)不得隨意調整開關整定值;電氣開關與實際負載要相匹配。

  5)嚴禁用銅、鋁、鐵絲作保險絲。

  6)三臺以上電氣設備必須設立合格的局部接地極。

  7)電氣維護人員要配帶便攜儀下井。

  8)嚴禁帶電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帶電檢修設備。

  9)嚴禁在開關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各種電氣設備嚴禁全負荷起動。

  11)供電系統需要增加負荷時,施工單位必須到機電工區(qū)提出申請;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增加負荷。

  12)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出線、負荷側進線;磁力起動器嚴禁小喇叭口引出動力線。

  13)嚴禁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的機械閉鎖不起作用。

  14)電纜(10㎜²及以上)在使用過程中嚴禁發(fā)生炮崩等事故。

  15)井下使用煤電鉆電纜不得破損。

  16)各工區(qū)回收上井的開關、電纜(10㎜²及以上)、負荷線、五小、JDB、綜保插件等應上交機電工區(qū),不得放在本工區(qū)。

  17)因生產損壞的機電設備配件(如開關本體等)在更換新部件后,兩天內必須交回機電工區(qū)或修理車間,并到設備組消帳。

  18)嚴禁玩忽職守,對設備不按規(guī)定保養(yǎng)、維護或操作。

  19)井下閑置的機電設備,接到回收單后,二天之內回收上井送交機電科指定地點,并到設備組消帳。

  20)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轉用機電設備(包括電纜、五小電器)。

  21)凡上井設備其零部件符合下井時的數量,不得丟失件。

  22)嚴禁私自拆卸使用設備。

  23)不得隨意改動機電設備性能。

  24)嚴禁私截電纜。

  25)鐵絲吊掛電纜、帶電電纜盤圈及8字型、電纜要按標準吊掛。

  26)各種電纜砌入風墻要使用好護套。

  27)井下嚴禁私自拆卸礦燈。

  28)嚴禁開關不上架,五小件不集中擺放或拖地。

  29)嚴禁防爆設備無證下井。

  30)嚴禁機電設備潤滑不當造成事故。

  31)嚴禁隱瞞機電事故。

  32)嚴禁燒毀電動機。

  33)四小線吊掛整齊,運輸道及煤巷掘進頭應首選皮電纜鉤在巷道中間拉鐵絲吊掛;主要開拓巖巷,應選鐵制電纜鉤且與動力電纜分側敷設,電纜鉤間距為2m。如在同側下方敷設動力電纜,大小電纜鉤應上下對齊布置,間距滿足規(guī)程要求。五小電器集中上板管理(含皮帶保護)且牌面整潔,規(guī)格應相同。

  34)各單位維護范圍內設備出現問題,本單位處理不好,需由機電人員處理的,由礦調度室安排。

  35)臨時絞車必須實行四壓柱、兩戕柱(不得使用單體支柱代替)。

  36)斜巷絞車主鉤頭要堅持使用護繩環(huán)。

  37)斜巷運輸必須配備絞車驗繩記錄和安全設施檢查試驗記錄,且填寫規(guī)范。

  38)斜巷地輪滾動靈活、可靠。

  39)礦車車廂和底盤無嚴重變形,底盤無開焊、車廂無洞;碰頭、螺栓、銷子、油堵齊全完好;鉤頭、鏈環(huán)磨損不超標。

  40)平巷、斜巷人行車必須時刻保持完好,斜巷人行車必須使用專用馬蹬與大鉤頭連接;必須使用專用人行車信號、不得隨意交與無證人員打點。

  41)人行車包機人每天必須對人行車的車體、車軸、手動機構、制動系統進行詳細檢查,進行一次靜止手動落閘試驗;每月進行一次靜止松繩落閘試驗及人車的調整工作,并認真作好記錄;

  42)工作面25kW以上絞車的一次性安裝、回收由機電工區(qū)負責。

  43)絞車硐室嚴格按設計施工。高度不得小于1.8米,絞車突出部分距軌道不得小于500mm。距巷道幫或支架不得小于600mm。硐室支護達到合格品。

  44)各工區(qū)主管區(qū)長對設備管理負全責,每天督促檢查,落實維護員的工作情況及設備運行情況,每天必須保證采掘運設備90分鐘的集中檢查維護時間和交接班期間的30分鐘的檢查維護時間,保證維護員對設備檢修巡視維護的足夠時間。凡因維護員檢查巡視時間得不到保證而造成機運事故影響生產,由主管區(qū)長承擔主要責任,罰款亦應承擔。

  45)維護班長對本單位設備應大膽管理,對維護員的工資有一定的二次分配權利,各工區(qū)應予支持。

  46)乳化液泵站

 ?、俦皿w不漏油、運轉時無異常震動、油質清潔符合規(guī)定。

 ?、谌榛簾o皂析現象、配比濃度3-5%;低壓過濾器性能良好;蓄能器充氧壓力符合要求。

 ?、郾Wo裝置齊全動作可靠、儀表指示準確。

  ④各連接管及吸排軟管不得有泄露、折疊損壞現象。

 ?、菡_\轉時不得用安全閥代替卸載閥、箱體油溫不得超過70度。

  (3)電纜管理制度

  1)動力電纜由機電科統一管理,設備管理組對井下電纜實行專職、專業(yè)管理,負責井下電纜發(fā)放、審批工作。

  2)井下各采掘頭、面必須有供電設計,采掘工區(qū)以此向機電科提報電纜領用單據;臨時線路必須由供電技術員批準。

  3)機電工區(qū)設備管理組負責電纜領、發(fā)、修補、驗收、壓號及帳、卡、圖牌板的管理,并統計消耗情況,提出電纜增補計劃,供應科進貨,設備管理組領取。

  4)新電纜和檢修好的電纜,兩頭必須壓號,標明電纜長度、規(guī)格、編號,使用中的電纜嚴禁截斷,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科長及技術員批準。

  5)閑置電纜及更換后的破舊電纜,由使用單位于3-5日內回收上井,及時交設備管理組。

  6)采煤工作面的電纜應依安裝后移交的電纜數量隨回采進展,逐步回收上井,更換電纜必須以舊換新,新電纜下井后,舊電纜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還。

  7)凡由設備組發(fā)出的電纜,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水浸和耐壓等試驗并符合規(guī)定要求,憑試驗記錄開據“下井合格證”,并由檢試人員簽字,方可下井。井口把鉤工必須禁止無證電纜入井。

