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臺項目部礦井重大水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作者:佚名
2010-07-18 01:21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沙巴臺項目部礦井重大水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地控制和處理礦井重大水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結合煤礦井下,特制定本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在礦山施工過程中,當發(fā)生突然涌水或其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時輕則造成礦井停產,重則可能淹井,將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并危及井下人員生命安全,礦山重大水災事故的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
1.1地下水:當井下巷道穿越含水層時,地下水就會涌入礦井,如果含水層內水量較大,導水性能良好,就有發(fā)生水災的可能。
1.2地表水:如果礦井處在地表水體的影響范圍內,這些地表水就會沿著裂隙滲入礦井。
1.3老空積水:膠輪運輸斜井掘進中會遇到原小窯巷道、采空區(qū)及老溏,接近或遇到老空區(qū),里面的水便會涌出,造成涌水和塌方。當水突然涌出時,由于水中攜帶著煤巖碎塊,有時還會有有害氣體涌出,而且來勢兇猛,會造成人員傷亡和淹井事故
1.4大氣降水:大氣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補給源,大氣降水是礦井的間接水源,通過裂縫進入井下。
1.5管理缺陷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fā)生水災事故后,救援人員要按照“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離、救人優(yōu)先”的原則救災。
2.1必須了解突水的地點、性質、估計突水量、靜止水量、突水后涌水量、影響范圍、補給水源,以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2.1掌握突水災區(qū)范圍。如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通道
2.3按涌水量組織強排,同時堵塞地面補給水源,必要時注漿堵水。
2.4加強排水與搶險中的通風,切斷災區(qū)電源,防止一切火源,防止沼氣和其他有害氣體聚集和涌出
2.5排水后,要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突水
2.6搬運搶救遇難者,要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huán)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發(fā)生突發(fā)性事件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服從建設單位及甘煤一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統(tǒng)一指揮):
總指揮:項目經理
副總指揮:技術負責人、各副經理。
成員:施工隊、機電隊、機運隊隊長和負責人,安檢組長、技術組長、保衛(wèi)組長、后勤、勞資及有關人員。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調度室。當總指揮不在的特殊情況下,依次由副總指揮擔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1.2為了加強對突發(fā)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技術負責人、各副經理。
組員:施工隊、機電隊、機運隊隊長和負責人,技術組、安檢調度組、政工勞資組、材料組、財務組、保衛(wèi)組、地面運輸組等組室主管及成員。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分工:
3.2.1.1現場指揮部領導小組:組織編制和修訂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專業(yè)隊伍,并組織演練和實施,檢查和督促完成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2.1.2現場指揮部辦公室:發(fā)生重大事故時,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xié)調和管理;與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保持聯(lián)系;發(fā)布和實施應急救援命令信號;提供應急救援所需基礎技術資料與信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救援物資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總指揮部匯報事故災難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向有關單位發(fā)出增援請求;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進行事故調查;完成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3.2.1.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項目部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安檢調度:協(xié)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負責事故處置時各施工點的調度工作及事故時用車調度。
技術組:負責事故處置時現場的相關技術工作。
各隊隊長:負責核查本區(qū)域工作面的人數,并組織撤離災區(qū)和安全條件下的救災工作,負責向調度詳實的匯報災情、性質、范圍、及災害采取的行動,負責組織完成上級為處理災害所下達的命令。
主材料員:負責搶險救援物資,機運車輛準備和供應工作。
政工勞資員:負責事故處置時人員的配置及傷亡人員的檔案歸類、接待工作和安置工作。
機運隊長:施工用的運輸車輛及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并清楚運輸車輛運行道路上的各種障礙,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將搶救用的材料、設備及器材迅速安全的運送到指定地點。
3.2.1.4結合掘進巷道事故的實際情況,現場指揮部可設五個就在小組
⑴通訊、供電組 組長:機電隊長
①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并繪制各采區(qū)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圖。
②確保井下通訊暢通,一旦掘進巷道發(fā)生故事,能保持正常聯(lián)系。
⑵通風、防爆組 組長:技術安檢組長
①負責日常的通風系統(tǒng),防突管理工作,確保通風系統(tǒng)合理、穩(wěn)定、可靠、消除突出危險性。
②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執(zhí)行并落實與通風有關的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
⑶安全撤退組 組長:各隊隊長
①負責按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到地面,清點匯總人數等工作,并及時匯報。
②要求各施工單位撤退前切斷相關區(qū)域的動力、局部通風機電源,并保證可靠閉鎖,同時關閉供風、供水閥門。
⑷后勤保障組 組長:主材料員
①供應所需物資、設備,并卻保質保量。
②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⑸安全保衛(wèi)組 組長:安檢組長
