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倉液壓裝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上倉液壓裝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液壓裝車工應由經過培訓和規(guī)程教育,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并持證上崗。
4.2進崗后應檢查液壓油箱的油位,并注意清潔。
4.3啟動試車,檢查液壓泵、分配器、油缸、油管及電氣部件有無異常響聲和漏油,嚴禁裝車系統(tǒng)帶病作業(yè)。
4.4操作順序:
4.4.1裝車工向皮帶里口發(fā)送二聲頂車信號;
4.4.2司機在接到信號后將礦車頂到裝車區(qū)域,隨后將機車返到礦車前方拉車;
4.4.3裝車工待司機將礦車定好位后,操作液壓泵分配器裝車,并通過信號指揮司機調整礦車裝車位置。
4.4.4當一列礦車裝好后,裝車工發(fā)送拉車信號,指揮司機將礦車帶出裝車區(qū)域。
4.5工作時應注意倉門的開閉情況,倉門有無卡滯、卡眼,有故障必須停車排除。
4.6操縱室內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更不準坐在操作臺上面,停車期間操縱桿必須處于中立位置。
4.7裝煤時要確保四平一尖,每裝完一鉤車必須及時清理浮煤,以防車輛落道,裝車時倉嘴正前方不得站人。
4.8保持操縱室內整潔衛(wèi)生,液壓部分每班交班前擦拭干凈,并將牌板擦拭干凈及填好交接班記錄。
4.9確保上倉噴霧設備的正常工作,發(fā)現問題立即匯報派班室。
4.10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氣設備電源。
4.11裝車工要車,必須向里口調車員發(fā)出頂車信號,頂車到位后向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
4.12上倉信號規(guī)定:一聲停車、二聲頂車、三聲拉車。
4.13如倉嘴被濕煤堵住,工作人員使用插槍處理時,必須切斷倉嘴處架線,且捅眼人身后嚴禁站人。否則嚴禁工作。
4.14如倉嘴堵住,需要響炮處理時,上倉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放炮人員指揮,并在指定地點放好警戒,防止他人在響炮過程中誤入響炮地點。
4.15使用機車處理落道車時,電機車必須在停穩(wěn)后,使用專用鋼絲繩套,僅限與一輛落道車連接處理落道車,嚴禁強行拉車上道。摘掛鏈必須使用專用手鉤。
4.16處理落道車時,必須有專人負責,司機及處理落道車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處理落道車。
4.17若列車落道嚴重,不能一一分開,同時有礙復軌時,可用機車稍做牽引,以能夠摘開連接裝置為宜,牽動列車時,必須由指揮人員用規(guī)定信號指揮,嚴禁人員站在牽引區(qū)內。
4.18不用電機車處理落道車時,必須使用專用上道工具上道(如起道器、千斤頂、手動葫蘆等)。
4.19使用杠桿進行人工上道時,根據車輛落道情況,采用杠桿原理,直接用杠桿抬起上道,人員要清除腳底雜物,用力均勻,防止拌倒或用力過猛碰傷。
4.20采用起道器上道時,每次抬起的高度不超過150mm,抬起后及時用墊木等墊好、墊穩(wěn),直至車輛上道。
4.21上道時,指揮人員要仔細查看現場,要有防止車輛傾倒的措施,有可能發(fā)生傾倒的一側嚴禁站人。
4.22 空氣炮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2.1空氣炮使用時,應先認真檢查,無問題后,向空氣炮充氣,并進行密封檢查,再進行試放。
4.22.2空氣炮的使用由當班班長負責。
4.22.3當發(fā)現有堵倉現象時上倉裝車工不得私自使用,必須向當班班長請示,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使用記錄。
4.22.4當班班長現場確認需使用空氣炮處理堵倉后,通知機電科開啟壓風機,給空氣炮供風。
4.22.5使用空氣炮前必須先和皮帶機頭聯(lián)系好,必須保證皮帶處于停運狀態(tài),倉口疏通前嚴禁機頭向上倉給煤。
4.22.6使用空氣炮時液壓分配器(俗稱爪子)必須處于開啟狀態(tài),且開口不得大于總開程的1/3。
4.22.7手動控制時,操作空氣炮開啟按鈕的時間應不低于1秒。同一臺空氣炮兩次操作時間的間隔應在60秒以上。
4.22.8嚴禁在給煤機(液壓分配器)正常運轉放煤情況下啟動空氣炮,避免煤集中下放涌出或飛濺。
4.22.9使用空氣炮時,人員嚴禁站在操作間外觀望,以免煤渣飛濺傷人。
4.22.10如果使用空氣炮不能處理堵倉時,執(zhí)行《長溝峪煤礦煤倉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4.22.11檢修空氣炮時,必須先聯(lián)系皮帶機頭停運,操作臺按鈕旋至檢修位置,并設專人看守。
4.23除遵守本規(guī)程外,還要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礦、段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