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登記管理制度(2022)
第二百八十三條 各類培訓要全面實施培訓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必須真實有效,準確記錄員工參加培訓情況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任用、職務晉升、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等提供依據。
第二百八十四條 每期培訓班要認真登記學員信息,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年齡、部門、職務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和身份證相符)。
第二百八十五條 要對培訓情況及時登記,內容包括培訓班次、起止時間、培訓內容、及學員的基本信息等。
第二百八十六條 各類培訓班的有關培訓編排以及點名冊、培訓成績情況登記表、培訓內容等各種培訓資料歸類裝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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