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機維修鉗工井上檢修、周月檢及井下事故處理安全技術措施
1、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開好班前會,先進行安全確認無誤,現(xiàn)場進行危害辯識后開工。開工前檢查好現(xiàn)場使用的各種工具、設備,如有問題及時處理,嚴禁班前、中飲酒,做到不安全不開工。
2、對各種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不能隨意調整或甩掉。
3、超過2.5米以上的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好保險繩或安全帶。
4、嚴禁在起吊件下行走或工作。
5、在有相互交叉作業(yè)的地點,必須相互聯(lián)系好后方可工作。
6、班中禁止喝酒、打鬧,不許看與技術無關的書報,工作場地內嚴禁吸煙。
7、人力抬運機件時,要互相叫應,以防砸人。
8、用高壓液清洗機件時,操作人員要互相叫應,要把牢高壓管,以防傷人。
9、機件運轉部位嚴禁在開車時清擦。
10、吊運機件時,事前要檢查好吊具是否可靠,并嚴格執(zhí)行起吊“十不準”要求,以防以外事故發(fā)生。
11、工作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具,工具等放置指定地點。
12、工作臺鉗必須安裝穩(wěn)妥,并加裝防護網(wǎng)。
13、打錘不得戴手套,兩人打錘要交叉站好。
14、使用的扁鏟、沖子頂端不得有油。
15、安裝鋸條時,松緊要適當。
16、刮工件時,被刮工件要穩(wěn)當,人要站穩(wěn),毛刺要去掉,刮刀不準對人,被刮件有孔、槽時手指不要放在孔、槽內。
17、用砂輪磨件時,戴好防護用品,用力不得過猛,要對砂輪正面,不能雙人同時磨件。
18、用油洗件時,嚴禁明火。
19、用火源時,清理好場地,備齊消防器具,用火完畢,設專人清除余火,非燒焊點要專門制定具體措施,開具有效點火票。
20、設備及備件碼放要整齊、穩(wěn)妥,防止歪倒砸人。
21、使用電焊機應先檢查接地線是否牢靠,操作時必須穿好絕緣鞋,戴好專用手套。
22、在使用氣焊中,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注意好距離(安全),并在規(guī)定范圍內設置禁止明火的標記。
23、多人作業(yè)時,要設專人指揮。
24、在使用壓力機等設備時,首先檢查好各種備件是否正常,在壓件時不能面對受壓件,以防傷人,并設置可靠防護罩。
25、在鏟削時,注意鏟削物飛出方向,以免傷人。
26、焊工操作時,要與易燃品拉開規(guī)定距離。
27、多人操作時相互照應,相互保安。
28、經常檢查焊機的工作電壓和焊把子是否漏電,防止觸電。
29、工作認真負責,持證上崗。
30、收工時要檢查好各種設備是否關閉,認真清理現(xiàn)場,消滅火災隱患,做到場地清潔,關燈鎖門。
31、執(zhí)行以上內容時如與《安全規(guī)程》不符時,以《煤礦安全規(guī)程》為主。
32、檢修設備前,要拉開所檢設備電源,驗放電,掛停電牌。
33、檢修時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設備檢修質量標準。
1、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安全帽、礦燈等器具,嚴禁帶煙草、點火用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嚴禁入井前飲酒。
2、嚴禁井下拆裝、撞擊礦燈,升井后礦燈、自救器立即交回。
3、電器設備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
4、井下行走時,避免車輛擠壓,不準打鬧。
5、通過斜井時,嚴格遵守“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
6、乘罐嚴格按規(guī)定辦,聽從指揮,按順序上下。
7、入井前攜帶鋸條、鉆等鋒利工具時,要裝上防護罩或放在工具袋內,禁止攜帶超長工具乘罐。
8、井下通過風門時要注意安全,避免擠傷人員,要關好風門,遇有雙道風門時,禁止同時開啟。
9、井下一切通風設施,嚴禁破壞拆除。
10、井下防塵設施嚴禁破壞。
11、下井人員必須熟知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知識和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12、在工作面處理機組事故時,要和現(xiàn)場人員聯(lián)系好,關上溜子閉鎖,并觀察頂、邦情況,有問題先處理,待確定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
13、檢修設備前,要拉開檢修設備電源,驗放電,掛停電牌。
14、檢修時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設備檢修質量標準;檢修完畢時試車,正常無誤后方可匯報礦調度室檢修完畢。
15、本制度如與《安全規(guī)程》不符的,以《安全規(guī)程》為準。
1、入井人員必須佩帶好自救器、礦燈、安全帽等防護用品,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及飲酒。
2、嚴禁單人作業(yè),多人作業(yè)要互相照應。
3、下井人員必須熟知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知識,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4、在工作面工作要與現(xiàn)場人員聯(lián)系好,關上溜子閉鎖并觀察頂、邦情況,做到不安全不開工。
5、開工前要檢查所有的工具材料,事后清點不能遺留設備內。
6、檢修中將“管制器”打到“零位”,截割部的離合手把打“零位”。
7、工作中需送電時,必須撤出工作人員,方可送電起車。
8、工作完工或有問題時,及時匯報廠值班人員或調度室。
9、工作檢修完后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撤離現(xiàn)場。
四、1、本措施有效期為一年,到期時重新制定。
2、本措施執(zhí)行前如遇現(xiàn)場環(huán)境變化或與本措施不符時,必須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
3、要求本措施每月向本工種職工貫徹、學習、考試、簽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