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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原則、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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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煤礦“隱患治理年”活動方案

作者:未知 2008-12-01 02:34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淄博市煤礦“隱患治理年”活動方案

一、指導原則、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原則。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持續(xù)推進安全型礦井建設為目標,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排查,重在整治;抓好當前,兼顧長遠;強化監(jiān)管,建立機制;著重解決影響安全的突出問題,同時抓好影響煤礦安全生產各個薄弱環(huán)節(jié);不斷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確保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

(二)總體思路。圍繞“一條主線”,狠抓“兩個薄弱環(huán)節(jié)”,突出“二個重點”,強化“三項管理”,落實“四項責任”,實現“五個落實”。圍繞“一條主線”,即緊緊圍繞安全型礦井建設這條主線;狠抓“兩個薄弱環(huán)節(jié)”,即狠抓頂板、機電運輸管理,有效控制零星事故;突出“二個重點”,即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強化“三項管理”,即強化隱患排查、整治和驗收管理;落實“四項責任”,即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及管理部門掛牌督辦人的責任;實現“五個落實”,即做到隱患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

(三)工作目標。減少一般事故,堅決遏制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原煤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省市政府規(guī)定的范圍內,力爭實現零死亡。

二、范圍、重點和方式

(四)排查治理范圍。全市所有煤礦,包括正常生產、資源整合、技改煤礦和2008年底前關閉煤礦等。

(五)排查治理重點。結合國家局《關于印發(fā)煤礦企業(yè)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省煤炭局《關于印發(fā)山東省煤礦“隱患治理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我市煤礦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內容,突出以下方面:

1、按煤礦類型劃分:受自然災害威脅嚴重的煤礦、采深超過800米的煤礦、破產重組或資源整合技改煤礦、2008年底前關閉的小煤礦。

2、按管理規(guī)定劃分:《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規(guī)定的十五類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所列各類安全隱患。

3、按煤礦專業(yè)劃分:礦井“一通三防”、水害等。

(1)“一通三防”方面:通風系統、煤與瓦斯突出、高瓦斯、瓦斯涌出異常、強爆煤塵煤層、煤層自然發(fā)火。

(2)水害方面:地表水害(包括河流、水庫、池塘、塌陷坑、積水坑、斑裂區(qū)、煤層露頭等區(qū)域水害)、古井水害、古空水害、采空區(qū)積水、導水鉆孔、陷落柱等水害、上覆巖層水害、斷層構造水害及底板承壓水水害。

(3)開拓、開采方面:礦井開拓布局是否合理,水平、采區(qū)、采煤工作面、掘進迎頭個數是否符合有關要求,煤礦是否存在裸體井筒,安全出口(梯了間)是否暢通,“三條線”使用情況,煤礦是否存在孤島采煤、煤層跳采區(qū)域、采煤應力集中區(qū)、三角煤柱區(qū)域等。

(4)礦井供電方面:單回路供電、供電線路“T”接、井上下供電不分離等。

4、按時段劃分:突出五個重要時期,集中“打好五個戰(zhàn)役”。

(1)第一戰(zhàn)役(2月下旬至3月):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嚴把復產檢查驗收關,加強正常生產礦井和資源整合技改礦井的安全監(jiān)管,強化2008年上半年調度審查確認的A級安全隱患的治理,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嚴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2)第二戰(zhàn)役(4月至7月):圍繞汛期安全,及早做好汛期安全準備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電等自然災害引發(fā)的隱患點;超前抓好地處河道水庫、泄洪區(qū)、低洼地及有古井煤礦的隱患治理;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測預警預防機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充分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3)第三戰(zhàn)役(8月至9月上旬):圍繞夏季和“奧運會”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針對這一時期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fā)頻發(fā)的特點,落實防洪、防汛、防雷電等各項措施,嚴防引發(fā)事故災難。

(4)第四戰(zhàn)役(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圍繞“十一”黃金周期間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嚴格礦領導帶班制度,加強重點地區(qū)、重點礦井和重點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深入查找安全隱患,認真整改。

(5)第五戰(zhàn)役(10月中旬至12月):針對第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fā)的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治理,堅決查處“三超”行為和防治瓦斯事故,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六)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深化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工作以及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huán)節(jié),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安全監(jiān)管執(zhí)法結合起來,嚴格煤炭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3、堅持與加強企業(yè)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4、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jiān)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fā)生事故。

三、排查、治理和驗收

(七)隱患排查。隱患排查實行分級排查的原則:

1、煤礦區(qū)隊(班組):區(qū)隊長(班組長)或主管技術員必須每旬對本區(qū)隊(班組)工作區(qū)域內組織一次隱患排查,排查分析旬生產中可能存在和已經存在的隱患,按隱患級別、類別登記造冊,并報煤礦有關部門備案。

2、煤礦:礦井主要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必須每月組織各部門、區(qū)隊(班組)對全礦井月生產中可能存在和已經存在的隱患全面排查分析,按隱患級別、類別登記造冊,于每月5日前報區(qū)縣煤炭管理部門備案。