  8)井下電纜的敷設、吊掛,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要求,采掘頭、面十五米內的電纜必須有保護措施(不能吊掛部分)。

  9)壘砌穿有電纜的風墻時,施工單位必須給電纜留出孔洞,并加裝鐵管護套并封堵。

  10)巷道施工改棚、透窩點附近2米的電纜必須制定安全保護措施,經礦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11)電纜變更使用單位或新安裝頭、面轉入生產,移交單位將設施修整完好,由生產科組織交接雙方和設備管理組到現場清點數量,辦理轉帳手續(xù)。

  12)使用中的電纜要有專人負責檢查、維修,并做好記錄。

  13)使用中的電纜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按時進行試驗和測定,不合格者要及時匯報處理。

  (4)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小型電器(煤電鉆、電鈴、防爆燈、按鈕、各種接線盒)由機電工區(qū)設備組統一管理,下設兼職小型電器管理人員負責小型電器的領、發(fā)、試驗及帳、卡、圖牌板管理;現場使用情況檢查,統計消耗情況,提出進貨計劃。保證五小電器的安全使用,提高材料復用率,降低噸煤消耗。。

  1)各單位領用小型電器,經生產科同意分管礦長審批,小型電器兼職管理員依單位實際在用情況發(fā)放或更換,新安裝頭面的小型電器按供電設計要求一次性供給。

  2)五小電器下井必須有檢查、修理、試驗、驗收記錄,并有檢試人員的簽字,確認合格后,由設備組簽發(fā)“小型電器下井證”和兼職防爆管理員簽發(fā)的“防爆合格證”方可領用下井,無證的小型電器井口把鉤工禁止下井。

  3)拆除閑置損壞的小型電器,使用單位在二日內回收上井,交設備管理組。

  4)小型電器的報廢,由小型電器管理員提出報廢申請,經設備管理組及分管領導、技術員鑒定批準后,方可報廢。

  5)各使用單位必須設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小型電器的領用。

  6)更換小型電器設備一律采用以舊換新,凡交回的小型電器零部件必須齊全,否則按規(guī)定罰款。

  7)小型電器變更使用單位或新安裝頭面轉入生產,移交單位將設備修整完好,無失爆,由交接雙方和設備管理組到現場清點數量,辦理轉帳手續(xù)。

  8)在用小型電器,各種小電纜的安裝、吊掛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規(guī)定;小型電器管理人員負責全礦井下小型電器檢查,發(fā)現失爆向設備管理組匯報并于當天向使用單位下發(fā)“安全隱患整理通知單”,并進行復查;發(fā)現吊掛不合格、不完好等問題,應通知有關單位及時處理。

  (5)小絞車的安裝和使用

  1)絞車提升中心線和軌道中心線應當重合,必要時需增設導向輪。做到:不爬繩、不咬繩、不跳繩,排列整齊,安裝平穩(wěn)、牢固,方便操作。

  2)掘進上山,倒拉牛絞車,所用的導向輪直徑應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導向輪可在耙裝機上生根固定或用支桿固定。工字鋼,迎山角為65°—75°,頂底有窩,生根牢固。掛導向輪所用的繩套,同礦車連接所用繩套的技術要求相同。

  3)使用期超過3個月的絞車,用砼基礎固定。其規(guī)格質量,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的技術參數要求。

  4)臨時絞車,必須用四壓兩迎四錨固定。迎壓柱圓木小頭直徑不得小于ф180mm,迎山角為65°—75°。地錨用直徑不小于ф30mm的圓鋼,若用道軌制作必須退火。入地深度不得小于800mm。每個地錨要用ф12.5mm的鋼絲繩兩圈,元寶卡兩個,同電絞底盤緊固在一起。迎壓柱、地錨要牢固可靠。

  5)鋼絲繩生根要牢固,端頭要捆扎。板卡螺絲要齊全、緊固,繩頭留長不能超過100mm。

  6)絞車纏繩,嚴禁超量,滾筒余繩至少5圈。

  7)絞車入井一年后,必須上井檢修,嚴禁超期使用。

  8)絞車部件、附件齊全、緊固靈活,不缺油,不生銹,不失爆。

  9)車輛掉道時,嚴禁利用絞車硬拉硬拖。

  10)絞車閘皮缺斷、磨損厚度超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或磨及鉚釘時,立即更換。

  11)斜巷絞車,嚴禁不帶電放車和懸鉤操作。

  12)在上車場下放車輛時,絞車要收緊余繩,上車場余繩超量要嚴禁放車。

  13)小絞車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兩落實”。

  三好:絞車備好巷道支護規(guī)格好、軌道質量好。

  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有地滾和軌道防滑裝置、有躲避硐室、有聲光兼?zhèn)湫盘枴?/p>

  兩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修制落實。

  14)小絞車司機上崗必須做到“五不開”:絞車不完好不開;二、鋼絲繩打結、斷絲,銷、鏈、繩套不合格不開;三、安全信號設施不全不開;四、超掛車不開;五、信號不清不開。

  (6)鋼絲繩及連接裝置

  1)鋼絲繩規(guī)格、型號的選擇,要符合《規(guī)程》及絞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參數要求。

  2)使用中的鋼絲繩要根據《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檢查和更換。

  3)鷹咀式礦車之間的連接:斜巷,雙鏈環(huán)連接;平巷,單鏈環(huán)連接。凡未用的鏈環(huán),一律掛在鷹咀鉤上。

  4)鉤頭與礦車之間用帶絲扣的馬鐙連接。馬鐙的安全系數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5)銷孔式礦車用插銷、鏈環(huán)連接。插銷必須有定位或防回松裝置。

  6)礦車的插銷、鏈環(huán),嚴禁它物代用。

  7)斜巷除人車外,都必須使用保險繩,其長度要與串車長度相匹配。保險繩和鉤頭之間的連接:可穿過雞心環(huán)后插接,插長3.5個捻距,也可用3個元寶卡子卡接,卡距150mm左右,繩頭要捆扎,留長50mm左右。插、卡接都必須使用雞心環(huán)。保險繩和礦車尾端用卸扣連接。

  8)卡接、插接的鋼絲繩鉤頭,都必須有雞心環(huán)。插接繩頭的插長不得小于3.5個捻距??ń訒r元寶卡不得小于4個,卡距150mm左右。繩頭要捆扎,留長50㎜左右。觀察卡和相鄰的受力卡之間的兩股繩應留30mm左右的間隙。

