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隱患類別劃分:
事故隱患按性質可分為: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防治水、一通三防和其他共七類。
二、事故隱患等級劃分:
(一)根據隱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可能導致事故后果和影響范圍,分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依據《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4號))內容判定。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可以邊治理邊生產的隱患。
(二)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按危害程度、解決難易程度、工程量大小將一般事故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危害或整改難度較大,業(yè)務科室及基層單位難以解決,需由礦長或分管領導研究決策、幫助或協調解決的事故隱患。
B級:治理難度及影響范圍較大,基層單位難以解決,業(yè)務科室可以協調解決的事故隱患。
C級: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基層單位能夠限期或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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