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放炮現(xiàn)場管理不失控,杜絕放炮違章事故發(fā)生,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井下爆破”規(guī)定,并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各采掘區(qū)隊認真組織學習,嚴格遵照執(zhí)行。適用范圍本礦井下所有放炮地點。
第一條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在裝藥前,由瓦檢員使用光學瓦檢儀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當瓦斯?jié)舛仍?%以下時,方準裝藥。
第二條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在放炮前,由瓦檢員使用光學瓦檢儀第二次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當瓦斯?jié)舛仍?%以下時,方準放炮。
第三條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在放炮后,由瓦檢員使用光學瓦檢儀第三次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當瓦斯?jié)舛仍?%以下時,方準做打眼等其它工作。
第四條 如果在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放炮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jié)舛冗_到1%以上時,要采取措施加強通風,使瓦斯?jié)舛冉迪聛?,同時不準在放炮地點附近進行其它作業(yè),避免引起火花。
第五條 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是為了加強放炮過程中的瓦斯檢查,防止漏檢,避免因瓦斯超限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第六條 瓦檢員要認真負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并隨時做好記錄,礦安檢科安檢員要加大檢查力度,每天檢查“一炮三檢”執(zhí)行情況,并檢查每天的記錄,如發(fā)現(xiàn)不按本制度執(zhí)行的情況要及時匯報礦安檢科,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