  9)絞車鉤頭、元寶卡、馬鐙匹配情況見下表:

  絞車型號ф1.2m55kw40KW25KW11.4KW

  鉤頭馬鐙型號10T6T5T5T3T

  鉤頭繩卡數6個4個4個4個4個

  保險繩馬鐙型號5T3T3T3T2T

  (7)鋼絲繩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各種絞車鋼絲繩必須建立巡回檢查制度,并有專人對使用情況進行詳細檢查,設立檢查登記簿,認真及時記錄。

  2)各種絞車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選取鋼絲繩型號,按照實際所需長度進行領取、更換及試驗。

  3)鋼絲繩的檢查記錄必須有下列內容:鋼絲繩使用天數、一個捻距內斷絲數、銹蝕情況、檢查時間、檢查人姓名和其他一些必須引起注意的問題。

  4)在斜巷中必須設有足夠的地滾輪,其標準以鋼絲繩不拖地為標準,凡是拖地處要設地滾。

  5)立井提升用的鋼絲繩除加強嚴格檢查外,必須定期 涂油;每天對繩和罐耳進行全面檢查一次。

  6)新安裝絞車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有驗算說明書,其一切技術數據都要符合《規(guī)程要求》。

  7)鋼絲繩的使用、保管、更換必須以《規(guī)程》第405—408條的準則,結合使用具體情況,1.6m以上絞車鋼絲繩必須寫出書面換繩報告,由礦長批準后方可進行更換。

  8)更換下的鋼絲繩及時送到地面,卸在指定地點以備復用。

  9)傾斜巷道使用的鋼絲繩如果一端不符合要求而另一端很好,有使用價值,可進行調頭使用。

  10)平巷11.4KW絞車使用的鋼絲繩,在一般情況下可以用舊繩代替。

  11)凡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必須遵守《規(guī)程》第409條規(guī)定。

  12)斜巷中使用的鋼絲繩要加強維護,避免礦車軋繩,若發(fā)現礦車軋繩及時截掉另卡,以防斷繩造成事故。

  運輸專業(yè)精細化管理規(guī)定

  實施細則

  一、一般規(guī)定

  (一)軌運工作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設備設施(小絞車、電機車、充電機、軌道、一坡三擋等)定人定期檢查維修制。保持完好狀態(tài)。軌道運輸設備綜合完好不低于90%,小絞車、小電瓶車完好率90%。在用的電器設備和防爆小型電器不失爆。

  (二)把鉤工上崗必須做到“五不掛”:

  1.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可靠不掛;

  2.信號聯系不通不掛;

  3.車裝的不標準不掛;

  4.聯接裝置不合格不掛;

  5.電絞眼有人不掛。

  (三)絞車、電機車司機、把鉤(押車、跟車工)信號、充電等要害工種必須持合格證和許可證上崗作業(yè)。

  (四)設備和安全設施一律編號使用,一般由使用單位領取、安裝、維護、回收、移交。

  (五)工作面兩道的絞車、信號、安全設施、軌道等由采掘區(qū)隊管理。兩道以外屬運轉工區(qū)管理。

  (六)安全設施,軌道設施隨設備一塊移交,由礦生產科、機電工區(qū)會同運轉工區(qū)主持并辦理交接手續(xù)。工作面準備期間兩道的軌道安全設施調整、安裝、維護、管理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七)設備、設施,嚴禁偷盜和亂拆、亂卸。所屬單位至少每兩天安排專人檢查一次,并記錄齊全。

  (八)嚴禁扒車、蹬車、跳車,非乘人車輛,嚴禁乘坐人員。

  (九)運送超高、超長、超重物,要有特殊措施,且捆扎牢固。運送超長物要用專用的多環(huán)鏈連接。如用它物代用,須寫措施經分管技術領導批準。

  (十)嚴禁人和危險品、人和物料同車同罐運送。

  (十一)車輛運輸必須有跟車工,但只限一人。除緊急情況外,非跟車工不得發(fā)送信號。

  (十二)司機、跟車工、信號工和把鉤工等必須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

  (十三)要害工種違章按礦發(fā)文件執(zhí)行。

  (十四)運轉工區(qū)要做到技術資料齊全、完整,有礦井運輸系統圖,有圖、牌板及設備維修、大修、試驗、運行記錄。

  (十五)嚴格執(zhí)行入井人員的檢身制度,嚴格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入井。在井口周圍20米范圍內和井下嚴禁吸煙。

  (十六)設備、材料以及設施的設置和堆放最突出部分距離軌道邊,都不得小于500mm。

  二、巷道、車場和硐室

  (一)巷道、車場、甩道的人行道寬度,設備、設施及車輛互相之間的安全間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以下簡稱《規(guī)程》)規(guī)定。

  (二)主要運輸巷軌道符合《安全規(guī)程》353條規(guī)定扣件必須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間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大于2MM。

  (三)軌道的曲率半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四)車場不得有坡度,以免車輛自滑,寬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五)皮帶(溜子)和軌道混合運輸的巷道,其相互之間安全間距必須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運輸機頭處必須開拓司機操作硐室,嚴禁司機在軌道側操作。

  (六)上山施工的倒拉牛絞車和其它巷道對(單)拉絞車,必須開拓絞車和設備硐室,或在5米范圍內把巷道拓寬1米,禁止把絞車和設備安設在巷道內。

  (七)在能自動滑行的軌道上停放車輛,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wěn)住,嚴防車輛自滑。

  三、平巷運輸

  (一)電機車運輸及其輔助設施

  1、 電機車應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tài),定期檢修,責任到人。做到不缺油,燈閘鈴等保護裝置,撤沙裝置齊全靈敏可靠,電器不失爆,完好率不低于90%。凡燈、鈴、閘失效,電器失爆,缺司機棚等嚴禁使用。

  2、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車座時,必須切斷電源,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來保存好,并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3、嚴禁機車司機在車外開車,機車上嚴禁乘坐他人。

  4、電機車運輸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列車或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2)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調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

  (3)同一區(qū)段軌道上,不得行使非機動車輛。如需要時,必須經調度室同意。

  (4)列車通過風門時,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fā)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5)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風門、彎道、道岔、坡度大或噪音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降低速度,并在40米以外發(fā)出警號。