①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事故的作戰(zhàn)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zhàn)計劃的各環(huán)節(jié)、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zhàn)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指揮部匯報,聽取指令。
②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維持現場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并保證井口附近無水源。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jiān)控
4.1.1根據目前礦方提供的資料,項目部必須建立動態(tài)監(jiān)測系統(tǒng),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報,并制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4.1.2項目部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制定相應的防水措施。
4.1.2.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fā)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地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變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措施,報告有關部門發(fā)出報警,撤出所有威脅地點的人員
4.1.2.2礦井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探水或接近積水區(qū)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計劃,并采取防止有害氣體和其他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離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guī)定
4.1.2.3在探水后掘進中,各班班長必須在掘進工作面交接班時,交代清楚允許掘進的剩余距離,嚴禁超越。
4.2預警行動
4.2.1技術部門要根據生產進度,及時做好水文地質預測工作,施工隊要做好每班探空、探水記錄
4.2.2掘進巷道打眼時,如果發(fā)現炮眼異常出水、溫度聚高聚低、有大量沼氣涌出、巖石松動、巖石掛銹掛汗、發(fā)生霧氣、頂板淋水加大、地板漏水或其它異狀時,都是接近老巷、老溏的預兆,要立即停止打眼,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切不可隨意放炮,若情況危險時要立即撤出人員。當井下發(fā)生突然淹水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盡快營救遇難人員恢復被淹井巷。
5、信息報告程序
項目部調度室接到水災事故匯報后,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項目經理匯報,并根據值班項目經理的指示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匯報,同時向公司質安部匯報。匯報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件發(fā)生的初步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
通知順序如下:事故發(fā)生地點—→調度室—→安全副經理—→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
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向建設單位及甘煤一公司報告。
6、應急處理
6.1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礦井水災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項目部值班領導和上報公司質安部匯報。并立即通知沙巴臺礦調度,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應急預案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企業(yè)事故的可控性,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 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和Ⅳ級響應,具體如下:
6.1.1發(fā)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Ⅰ級響應;
6.1.2發(fā)生特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0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0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Ⅱ級響應;
6.1.3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為Ⅲ級響應;
6.1.4發(fā)生一般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為Ⅳ級響應。
6.2響應程序
6.2.1當發(fā)生災情時,井下作業(yè)面由帶班副隊長立即向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匯報。
6.2.2安檢接到報告后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并迅速趕赴現場,作為現場管理人員,其主要任務是:
a.評估事故規(guī)模,將事故的性質、發(fā)生地點、規(guī)模、人員傷亡情況及災情的處理向項目部應急指揮部進行詳細匯報。
b.確定安全撤離路線,命令井下相關區(qū)域作業(yè)人員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c.要求作業(yè)隊清查井下作業(yè)人員,并核清處于受災區(qū)域的人數、具體方位,向指揮部隨時匯報
d.負責安全轉送傷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e.建立與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訊聯(lián)系點
f.立即下令啟動有關防水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縮小水災范圍
6.2.3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指派一名副總指揮到現場全面負責事故的救援工作和實施
a.判斷是否可能或已經發(fā)生重大事故,是否需要應急救援
b.根據井下涌水情況,圈定受災區(qū),并下令立即撤離井下無關人員。
c. 根據井下涌水情況,決定是否通知羊場灣礦,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d.積極實施被困人員營救方案
e.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安排
f.在事故緊急狀態(tài)結束后安排恢復受事故影響區(qū)域的正常秩序
6.2.4 當現場主要管理人員下達撤離指令后,所有人員必須撤離的安全地帶待命
6.2.5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災情的最新進展,緊急召急救援隊及其他非現場的人員到達指定地點待命
6.2.6應急指揮部根據被困人員的人數及所處方位,確定營救方案和路線
6.2.7具體下令啟動排水系統(tǒng),必要時新增排水設備與設施,以最大的動力為原則。
6.3處置措施
6.3.1在接近老巷、采空區(qū)、老溏掘進時,由于地質情況和老溏情況不明或測量不準確,會引起透水淹井、沖沒設備、威脅人員安全,所以掘進接近上述區(qū)域時要堅持“有疑必探、探掘結合、先探后掘”的原則
6.3.2在探空探水時,要通知其他施工人員,全部升井,設備撤至安全地點。探水人員必須熟悉避災線路,并疏通排水管路后,方可開始探水鉆進工作
