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紅:“做了”工作和“做好”工作
“做了”工作和“做好”工作
前幾日和朋友吃飯,聽朋友說了一件小事一直讓我回味:朋友的手下有個文員美眉,編輯稿件漏洞百出,標點符號中英混雜,氣的他怒拍桌子。美眉卻回答:“一個月三千塊工資,你還想怎么樣!”作為她的上司雖覺得氣憤,但又偏偏無可奈何。剛開始聽這句話,不錯很有道理,公平買賣。但是職場卻非菜市場,你如果只貢獻三千的價值,老板永遠不會給你八千的工資。因為你對工作的態(tài)度就是“做了”而不是“做好”。
舉個例子,我家附近的大超市門口,有個看自行車的大媽,夏天時她都會給所有的車,覆上自己帶來的塑料布。顧客取車要走時,她還會笑著擰一把濕布,幫你擦擦坐墊,降降溫。她從來沒有開口,但很多人會主動多給她一塊錢,還連聲道謝。大媽和其他看車人的區(qū)別就是“做好”和“做了”的差距。在金錢上,差距是一倍;在成就感上,差距無法估算。
我完全了解有些人的想法:又不想在你這久混,干嘛那么賣力氣?反正我就是這樣的水平,不行你找別人干!這不是我的活,我干了就不錯了,還要求怎樣?各種心理活動呀。其實,誰也不會保證誰能在一個單位干一輩子,向更好的企業(yè)、更好的工作邁進,是我們每個人的征程。不同的是,優(yōu)秀的人在哪里都會墊下堅固的基石。進入世界五百強企業(yè)當然很好,但對于新人而言,小公司也有小公司的好。大公司的廚房,崗位細分到切蔥花都要一個專職的廚娘,你可能老長時間連切肉的大活都沒機會沾手,更遑論學會做一整個包子。而小公司人力資源緊張,同樣三千工資不可能只讓你切蔥花,所以你必須很快學會做包子,還得會做很多種包子——當然,前提是你愿意學。
“萬般帶不去,唯有業(yè)隨身”。這個“業(yè)”不妨這樣解:一是做得好的技能,一是想做好的態(tài)度。有這份“業(yè)”在,不愁找不到舞臺。但這份“業(yè)”不是白來的——在你月薪三千的時候,就要像月薪八千那樣做事,那沒到手的五千,就是修煉這份“業(yè)”的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