  (6)必須有礦燈發(fā)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guī)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7)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必須保持不小于100米的距離。

  (8)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9)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區(qū)段,應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

  (10)電車嚴禁頂車運行,嚴禁超掛車。

  (11)主要運輸線上安裝的彎道報警裝置、司控道岔必須堅持使用。

  (12)蓄電池充電后必須靜置不低于30分鐘,嚴禁在機車上充電,否則罰責任人50元/次。

  (13)電車司機非緊急情況下嚴禁采用電力反向制動。

  (14)采掘運輸道軌型不得低于18KG/M,全礦井下消滅非標準道岔(驢尾巴道),消滅雜拌道。

  5、機車的檢修,嚴格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窄軌電機車部分執(zhí)行。

  6、(電瓶車)的定期檢修和集中充電工作,由運轉工區(qū)負責,建立相應的專業(yè)班組和規(guī)章制度。

  7、電瓶車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兩落實”。三好:電瓶車完好、巷道支護規(guī)格好、軌道質量好。兩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修制度落實。

  8、機車司機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做到“六不開”:一.車不完好不開。二.燈鈴閘失效不開。三.軌道質量不合格不開。四.風門不合格不開。五.無司機棚不開。六.電瓶過放電不開。

  9、2.5噸電瓶車牽引0.6U型礦車不得超過8個。

  10、電瓶車嚴格實行計劃性檢修,檢修周期為六個月,維護或處理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將控制器打到“0”位。

  11、蓄電池組應該按照部《電機車蓄電池組充放電管理技術標準》進行管理,使用年限不得少于一年。

  12、隔爆型電池極柱連線的焊接,應由持有培訓合格證的人員操作。

  13、嚴禁在電瓶車上充電,充電硐室內必須設有水源,每次充電前后都必須用清水把電池組沖洗干凈。

  14、跟車工必須在機車(列車)行駛方向的后面。

  15、嚴禁機車司機身體探出車外開車,機車上嚴禁他人乘坐,嚴禁放置物料。

  16、嚴禁用電機車在上車場向斜巷里頂車。

  17、機車的行車信號:一般用口哨。

  一停 ;二前進; 三后退; 四慢進; 五慢倒。

  亂喊叫、亂吹哨、亂繞燈是緊急停車信號。

  用礦燈繞慢圈是查車信號。非緊急情況嚴禁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18、每年雨季前,運轉工區(qū)應對牽引網路軌道的接地電阻值測量一次。

  19、主要運輸大巷,要敷設百米標志牌。彎道、岔道、風門、巷道口、硐室口均應設置路標、井標、巷標。

  20、車輛掉道,嚴禁用機車硬拉硬拖。

  21、電機車在正常情況下,只允許使用手動機械制動閘制動,非緊急情況(如撞人、撞車等)不得使用電力反向制動。

  22、機車允許運行速度見下表

  類別允許運行速度(m/s)

  載貨不大于4

  爆破材料不大于2

  車場調車不大于1.4

  23、電瓶車應有容量指示器及漏電監(jiān)測保護。防爆特殊典型電機車必須裝備瓦斯超限報警及斷電保護裝置。

  24、電機車司機每年應進行一次視力和聽力檢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及時調換。

  25、電機車的跟車工摘掛鉤時,要和司機密切配合,操作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車沒停穩(wěn)嚴禁操作。

  26、在機車運行的軌道上作業(yè)時,必須經調度室同意,作業(yè)地點前后要設置安全設施和停車紅燈信號,必要時設人監(jiān)護。

  27、電瓶車的管理,嚴格按照部《隔爆型蓄電池電機車運行維護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28、隔爆型電瓶車嚴禁隨意打開。電氣設備的檢修只能在車庫或檢修點進行。

  29、蓄電池的容量低于額定容量的80%時,應立即更換。

  39、調配硫酸時,只能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把水倒入硫酸中,以防燙傷人員。

  40、巷道(斜坡)傾角超過3°時,嚴禁使用電機車運輸。

  (二)人力推車

  1.人力推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一個人只準推一輛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7‰時,禁止人力推車。

  (2)在夜間或井下,推車人必須有礦燈,在照明不足的區(qū)段,應將礦燈掛在礦車行進方向的前端。

  (3)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fā)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都必須及時發(fā)出警號。

  (4)嚴禁放飛車和蹬車。

  2.在電機車運輸的巷道內推車時,必須征求調度室同意,嚴禁同一區(qū)段機車和人力車同時行駛。

  3.行人必須走人行道,人行道上嚴禁堆放雜物。水溝蓋板必須齊全、牢固。

  4.停放車輛嚴禁超標、超線。

  5.非運輸工作人員,嚴禁在軌道兩側停留,橫過軌道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四、斜巷(斜坡)

  (一)堅持有坡必擋,安全設施、信號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堅持使用、定期檢修。

  (二)主要運輸斜巷,除“一坡三擋”外,其上部車場必須裝設阻車器。

  (三)地面運輸斜坡。在上部車場變坡點處必須設置道擋。

  (四)斜巷上車場變坡點處,必須裝設閉鎖道擋或連環(huán)門,擋距略大于一列車的長度。變坡點以下15米左右裝設一道安全門或與絞車聯鎖的安全門。斜長大于50米時,在下車場變坡點向上15米左右安設一道安全門。安全門正常情況下處于關閉狀態(tài)。車過時打開,車過后立即關閉。

  (五)斜巷超過100米時,必須裝設捕車器,且每100米左右裝一道觸發(fā)機構至擋車機構不得小于35米。

  (六)主要斜巷甩道口(甩車場)必須裝一道常閉安全門和聲光報警裝置,嚴防車輛誤入它車場。

  (七)安全門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梯形安全門:門軸用不小于φ30mm圓鋼,門框用8#~11#工字鋼,安全門長度寬度由施工單位自己確定。

  2.繩管式安全門:高1600mm,寬1500mm。用直徑不小于Φ18.5mm的鋼絲繩至少繞門兩圈,用Φ50mm左右的鋼管4根和型號相符的元寶卡至少4個卡制而成,安全門拉繩上必須有限位裝置。