6.3.3探空、探水時要利用現有設備和手段進行探水,每個工作面探孔不得少于三個,其中一個必須垂直工作面,位于工作面中心,另外兩個分置該孔兩邊,對稱布置,孔底指向工作面前方外緣。探空深度均不得低于20米控制側孔與中心孔的內夾角使其孔低不得超過3米。
6.3.4若發(fā)現孔內巖石變軟,眼鉆桿向外流水時鉆工應立即停鉆,旋緊套管防止有害氣體、積水噴出,不得將鉆桿抽出除現場留專人監(jiān)視險情外,同時立即報告,等候處理。
6.3.5根據巷道設計,在掘進過程中要對特殊地段進行分析研究,并確定探空、探水方案措施報告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6.3.6經初次探空、探水后工作面巖石性質仍不明確,難以判斷水情時要進行多次探空探水工作直至工作面險情消除
6.3.7如果發(fā)現大面積地壓活動預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將人員撤離安全地點
6.3.8在通過含水帶、積水壓、防水巷和突然可能涌水的巷道里因在行道的一側懸掛繩子或利用管道作為扶手并在巖石穩(wěn)固的地點建筑由閘門的防水墻,閘門要向來水方向打開。防水墻的位置、數量及結構由設計決定
6.3.9為預防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逸出傷人,在進行探空、探水的工作點要加強通風安全措施,并使用防爆照明,如發(fā)現有害氣體和有毒氣體逸出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6.3.10在探水時,工作面要配備排水設備,應有多臺同類型水泵組成,其中任意一臺水泵排水能力必須在20小時內排除一晝夜的礦井涌水量;兩臺同時工作,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一晝夜的最大涌水量。如果礦井最大涌水量大于2倍正常用水量時??稍黾铀脭蹬_,但至少有一臺備用其余水泵要保證在20小時內抽出一晝夜最大涌水量
當礦井發(fā)生突然透水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盡快營救遇難人員,恢復被淹巷道
7、應急保障
7.1應急物資保障
根據目前施工情況,項目部在各要害崗位從放不同數量的消防器材,項目部材料庫配備救災用的局扇、水泵、風筒、水管等。施工隊在井下材料硐室配備相應原材料,如水泥、沙子、石料等。醫(yī)療定點機構在寧煤職工醫(yī)院,上述部門在礦井發(fā)生重大事故時,及時聯(lián)系,提供有效的物資、醫(yī)療保證。
7.2應急裝備保障
礦井發(fā)生重大水災時,動用金能公司救護隊、消防隊、職工醫(yī)院、并提請當地公安局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項目部必須建立完善的基礎應急通訊系統(tǒng),并提供相應的通信設備。
為了有效地控制和處理礦井重大水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結合煤礦井下,特制定本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在礦山施工過程中,當發(fā)生突然涌水或其水量超過排水能力時輕則造成礦井停產,重則可能淹井,將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并危及井下人員生命安全,礦山重大水災事故的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
1.1地下水:當井下巷道穿越含水層時,地下水就會涌入礦井,如果含水層內水量較大,導水性能良好,就有發(fā)生水災的可能。
1.2地表水:如果礦井處在地表水體的影響范圍內,這些地表水就會沿著裂隙滲入礦井。
1.3老空積水:膠輪運輸斜井掘進中會遇到原小窯巷道、采空區(qū)及老溏,接近或遇到老空區(qū),里面的水便會涌出,造成涌水和塌方。當水突然涌出時,由于水中攜帶著煤巖碎塊,有時還會有有害氣體涌出,而且來勢兇猛,會造成人員傷亡和淹井事故
1.4大氣降水:大氣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補給源,大氣降水是礦井的間接水源,通過裂縫進入井下。
1.5管理缺陷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fā)生水災事故后,救援人員要按照“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離、救人優(yōu)先”的原則救災。
2.1必須了解突水的地點、性質、估計突水量、靜止水量、突水后涌水量、影響范圍、補給水源,以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2.1掌握突水災區(qū)范圍。如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通道
2.3按涌水量組織強排,同時堵塞地面補給水源,必要時注漿堵水。
2.4加強排水與搶險中的通風,切斷災區(qū)電源,防止一切火源,防止沼氣和其他有害氣體聚集和涌出
2.5排水后,要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突水
2.6搬運搶救遇難者,要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huán)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發(fā)生突發(fā)性事件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服從建設單位及甘煤一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統(tǒng)一指揮):
總指揮:項目經理
副總指揮:技術負責人、各副經理。
成員:施工隊、機電隊、機運隊隊長和負責人,安檢組長、技術組長、保衛(wèi)組長、后勤、勞資及有關人員。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調度室。當總指揮不在的特殊情況下,依次由副總指揮擔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1.2為了加強對突發(fā)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技術負責人、各副經理。
組員:施工隊、機電隊、機運隊隊長和負責人,技術組、安檢調度組、政工勞資組、材料組、財務組、保衛(wèi)組、地面運輸組等組室主管及成員。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分工:
3.2.1.1現場指揮部領導小組:組織編制和修訂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專業(yè)隊伍,并組織演練和實施,檢查和督促完成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2.1.2現場指揮部辦公室:發(fā)生重大事故時,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xié)調和管理;與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保持聯(lián)系;發(fā)布和實施應急救援命令信號;提供應急救援所需基礎技術資料與信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救援物資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總指揮部匯報事故災難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向有關單位發(fā)出增援請求;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進行事故調查;完成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3.2.1.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項目部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xié)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安檢調度:協(xié)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負責事故處置時各施工點的調度工作及事故時用車調度。
技術組:負責事故處置時現場的相關技術工作。