3、區(qū)縣煤炭管理部門:分管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必須每月組織各部門對所屬煤礦上報的隱患進行確認,并排查分析各煤礦可能存在和已經存在的隱患。對確認和排查出的各類隱患,要按級別、類別建檔造冊,每月10日前將隱患確認意見反饋到煤礦,并上報省煤炭局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4、市煤炭局聘請專家組對全市的各類煤礦開展每年不少于兩次的隱患排查分析和論證,并督促煤礦治理整改,嚴防事故隱患演變?yōu)槭鹿省?/P>

5、市煤炭局:市煤炭局每季度對全市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一次匯總,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調度審查總結并向省煤炭局進行匯報。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能整改又無可靠治理防范措施的煤礦,下達停止生產的安全指令,并建議當地政府關閉該礦。

(八)隱患報告。內容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九)隱患治理方案。內容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隱患治理。突出抓好以下幾點:

1、堅持“五落實”。煤礦企業(yè)必須根據制定的隱患治理方案,落實隱患治理的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隱患治理方案應根據隱患的級別(A、B、C級)由煤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或部門、區(qū)隊技術人員負責組織編制。隱患治理措施必須嚴格按程序審批,需要編制設計的必須編制設計。

2、治理方案實施。A、B級隱患治理方案必須由煤礦礦長負責組織實施,C級隱患治理方案由部門或區(qū)(隊)負責人組織實施。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礦井的A級隱患,由其共同隸屬關系的區(qū)縣煤炭管理部門、區(qū)縣人民政府組織協調。

3、堅持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因違法開采或施工,造成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礦井的A級隱患,除依法查處外,堅持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由造成方采取措施,進行治理;被危及方應采取相應措施,協助治理。

4、堅持先急后緩的原則。事故隱患治理必須做到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得生產,不得冒險作業(yè)和施工。

5、堅持先停產、后治理的原則。隱患治理前或治理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必須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作業(yè);對暫時難以停產作業(yè)的,要加強管理和監(jiān)控,防止事故發(fā)生。

6、加強預案演練。煤礦企業(yè)要針對隱患編制應急預案,組織學習,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實戰(zhàn)演練,并對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漏洞,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不斷修改、補充和完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特別是現場撤人安全措施,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可靠性和實用性。同時,要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相關知識的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和相關人員達到熟知要求。

7、隱患治理資金落實。隱患治理資金應從煤炭生產安全費用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保證落實。

8、加強自然災害預防。煤礦企業(yè)必須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必須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煤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隱患消除及驗收。

1、隱患消除申請。煤礦企業(yè)在隱患消除后,必須向各級煤炭管理部門提出消除書面申請。書面申請內容應包括:

(1)隱患級別、類別及情況說明;

(2)隱患治理措施及過程;

(3)隱患治理完成情況及結果等。

2、隱患治理驗收。根據隱患級別及類別,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及煤礦應組織專家和本單位技術人員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形成隱患治理驗收總結報告,報上級煤炭管理部門備案。未經驗收的,隱患不得消號。

四、主要工作措施

(十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是國務院、省政府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各區(qū)縣煤炭管理部門各煤礦要把這項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顒舆_到預期目的。市煤炭局成立以路躍成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和總工程師任副組長、有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隱患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監(jiān)督管理科。各區(qū)縣煤炭管理部門及各煤礦都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制定具體的活動方案,負責做好本部門、本單位“隱患治理年”活動。

2、落實企業(yè)的主體責任。煤礦企業(yè)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必須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各分管副職按照分工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分管責任;業(yè)務部門、生產工區(qū)(班組)及從業(yè)人員,按照具體分工和崗位安排,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相應責任。

3、落實煤炭管理部門安全監(jiān)管責任。煤炭管理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督促煤礦企業(yè)安全隱患的整改并組織復查工作,對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制度,檢查和依法查處所轄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

(十三)加強隱患治理監(jiān)管。

1、實行專人掛牌督辦制度。C級安全隱患由煤礦負責安排專人掛牌督辦;A、B安全隱患由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實行檔案化管理,并安排專人掛牌督辦,嚴格落實督辦責任。

2、強化監(jiān)督檢查。各區(qū)縣煤炭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安全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定期對所屬煤礦安全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調度,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監(jiān)督檢查,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發(fā)現《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所列隱患及未采取治理措施、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必須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治理。對安全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及排查治理不力的,要嚴肅查處。

(十四)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

1、大力宣傳“隱患治理年”活動。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宣傳欄、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廣大干部職工大力宣傳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的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活動,充分認識“隱患治理年”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在礦區(qū)形成人人查隱患、治隱患、防隱患的濃厚氛圍,促進“隱患治理年”活動的深入開展。

2、抓好有關政策規(guī)定宣貫工作。要結合“隱患治理年”活動的部署要求,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煤礦企業(yè)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及《山東省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guī)定》等一系列會議文件,深刻領會精神,熟悉掌握有關政策規(guī)定內容和要求,強化全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識,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實企業(yè)的主體責任。

(十五)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要以“隱患治理年”為契機,不斷加強和規(guī)范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管理與監(jiān)督。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統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和隱患數據庫,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工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分級監(jiān)控制度,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閉環(huán)管理。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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