  3.捕車器:擋門用11#礦工鋼加工,寬350mm左右,安裝后和地板夾角為70—75°,捕車器擋門長度由施工單位自己確定。

  (八)所有導向輪生根頂錨、圓鋼直徑不得小于φ16mm,長度不得小于300mm,拉繩用φ10—12.5mm鋼絲繩。

  (九)斜巷(斜坡)必須裝設普通地滾,數量以鋼絲繩不拖底板為原則,間距一般20—30米左右,上車場變坡點處裝設大地滾,直徑不小于φ250mm,寬度200—250mm,軸直徑不得小于φ40mm,其裝設要平正、穩(wěn)固、靈活。

  (十)高低起伏斜巷要裝天滾,甩道側幫要裝立滾,并要裝扒繩輪。

  (十一)斜巷安全設施,由機電工區(qū)按照有關設計圖紙加工,原則上是:誰使用,誰申請加工,誰安裝,誰維護。

  (十二)信號、按扭、照明燈、電纜線等,安裝牢固、整齊,布置合理,上板、上墻嚴禁失爆。

  (十三)上下車場和絞車房不準共用一套信號裝置,下車場和各甩道的信號必須經上車場信號工轉發(fā)。

  (十四)斜巷走鉤必須配齊崗位人員:每鉤掛1-2車不小于3人(司機一人,上下車場各一人)每鉤掛兩車以上的不少于4人(司機一人,上車場兩人,下車場一人)。

  (十五)在下車場摘掛鉤時,嚴禁將頭伸入兩車中間。

  (十六)斜巷運輸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若需上、下時必須經把鉤工同意。

  (十七)斜巷行車期間,各車場人員必須躲進安全硐室內,嚴禁在車場停留。

  (十八)串車提升的各車場應設有信號硐室及躲避硐。

  (十九)運送物料時,每次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情況和裝載情況,不符合要求不得發(fā)信號開車。

  (二十)斜巷運輸設施不靈敏可靠或達不到標準要求(含材質)的給予200元/臺的處罰。

  (二十一)斜巷提升必須裝設行車紅燈且安裝位置正確(躲避峒室、三角門處),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處。

  五、斜巷人車管理制度

  1、斜巷人車押車工必須經培訓后并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并持證上崗。

  2、在人車運送工作中要熱情服務,樹立為采掘一線服務的思想。把鉤工、押車工必須認真負責把好關,遵章作業(yè),不得以任何理由馬虎湊乎。

  3、斜巷人車必須使用專用馬鐙與大鉤頭連接,其馬鐙繩環(huán)及連接銷的破斷強度不低于規(guī)定。

  4、斜巷人車必須使用專用人車信號機,信號機由專職押車工把持,不得交與其他無證人員打點、押車。

  5、每班按規(guī)定時間摘掛斜巷人車,非特殊情況不得拖延。當礦有重大、特殊情況急需乘人車時,應立即掛好。

  6、每班人車掛好之后,正式運送人員之前,押車工必須進行一次手動落閘試驗,并空車運行一趟,確認人車及軌道運輸系統無異常后方可正式運送人員。

  7、押車工對本班運行人車發(fā)生的事故、故障(信號機、人車安全裝置、設施、軌道系統等)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對影響人車安全運行的隱患要停止運行人車,待隱患處理完畢后方準運行。

  8、人車運送人員時,在發(fā)車之前押車工必須仔細檢查人員乘坐情況:乘坐人員不超過規(guī)定,防護鏈是否掛好,有無超長、超重、超寬物品及火工品。人車運行時押車工必須坐在人車運行方向的第一節(jié)車廂,第一個座位上,面向人車運行方向。

  9、每班停止運送人員后,人車要停放于指定位置處。

  10、軌道、地滾、巷道及安全設施的檢查應由工區(qū)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修,并做好記錄。

  11、斜巷人車包機人要負責人車的試驗、安裝及檢查維修工作:包括車體、車軸、手動機構、制動系統,達到完整、齊全、可靠。要保證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經常處于靈活狀態(tài)。

  12、人車包機人負責每天對斜巷人車進行一次靜止手動落閘試驗,每月進行一次靜止松繩落閘試驗及人車相關系統的調整工作。對人車的試驗情況要有詳細記錄,并把試驗問題及時匯報到工區(qū)。

  13、對運行中的人車,運搬工區(qū)要配合礦完成每年一次的重載全速脫鉤試驗,合格后方準運行。

  六、皮帶機管理制度

  (一)阻燃膠帶的檢測和驗收

  1、阻燃膠帶在入庫時的外觀質量、檢尺(合厚度)、帶體上的永久標志(沿膠帶縱向每隔10 米應有字體不小于20mm的標志)、包裝和保管,應嚴格執(zhí)行MT147—95標準。

  2、膠帶入庫后七天內應向監(jiān)測站報檢。報檢單位報檢時應填寫報檢單,并與樣帶、有效的三證一齊上報。

  3、領用單位在領用膠帶時,供應部門必須提供“安全標志準用證”、“產品合格證”、“檢驗合格證”(三證)的復印件及監(jiān)測站的檢測報告原件。

  (二)阻燃膠帶的入井管理

  1、阻燃膠帶的使用單位在入井前應持有膠帶廠方的“三證”及監(jiān)測站的檢測報告到運輸管理組和安監(jiān)科審批簽發(fā)“阻燃膠帶入井許可證”。

  2、運輸管理組在審批簽發(fā)“入井許可證”時,三證不全或無效的、未經監(jiān)測站檢測合格的阻燃膠帶一律不得簽發(fā)“入井許可證”。運輸管理組應做好審簽記錄及證件的保管工作。

  3、再次入井的舊阻燃膠帶按本章第4、第5條的規(guī)定由使用單位到運輸管理組和安檢站審批簽發(fā)“阻燃膠帶再次入井許可證”。

  4、井口工作人員對阻燃膠帶的入井應嚴格把關,無“阻燃膠帶入井許可證”或“阻燃膠帶再次入井許可證”的阻燃膠帶不得下井,并對阻燃膠帶的入井進行登記,做好資料的保管工作,其保存期至該膠帶退出運行為止。

  (三)皮帶運輸機的安裝驗收管理

  1、皮帶運輸機安裝前,運輸管理組、安全站、生產科、技術科等業(yè)務管理部門對施工巷道進行驗收,不符合皮帶運輸機安裝條件的巷道嚴禁安裝皮帶運輸機。新安裝的皮帶運輸機應由機電副礦長組織召集運輸管理組、安全站、生產科、技術科等業(yè)務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要求認真填寫皮帶運輸機安裝驗收表。

