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建項目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是項目部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障從業(yè)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正常安全生產的需要,是促進施工生產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措施,因此,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根據施工特點的需要建立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管理制度。其主要內容:
1.項目部在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下達安全生產資金保障計劃。
2.項目部按計劃認真組織實施,督促支付使用。
3.項目部對安全資金應做到專款專用,按時支付,不能擅自更改,不得挪作他用。
4.項目部對安全資金的投入,應建立分類使用和報表。
5.項目部各級負責人應將安全生產資金計劃列入議事日程,經常關心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和效果。
6.項目部財務、安全部門和工會組織,應對資金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審查,并及時向各級負責人和工會報告。
7.項目部各級負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阻止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使用計劃。
8.群抓群管,項目部職工有權參與和了解安全資金的使用情況,對不合理的開支可向項目經理提出改進意見或越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