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y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應用
作者:高長圈
居于高風險行業(yè)之首的煤礦行業(yè),生產條件十分差,工作場所又處于不斷變化和移動之中,不安全因素多,容易發(fā)生事故。因此,需要制定事故發(fā)生后所應采取的緊急措施和應急方法。而研究煤礦企業(y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應用,對指導煤礦重大事故預防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步驟
從搜集資料到預案的制訂、實施、完善、從而形成一個完整有效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需要經歷一個多步驟的工作過程,整個過程包括編制準備、預案編制、審定與實施、預案的演練、預案的修訂與完善5大步驟。
1.編制準備
成立編寫組織機構。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yè)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y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其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yè)人才或專家組成。因此,需要成立一個由各專業(yè)人員組成的編寫組織機構。
制定編制計劃。一個完整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文件體系要由總預案、程序、作業(yè)指導書、行動記錄4級文件體系構成。內容十分豐富,涉及面很廣,既涉及到本礦的應急能力和資源,也涉及到主管上級、區(qū)域,以及相鄰的應急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個詳細的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工作目標、控制進程、人員安排、時間安排等,并應突出工作重點。
搜集整理信息。就是要搜集和分析現有的影響事故預防、事故控制的一些信息資料,對所涉及的區(qū)域進行全面調查。
初始評估。就是對煤礦現有的救援系統(tǒng)進行評估,找出差距,為建立新的救援體系奠定基礎。初始評估一般包括明確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審查現有的救援活動和程序,對以往的重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等。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危險分析的目的明確煤礦應急的對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性質及影響范圍、后果嚴重程序等,為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減災措施提供決策和指導依據。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辨識、脆弱性分析、風險評價。危險分析應按照國家法規(guī)要求,結合煤礦的個體情況進行。
能力與資源評估。通過分析已有能力不足,為應急資源的規(guī)劃和配備,與相應簽訂互助協(xié)議和預案編制提供指導。
2.預案編制
這是編制預案的重點工作,是一項專業(yè)性和系統(tǒng)性很強的工作。預案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實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損失的程度。編寫時應按照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文件體系、應急響應程序、預案的內容,以及預案的級別(6級)和層次(綜合、專項、現場)要求進行編寫。
3.審定與實施
完成預案編寫以后,要進行科學評價和審核、審定。編制的預案是否合理,能否達到預期效果,救援過程中是否產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經過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評定。而且,通過審核、批準、實施,這也是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4.預案的演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和對應急人員進行教育,應急訓練和學習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步驟。應急演練包括基礎培訓與訓練、專業(yè)訓練、戰(zhàn)術訓練及其他訓練等。通過演練、評審,為預案的完善創(chuàng)造條件。
5.預案的修訂與完善
這是實現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持續(xù)改進的重要步驟。應急預案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文件,同時又具有法規(guī)的權威性,通過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后對之進行評審,針對煤礦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文件體系。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要求
煤礦事故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區(qū)域為主、煤礦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預案編制應分類、分級制定預案內容;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
煤礦必須對潛在重大事故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包括冒項、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事故,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重大煤塵爆炸事故,沖擊地壓、重大地質災害、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重大水災事故,重大火災(包括自燃發(fā)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yè)中發(fā)生的事故,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急性危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害事故。
預案編制應體現科學性、實用性、權威性的要求。所謂科學性,就是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實行領導與專家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制定出嚴密、統(tǒng)一、完整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所謂實用性,就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應符合本礦的客觀實際情況,具有實用性,便于操作,起到準確、迅速控制事故的作用;所謂權威性,就是預案應明確救援工作的管理體系,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權限和各級救援組織的職責、任務等一系列的行政管理規(guī)定,保證救援工作的統(tǒng)一指揮。制定的預案經相應級別、相應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預案在編制和實施過程中不能損害相鄰利益。如有必要可將本礦的預案情況通知相鄰地域,以便在發(fā)生重大事故時能取得相互支援。預案編制要充分依據煤礦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煤礦安全現狀評價、應急準備與響應能力評估等方面調查、分析的結果。同時,要對預案本身在實施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評價。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yè)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y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其編制人員必須由各方面的專業(yè)人員或專家組成。預案要形成一個完整的文件體系,包括總預案、程序、說明書(指導書)、記錄(應急行動的記錄)4級文件體系。預案編制完成后要認真履行審核、批準、發(fā)布、實施、評審、修改等管理程序。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內容及格式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fā)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行動而制定的指導性文件,其重要內容包括方針與原則、應急策劃、應急準備、應急響應、現場恢復、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和附件這7大要素。其編制的主要內容和格式為:
1.方針與原則
應急救援預案應有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為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的綱領,體現保護人員安全優(yōu)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yōu)先、保護環(huán)境優(yōu)先。同時,體現事故損失控制、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tǒng)一指揮、高效協(xié)調以及持續(xù)改進的思想。
2.應急策劃
應急策劃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礎,是應急準備,響應的前提條件,同時它又是一個完整預案文件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煤礦的基本情況,以及危險分析與風險評價、資源分析、法律法規(guī)要求等結果。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煤礦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yè)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qū)域的單位、社區(qū)、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
(2)危險分析、危險及其危險特性和對周圍的影響。危險分析結果應提供:地理、人文、地質、氣象等信息;煤礦功能布局及交通情況;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重大事故類別;特定時段、季節(jié)影響;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對于危險目標可選擇對重大危險裝置、設施現狀的安全的評價報告,健康、安全、環(huán)境管理體系文件,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等材料來確定事故類別、綜合分析的危害程度。
(3)資源分析。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以及應急救援所需資源;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相鄰可利用的資源。
(4)法律法規(guī)要求。法律法規(guī)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列出國家、省、市級應急各部門職責要求以及應急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文件,作為編制預案的依據。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如《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就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責任”。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yè)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qū)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其他法規(gu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也做了相應規(guī)定。
3.應急準備
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下列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依據煤礦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應包括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人。明確職責,主要職責為:組織制訂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xié)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事故狀態(tài)下各級人員的職責;煤礦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接受集團公司的指令和調動;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2)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預案的資源配備情況,包括應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術資料、應急設備和物資等,并確保其有效使用。
應急救援保障分為內部保障和外部保障。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內部保障的內容包括:確定應急隊伍,包括搶修,現場救護、醫(yī)療、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訊、供應、運輸、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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