  2、新安裝皮帶運輸機的質量標準化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達到94年部制定《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中的“標準化皮帶機道”部級標準。

  3、皮帶運輸機機架平順整齊,機頭、機尾必須牢固可靠。機頭、機尾的安裝與使用按徐煤機(1995)7號文件執(zhí)行。

  4、皮帶運輸機道設計巷道斷面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必須滿足皮帶運輸機平、直的要求;必須滿足人員檢修、清理浮煤和行人的安全條件(皮帶運輸機行人側的安全間距不小于0.7米、不行人側的安全間距不小于0.4米)。

  (四)運行管理規(guī)定

  1、皮帶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

  2、使用皮帶的單位應建立現場交接班、設備包機、定期檢修、文明生產考核、事故匯報追查分析、獎懲等制度。

  3、皮帶運輸機頭必須現場懸掛各種技術牌板、崗位責任制牌板、操作規(guī)程牌板及檢修制度等牌板。

  4、皮帶機嚴禁運送物料;使用刮板機運送物料時,必須有經過批準的措施。

  5、皮帶機頭必須按規(guī)定配齊滅火沙、滅火器等滅火設施,機頭應設置防護欄,機尾有護罩。

  6、上運、下運皮帶機要按規(guī)定裝設制動器和逆止器;五大綜合保護正確安裝、使用;皮帶跑偏應及時調正,使用正規(guī)防跑偏立滾;各種清掃器要按標準裝設;損壞的托輥要及時更換;皮帶機道應按要求安裝信號裝置。

  (五)安全保護

  1皮帶運輸機的四大保護(防滑保護、煙霧保護、溫度保護、堆煤保護)、兩項裝置(自動撒水裝置、防跑偏裝置)安全規(guī)范、位置正確、靈敏可靠、正常使用。 在用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必須由當班皮帶維護人員和在職皮帶司機共同試驗并做好記錄,對溫度和煙霧保護探頭的試驗工作應在井上進行,每月由運輸技術員與皮帶維護班長開展,做好相應記錄。

  2皮帶運輸機頭必須配備25米消防專用軟管、0.2立方滅火砂和2只以上合格的滅火器。滅火砂的質量符合規(guī)定,滅火器經過校核。

  3皮帶機道必須敷設消防水管,水管直徑不低于2寸,水管每隔50米設置一個消防支管或閥門,并與消防軟管有良好可靠、拆裝方便的連接,水管接頭位置應便于人員操作。

  (六)維修檢查

  1機頭機尾電器設備、機械裝置應加強維修檢查,達到完好標準,確保運轉良好。機電設備清潔、無油污、無嚴重積塵。電纜、管線等吊掛整齊,不得與皮帶摩擦。

  2皮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帶寬的5%,保護層脫皮不得超過0.3平方米,中間纖維層破損面寬度不得超過帶寬的5%。接頭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頭無裂口、鼓泡或碎邊。強力皮帶的硫化接頭實行編號管理并建立臺帳,便于維修檢查。

  3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異響、無卡阻現象,潤滑良好。

  4檢修時嚴禁站在機頭、機尾、傳動滾筒、皮帶等運轉部位工作。在清理滾筒上的浮煤時,必須先停機后清理,嚴禁邊運行邊清理。

  5、皮帶機道要保持清潔,不準有遺煤、雜物、積水,不準埋機頭機尾,閑置設備、備品備件碼放整齊。

  6、嚴禁用皮帶運輸機運水煤和塊度大于40mm的矸石;嚴禁用皮帶機帶料;;嚴禁用水直接沖刷底皮帶。

  7、溜煤眼或煤倉直接向皮帶吐煤,其煤倉落差超過15米的,必須安裝給煤機;其煤倉落差小于15米的溜煤眼上口必須安裝鐵篦子,以免大塊煤、大矸石卡住皮帶;溜煤眼和煤倉上口必須安裝安全可靠的防護欄、篦子、警標。

  8、皮帶運輸機跨越點應設有利于行人安全的過橋。與皮帶機道合用的運人斜巷,應設安全可靠的隔離柵欄。

  七、刮板機運輸管理規(guī)定

  1、使用刮板機的巷道高度、下寬,分別應不小于1.6米和2.4米。巷道的彎曲、起伏不得太大。巷道要整齊清潔,無積煤,無積水,無雜物,無斷梁折柱。

  2、刮板機安裝要達到“平、直、穩(wěn)、鏈”四方面的要求,機頭、機尾壓柱防護罩等安全設施齊全。機頭底梁若采用木質材料,其截面不得小于200×200㎜²。安裝后必須進行驗收,不合格者不得投入運行。

  3、刮板機電源開關要采用遠控操作,開關上架,對40KW及以上的電機必須使用真空接觸器控制。

  4、兩臺刮板機直線搭接時,機頭最低點與機尾最高點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00㎜;與皮帶搭接時不小于500㎜;機頭與機尾的搭接長度不小于500㎜;當垂直搭接時,壓薦為150~200㎜。

  5、在刮板機的機頭和機尾應各設一個漏煤坑,中部設數個漏煤坑,并要及時清理,防止拉回煤。

  6、要注意檢查刮板鏈的松緊程度,發(fā)現松弛及時緊鏈,緊鏈后必須使插爪和棘輪脫開后方準開車。若保險銷斷損,必須查明故障并將故障排除后方可開動運行。

  7、刮板機的液力耦合器須指定人員負責維護,按規(guī)定注難燃液。

  8、嚴格執(zhí)行刮板機的操作規(guī)程。每次啟動刮板機必須發(fā)出信號,并且先點動試開然后正常運轉。

  9、采煤工作面的刮板機,必須沿刮板機安裝能發(fā)出停止或開動信號的裝置。

  10、司機、維護員要固定,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對設備實行包機管理,掛牌留名,實行六包,即包操作,包維修保養(yǎng),包處理一般故障,包工具材料,包設備清潔衛(wèi)。

  11、司機要配齊鏟、掃帚、棉紗及維修工具,每班巡回檢查四次,實行“聽、看、摸、查、修、掃”六字方法。

  聽:設備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無雜音或異響。

  看:聯接部位是否松動,機頭、機尾及電機是否被埋壓,電纜和小型電器有無落地。

  摸:電動機、減速器、機頭、機尾等部件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查:傳動鏈、刮板鏈松緊是否適當,鏈輪、鏈條有無損傷,保險銷、聯軸銷、聯軸器是否正常。機尾、機頭壓柱、信號、保護裝置是否可靠。

