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堿溝煤礦為一級發(fā)火礦井,根據自然發(fā)火等級,應采取相應的綜合防滅火技術措施,建立完善的防滅火系統(tǒng),并納入礦井生產建設計劃。
2.開展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每周至少預測預報一次。觀測地點:采區(qū)防火墻、廢棄巷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風巷以及其它可能發(fā)熱地點。觀測內容:氣體成分、密閉內外壓差、氣溫、水溫以及漏風情況等,并建立火災預測預報管理臺賬。
3.根據礦井防滅火設計,按照設計要求建立綜合防滅火系統(tǒng)。
4.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有防滅火專項措施,報審批后嚴格實施。
5.必須及時消除采空區(qū)密閉內及其它地點超過35℃的高溫點及CO超限(火區(qū)密閉內除外)。
6.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都應提前砌筑好防火門,并在附近備足防滅火材料。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在1個半月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7.每一火區(qū)都必須建立符合要求的火區(qū)管理卡片,繪制火區(qū)的位置關系圖;啟封火區(qū)要有計劃和經批準的措施,火區(qū)密閉應設專人管理,由救護隊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
8.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8.1.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8.2.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
8.3.井上、下消防材料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井上下消防材料臺帳和牌板,消防材料的數量和種類由各礦總工程師確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防滅火設備必須齊全、專用,嚴禁挪作他用,經常檢查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發(fā)現異常,及時維修。
10.每一礦井必須由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人員編制本礦井的防滅火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
11.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井下嚴禁使用電爐和用燈泡取暖。
1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的運輸,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包括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等的存放,都必須裝在蓋嚴的鐵桶內。使用后剩余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面,嚴禁在井下存放。
13.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4.采煤工作面做到提高回采率,減少浮煤丟失,加快回采速度。
15.加強通風防滅火技術管理,推廣均壓防滅火等先進技術,通風設施的設置地點要合理,質量要符合《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
16.完善各項防滅系統(tǒng),嚴格執(zhí)行年度防滅火工程計劃,并逐月實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