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fā)生影響運行的異?,F象或達不到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異常現象,均稱為設備缺陷。
2、值班人員要切實做好巡回檢查,發(fā)現設備有異?,F象應及時處理,迅速限制事故的發(fā)展,消除隱患,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同時要及時匯報礦調度和隊組,并認真填寫記錄。
3、在處理事故時,運行人員應盡可能保持設備的繼續(xù)運行或調整運行方式,保證正常供電。
4、檢修后的設備,值班人員應同檢修負責人一起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在投入正常運行后,應加強巡回檢查次數,確認正常后方可恢復原來檢查次數。
5、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立即處理的設備缺陷,值班人員應加強巡視、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并向下一班值班人員重點交接。
6、對于原設備、原設計運行的系統(tǒng)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研究處理方案并匯報有關領導審批同意后予以實施改造,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