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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貴:“逃責”之惡

作者:孫貴 2010-08-26 11:02 來源:煤炭新聞網(wǎng)
作者單位:重慶天府礦業(yè)公司三匯三礦


杭州地鐵坍塌事故發(fā)生后,中鐵四局自己組織的事故調(diào)查組,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有3 點:一是“怪天”,“老天爺”持續(xù)性降雨。二是“怪地”,杭州的土質(zhì)特殊,事發(fā)路段屬于淤泥黏土,含水的流失性強;三是“怪車”,事發(fā)路段來往車流量大,給基坑西面承重墻帶來太大沖擊。

國家安監(jiān)總局對此有三條駁斥:一是地質(zhì)特殊,難道說建設時沒有搞地質(zhì)勘探嗎?二是車流量大難道是臨時出現(xiàn)的嗎?長期都是車流量大,難道施工評估時沒有考慮嗎?三是持續(xù)降雨,雨水不是一夜之間形成的,既然知道持續(xù)降雨會有影響,何以等到出了大事故才說呢?

出了重大事故,天有責任、地有責任、來往的車輛有責任,唯獨施工者、眾多的各級管理者,監(jiān)督管理者沒有責任,這是一種典型的“逃責”。

“逃責”最大危害是真正的責任方和責任者,根本不能從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訓。一旦“逃責”成功,便“高枕無憂”,甚至認為自己真的沒有責任了,更甚至還會“逃”出“經(jīng)驗”來,在以后制定管理方案時,就開始為自己“埋藏伏筆”,想好“退路”,盡最大可能把責任不整到自己頭上。沒有勇氣承擔責任,就談不上有決心改正錯誤,更談不上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從事故中找準教訓,吸取教訓,以告慰那些無辜死者的陰靈。

“逃責”是缺乏基本黨性的表現(xiàn)。重大責任面前不敢承擔責任,是怕因為責任重大而失“位”,而連“改正的機會都沒有了”。這不是理由,也根本不值得同情。我們黨的一貫傳統(tǒng)美德就是實事求是,也是在不斷吸取教訓、不斷糾正錯誤、減少失誤中壯大起來的,我們的民族還要進步,我們的事業(yè)還要蓬勃向前發(fā)展,如果出了事故就千方百計開脫責任,就以種種客觀借口逃避處罰,那么我們一些僥幸“逃責”者膽子就會越來越大,而事故更會越出越大,我們的人民群眾對我們黨的領導意見就會越來越大,這就直接影響到了黨的事業(yè)。所以“逃責”成功的后果,大處而言,損壞黨的形象,敗壞黨的作風;小處而言,姑息遷就會更加滋長“不作為”者的“麻木不仁”,是草菅人命。

怕?lián)煟捅M責,這應當是我們作為安全生產(chǎn)管理者最起碼的職業(yè)操守,責任心既是事業(yè)心,也是“良心”。從大量的血的事故教訓來看,有幾樁沒有“人禍”的原因,責任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培訓不到位,監(jiān)督不到位,是“怕”?是“懶”?是“猾”,是“腐敗”?還是麻木不仁?在責任面前連反思的勇氣都沒有,這樣的人哪配座在領導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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