  修:發(fā)現小的故障立即停機維修。

  掃:及時清掃設備及巷道上的灰塵,保持設備及機巷的清潔。

  12、刮板機要實行強制保養(yǎng)制度,每天至少有2~4小時的強制保養(yǎng)時間,要做到:

  注油潤滑部位檢查加油一遍;

  連接部位螺絲緊固一遍;

  保護罩、保護裝置檢查檢修一遍;

  減速器15天檢查內部一次,一月換油一次;

  聯軸節(jié)的銷、鏈、帶每季度更換一次;

  機頭、機尾軸兩個月更換一次,每周加油一次,有淋水處每三天加油一次;

  刮板彎曲、縮短超過20㎜立即更換;

  電器設備防爆面、接線柱、觸頭、刀閘、熔斷器定期檢查維修一遍。

  13、刮板機首尾及中部應按規(guī)定設置回煤坑并及時清理,電機、齒輪箱無積渣。

  14、溜頭、溜尾應按規(guī)定打壓柱。

  八、連接裝置使用規(guī)定

  (一)無產品合格證的連接器,一律不準采購和使用。

  (二)連接器使用前要按照MT214—91標準進行試驗。使用單位要進行強度驗算。其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三)連接器由運轉工區(qū)負責,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要有詳細記錄。

  (四)不合格的連接器和鋼絲繩套嚴禁使用。在運輸過程中,要層層把關,一旦發(fā)現立即停運,進行處理。

  (五)斜巷運輸的連接器,使用期間每隔兩年必須逐個以二倍于其最大靜載荷的拉力進行試驗,發(fā)現裂紋或永久伸長量達0.2%時不得使用。

  (六)連接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1、出現裂紋、開焊、嚴重銹蝕等;

  2、連接銷、連接鏈、直徑磨損量超過原尺寸的15%,人車超過10%時。

  3、銷、鏈彎曲變形量超過其直徑的10%時;

  4、無損探傷發(fā)現裂紋和缺陷超限的;

  5、使用時間達5年的。

  (七)鋼絲繩套的斷絲、磨損、變形、銹蝕等情況,參照《規(guī)程》鋼絲繩部分條款執(zhí)行。

  九、軌道

  (一)行駛人車的斜巷軌道必須達到優(yōu)良品,且軌型不低于22kg/m,其它軌道達到合格品。

  (二)主要運輸道消滅簡易道岔(驢尾巴道)、消滅雜拌道,不同軌型的軌道分段鋪設,接頭使用異形魚尾板,斜巷軌道要設防滑設施。

  (三)為保證礦窄軌道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主要運輸斜巷的軌道由運搬工區(qū)每天巡視檢查一次,主要平巷兩天一次,礦每月組織檢查三次。

  十、礦車管理規(guī)定

  (一)、礦車由運轉工區(qū)統一編號、建帳,實行牌板管理,對全礦的礦車負責調度、維修及日常使用管理。工區(qū)要明確一名副區(qū)長及技術員負責礦車管理工作。

  (二)、對各種礦車都要實行計劃性檢修,每年要大修一次,每半年中修一次,每季小修一次,每半月注油一次。經常保持車輪靈活,不曠動。

  (三)、礦車連接裝置的安全系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并嚴格按照部頒《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管理細則》(試行),使用前進行外觀檢查和質量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編號建帳,嚴格檢驗管理。

  (四)、平巷專用連接器嚴禁在傾斜斜巷中使用,斜巷中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器。

  (五)、各種車輛的碰頭、螺栓、銷子、鉚釘、油堵等部件必須齊全完好,碰頭、鉚釘不得松動,其它部位鉚釘松動不超過10%。碰頭無裂紋,小碰頭伸出長10~30㎜,鴨嘴及銷孔磨損不超過原尺寸的15%。

  (六)、車箱和底盤無嚴重變形,底盤無開焊和裂紋,車箱無破洞,上口對角線的長度誤差不大于35㎜,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裂紋長度不大于100㎜。

  (七) 、礦車運行平穩(wěn),四個車輪與軌面接觸,誤差不大于3㎜。鑄銅車輪不得有裂紋和變形,輪緣磨損余厚不小于13㎜,1噸及以下礦車車輪鐺面磨損余厚不小于6㎜。

  十一、矸石山排矸管理規(guī)定

  (一)上崗后,首先檢查排矸翻斗車車廂、連接裝置、排矸制動手柄、信號鈴、按鈕、照明燈、翻車機是否完好,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二)排矸前必須對地下室、上山軌道和架頭進行察看,發(fā)現有障礙物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矸石山上及周圍有人員逗留時,必須立即通知離開,以免發(fā)生危險。

  (三)正常排矸走鉤前,必須空載運行一次,證實翻車機、翻斗車運行正常,信號安全可靠,翻斗車無掉道危險。

  (四)所有重車必須在阻車器外等候翻車,做到翻一車推一車,阻車器要在通過車輛后及時關閉,嚴禁在阻車器與翻車機之間存放車輛,嚴禁在翻斗車起鉤后再行翻車。

  (五)矸石車經絞車拉至排矸地點后,排矸工應及時發(fā)出停車信號,并通知絞車司機拉緊絞車制動閘把后方可排出翻斗車內矸石。

  (六)夜間操作時應打開照明裝置,翻車機正常運轉期間嚴禁打倒轉。

  (七)設立矸石山安全警戒線及擋矸墻,并設置警示牌,防止排矸矸石滾落傷人。

  (八)加強外來拉矸石的車輛管理,所有拉矸石的車輛必須聽從保衛(wèi)人員及礦社人員指揮,在規(guī)定時間內和指定地點合理取料,不得私拉亂鏟,以防排矸架頭傾斜或發(fā)生意外事故。

  通風精細化管理規(guī)定

  實施細則

  (一)通風系統

  1、礦地測部門在炮掘巷道貫通相距20m前,下達貫通通知單,通風部門編制巷道貫通通風措施、調整通風系統安全措施,并做好調整系統的準備工作,貫通時必須有通風工區(qū)干部參加,進行現場調整指揮工作,。

  2、同一采區(qū)內,同一煤層上下相邊的2個同一風路的采煤工作面、采煤與其相連接的掘進工作面、相鄰的2個掘進工作面,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次數不得超過1次。

