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六項措施部署雨季及汛期煤礦安全工作
??? 一是要求煤礦企業(yè)要將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納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中,查清礦區(qū)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統(tǒng)的匯水和滲漏情況,掌握當地歷年氣象、水文資料;查清本礦和相鄰煤礦的廢棄老井情況;加強職工的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互救、自救能力;投入必要資金,確保本礦排水系統(tǒng)持續(xù)滿足安全生產條件;成立搶險救災隊伍,定期開展救災演練。
??? 二是要求各級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對轄區(qū)內(所屬)受山洪、河流、湖泊、水庫等影響的煤礦進行登記建檔,督促企業(yè)落實防范自然災害的各項措施,跟蹤檢查隱患整治情況。對在雨季期間未落實預防水害措施的煤礦,要責令其停產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實施關閉。同時,要成立煤礦防洪搶險指揮部以及由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的汛期搶險組,指揮指導轄區(qū)內煤礦企業(yè)開展搶險救災。
??? 三是要求將水害隱患列入煤礦隱患排查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地方政府的組織領導下,進一步落實責任、全面排查,徹底治理。
??? 四是要做好汛期搶險物資儲備,做到品種、數量、庫房、保管人員、聯(lián)系電話、運輸方式等“六落實”。
??? 五是要加強與氣象、水利、國士資源、防汛等部門的聯(lián)系溝通,及時將災害性預報預警信息通知到煤礦企業(yè)。
??? 六是要求各煤礦企業(yè)汛期期間實施24小時巡視制度,調度室實行領導24小時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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