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煤監(jiān)分局組織開展對海天煤業(yè)“9·4”一般運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
2021年10月27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煤礦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的通知》(晉安辦發(fā)〔2021〕30 號)和省局工作安排,晉城煤監(jiān)分局組織開展對2020年晉煤集團澤州天安海天煤業(yè)有限公司“9·4”一般運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
此次評估工作由晉城煤監(jiān)分局牽頭成立市級評估工作組,成員由晉城市公安局、總工會派員組成,并邀請晉城市監(jiān)察委派員參加。
評估工作開展前,晉城煤監(jiān)分局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由組長對各成員單位進行了工作分工。評估期間,評估組聽取了有關部門、事故單位的自查匯報,并檢查了有關文件、檔案及資料,對事故單位在落實責任人員黨政紀處分、事故整改措施等方面情況進行重點評估,并提出了有關建議。
開展此項評估工作,有利于事故單位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推動各級各部門和企業(yè)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