  3、堅持測風制度,合理調配礦井風量,確保礦井內各地點風速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4、反風設施每季度檢查一次,要有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必須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

  (二)局部通風

  1、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地點由通風工區(qū)確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出口不得小于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風機至回風口間的最低風速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局部通風機的設備要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有襯墊,不漏風。

  3、局部通風機必須吊掛或墊高,離底板不得低于300mm,風機前后5m范圍內清理干凈,無雜特和煤矸堆積,安裝局部通風機巷道安全距不得低于30mm。

  4、風機供電采用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實行“風電、瓦斯電”閉鎖。

  5、風筒末端到工作面距離:煤巷<5m,半煤巖<7m,巖巷<10m。

  6、異徑風筒接頭用過渡節(jié),先大后小,不準花接,過渡節(jié)長度不得小于2m。

  (三)瓦斯管理

  1、掘進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回風巷瓦斯達0.8%時嚴禁作業(y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達1.0%時嚴禁作業(yè),杜絕瓦斯超限作業(yè)現象

  2、每月編制瓦斯檢查點次設置計劃,確定檢查地點、次數,嚴格按計劃進行檢查,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的發(fā)生。

  3、制定機電硐室、礦井系統巷道檢查瓦斯點次設置計劃,每周檢查一次。

  4、瓦斯排放嚴執(zhí)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規(guī)定》中的“三級”排放制度執(zhí)行,無措施私自排放的對當事人按違章處理。

  5、瓦斯檢查做到三對口,每日必須上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定,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四)井下爆破管理

  1、爆破作業(yè)時應在“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進行瓦斯檢查,并嚴格執(zhí)行班組長、放炮員、瓦斯員“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2、高瓦斯礦井采掘工作面放炮時,必須執(zhí)行停電制度,切斷工作面及回風巷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3、采掘工作面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進行灑水防塵工作,掘進工作面實行放炮噴霧。

  (五)通風安全監(jiān)控

  1、安全監(jiān)控系統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安全衛(wèi)士正常傳輸。

  2、監(jiān)控設備的報警、斷電點、斷電范圍、復電點、信號遙傳等應與《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作業(yè)規(guī)程》相對應,數據的設置應符合規(guī)定。

  3、下井人員按規(guī)定攜帶便攜儀,儀器發(fā)放室應有儀器發(fā)放記錄。

  4、通風監(jiān)測室應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監(jiān)測系統的正常運行。

  5、每天打掃監(jiān)控中心室、設備維修室、庫房、儀器發(fā)放室,確保整潔有序。

  (六)防治自然發(fā)火

  1、健全、建立防滅火系統。

  2、認真開展防滅火及自然發(fā)火預測預報工作,每周檢查一次,并對其進行分析,要有記錄可查。

  3、井下每個生產水平必須設立消防材料庫,并備齊消防器材,消防庫應設置消防材料臺帳,消防庫通道與大巷軌道連接并確保暢通。

  (七)綜合防塵

  1、健全、建立綜合防塵系統,靜壓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保證井下連續(xù)2小時的用水量。

  2、嚴格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防塵管路及防塵設施。

  3、井下所有皮帶機頭、溜子道均應設置轉載點噴霧裝置,噴頭安裝的高度位置以能覆蓋轉載點揚起的煤塵和不濕電機為準。手動轉載點開關要靈活可靠,運輸機司機伸手可及。

  4、所有凈化水幕霧化程度要好,封鎖巷道斷面積不小于85%,行人巷道做到無積水、不濕衣、處于工作狀態(tài)。

  5、塵堆積、粉塵飛揚現象的發(fā)生。

  6、隔爆設施的安裝位置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規(guī)定》要求安裝,每組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的面積進行計算:主要隔爆400L/m2,輔助隔爆200L/m2。

  7、按規(guī)定進行礦井粉塵的分析、化驗、測定工作,測塵合格率達70%以上。

  (八)管理制度

  1、建立“一通三防”責任制,嚴格按責任制進行落實。

  2、礦井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召開一次通風例會,匯報上月隱患整改落實情況,排查當月隱患,制定整改計劃、措施,嚴格落實。

  3、通風管理實行“四位一體”,安全站監(jiān)督執(zhí)行。

  調度精細化管理規(guī)定

  實施細則

  (一)調度管理

  1、以作業(yè)計劃為依據,組織指揮生產,掌握日、旬、月原煤產量、開拓進尺情況,堅持生產預報預測,組織安全生產,做到及時有效地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2、掌握產量實際完成情況。

  3、落實業(yè)務保安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按“三大規(guī)程”指揮生產,建立嚴格的業(yè)務保安制度。

  4、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現場情況,解決問題,并有記錄,礦調度員月人均月下井5次以上,均要有時間、地點、了解情況記錄。

  5、各類責任制要分工明確,內容具體、責任到位。

  6、開展業(yè)務培訓,提高調度人員技術業(yè)務素質,不斷加強調度業(yè)務建設。

  7、有相應的圖表、牌板、臺帳、記錄簿,內容要具體,能反映生產情況和指導生產。

  8、有達標規(guī)劃,并每月自查一次。

  (二)調度匯報

  1、按規(guī)定時間和內容要求及時地向上級調度匯報班、日生產和安全情況,并做好記錄,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具體、按時印發(fā)生產日報。

  2、對公司調度室的匯報日、月產量指標的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及采取主要措施,所做的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要求內容具體能說明問題。。

  3、對上級要求的專題匯報要及時、準確。

  4、死亡事故必須按要求及時匯報,礦接到電話后積極采取措施,在30分鐘內報到公司;凡在本企業(yè)原為煤生產系統范圍內發(fā)生死亡或非亡重大事故,無論什么原因,都要立即逐級匯報,并組織搶救。

  (三)調度裝備

  1、調度臺應有錄音、放音、擴音和傳真功能及無線電通信設備等。

  2、用計算機處理生產調度報表及有關數據,并做到與公司、省局聯網。

  3、調度室要把采掘工作面和礦井供電、提升、運輸、供排水、壓風等情況產和信息反映到模擬盤上,實現以調度室為中心的集中監(jiān)控系統,發(fā)揮作用,達到信息錄、準、快。

  (四)環(huán)境、文明

  1、調度室、會議室、值班、機房清潔整齊,物放有序,設備、資料整潔、圖牌板、表格要醒目、整齊統一。

  2、工作認真、態(tài)度和藹、禮貌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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