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產(chǎn)運需銜接會或11月敲定
作者:中華窗口化工網(wǎng)
2008-10-13 00:00
來源:不詳
一位電力行業(yè)人士日前透露,一年一度的煤炭產(chǎn)運需銜接會有望在11月敲定,今年銜接會的時間有可能提前。
該人士表示,國家發(fā)改委日前已經(jīng)召集相關部門召開務虛會,11月可能會確定下來。他認為,雖然近年來國家對電煤訂貨工作實施了大幅度改革,但目前電煤供應的特點決定了電煤訂貨工作在現(xiàn)階段是必不可少的。在2010年以前,煤電銜接會肯定還會繼續(xù)存在,并在市場化的過程中慢慢理順各種關系。
該人士還指出,新一屆的訂貨會應當在幾個方面做出轉變。首先應強調煤電企業(yè)雙方訂立中長期合同,而不是每年都將以前的合同翻出來再簽訂。以前執(zhí)行情況較好的合同應當確定下來,轉為中長期合同,因為過去的供應格局是長期以來根據(jù)運力流向,供需雙方的情況等多年的關系形成的。
其次應當重點落實新建機組資源。近兩年來,新機組用煤的落實是一個難題。據(jù)介紹,我國每年大約有1億千瓦的新建機組增長,需要的電煤量在8000萬噸到1億噸之間,但只有3000-4000萬噸的運力,僅能滿足需求的30%。上述人士表示,新建機組應當作為重點,從投資者方面考慮,機組投產(chǎn)后都需要有效益,而不能因為煤炭供應問題造成停機損失。
第三需要簽訂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過去的運輸合同約束力不夠,煤電企業(yè)甚至簽訂有量無價的合同,而最終的履約情況卻很差。近年來國家提出保證合同履約率達到90%,但煤電雙方的合同不受《合同法》約束,一旦有一方不履約,就會導致煤電運三方互相推諉,合同的履約率非常低。
該人士表示,國家發(fā)改委日前已經(jīng)召集相關部門召開務虛會,11月可能會確定下來。他認為,雖然近年來國家對電煤訂貨工作實施了大幅度改革,但目前電煤供應的特點決定了電煤訂貨工作在現(xiàn)階段是必不可少的。在2010年以前,煤電銜接會肯定還會繼續(xù)存在,并在市場化的過程中慢慢理順各種關系。
該人士還指出,新一屆的訂貨會應當在幾個方面做出轉變。首先應強調煤電企業(yè)雙方訂立中長期合同,而不是每年都將以前的合同翻出來再簽訂。以前執(zhí)行情況較好的合同應當確定下來,轉為中長期合同,因為過去的供應格局是長期以來根據(jù)運力流向,供需雙方的情況等多年的關系形成的。
其次應當重點落實新建機組資源。近兩年來,新機組用煤的落實是一個難題。據(jù)介紹,我國每年大約有1億千瓦的新建機組增長,需要的電煤量在8000萬噸到1億噸之間,但只有3000-4000萬噸的運力,僅能滿足需求的30%。上述人士表示,新建機組應當作為重點,從投資者方面考慮,機組投產(chǎn)后都需要有效益,而不能因為煤炭供應問題造成停機損失。
第三需要簽訂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過去的運輸合同約束力不夠,煤電企業(yè)甚至簽訂有量無價的合同,而最終的履約情況卻很差。近年來國家提出保證合同履約率達到90%,但煤電雙方的合同不受《合同法》約束,一旦有一方不履約,就會導致煤電運三方互相推諉,合同的履約率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