各隊隊長:負責核查本區(qū)域工作面的人數,并組織撤離災區(qū)和安全條件下的救災工作,負責向調度詳實的匯報災情、性質、范圍、及災害采取的行動,負責組織完成上級為處理災害所下達的命令。
主材料員:負責搶險救援物資,機運車輛準備和供應工作。
政工勞資員:負責事故處置時人員的配置及傷亡人員的檔案歸類、接待工作和安置工作。
機運隊長:施工用的運輸車輛及人員在調度室待命,并清楚運輸車輛運行道路上的各種障礙,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將搶救用的材料、設備及器材迅速安全的運送到指定地點。
3.2.1.4結合掘進巷道事故的實際情況,現場指揮部可設五個就在小組
⑴通訊、供電組 組長:機電隊長
①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并繪制各采區(qū)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圖。
②確保井下通訊暢通,一旦掘進巷道發(fā)生故事,能保持正常聯(lián)系。
⑵通風、防爆組 組長:技術安檢組長
①負責日常的通風系統(tǒng),防突管理工作,確保通風系統(tǒng)合理、穩(wěn)定、可靠、消除突出危險性。
②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執(zhí)行并落實與通風有關的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
⑶安全撤退組 組長:各隊隊長
①負責按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到地面,清點匯總人數等工作,并及時匯報。
②要求各施工單位撤退前切斷相關區(qū)域的動力、局部通風機電源,并保證可靠閉鎖,同時關閉供風、供水閥門。
⑷后勤保障組 組長:主材料員
①供應所需物資、設備,并卻保質保量。
②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⑸安全保衛(wèi)組 組長:安檢組長
①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準的事故的作戰(zhàn)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zhàn)計劃的各環(huán)節(jié)、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zhàn)計劃安全順利完成,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指揮部匯報,聽取指令。
②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維持現場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并保證井口附近無水源。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jiān)控
4.1.1根據目前礦方提供的資料,項目部必須建立動態(tài)監(jiān)測系統(tǒng),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報,并制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4.1.2項目部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制定相應的防水措施。
4.1.2.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fā)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地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變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措施,報告有關部門發(fā)出報警,撤出所有威脅地點的人員
4.1.2.2礦井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探水或接近積水區(qū)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計劃,并采取防止有害氣體和其他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離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guī)定
4.1.2.3在探水后掘進中,各班班長必須在掘進工作面交接班時,交代清楚允許掘進的剩余距離,嚴禁超越。
4.2預警行動
4.2.1技術部門要根據生產進度,及時做好水文地質預測工作,施工隊要做好每班探空、探水記錄
4.2.2掘進巷道打眼時,如果發(fā)現炮眼異常出水、溫度聚高聚低、有大量沼氣涌出、巖石松動、巖石掛銹掛汗、發(fā)生霧氣、頂板淋水加大、地板漏水或其它異狀時,都是接近老巷、老溏的預兆,要立即停止打眼,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切不可隨意放炮,若情況危險時要立即撤出人員。當井下發(fā)生突然淹水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盡快營救遇難人員恢復被淹井巷。
5、信息報告程序
項目部調度室接到水災事故匯報后,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項目經理匯報,并根據值班項目經理的指示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匯報,同時向公司質安部匯報。匯報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件發(fā)生的初步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
通知順序如下:事故發(fā)生地點—→調度室—→安全副經理—→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
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向建設單位及甘煤一公司報告。
6、應急處理
6.1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礦井水災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項目部值班領導和上報公司質安部匯報。并立即通知沙巴臺礦調度,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應急預案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企業(yè)事故的可控性,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 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和Ⅳ級響應,具體如下:
6.1.1發(fā)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Ⅰ級響應;
6.1.2發(fā)生特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0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0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Ⅱ級響應;
6.1.3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為Ⅲ級響應;
6.1.4發(fā)生一般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為Ⅳ級響應。
6.2響應程序
6.2.1當發(fā)生災情時,井下作業(yè)面由帶班副隊長立即向調度室和值班領導匯報。
6.2.2安檢接到報告后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并迅速趕赴現場,作為現場管理人員,其主要任務是:
a.評估事故規(guī)模,將事故的性質、發(fā)生地點、規(guī)模、人員傷亡情況及災情的處理向項目部應急指揮部進行詳細匯報。
b.確定安全撤離路線,命令井下相關區(qū)域作業(yè)人員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c.要求作業(yè)隊清查井下作業(yè)人員,并核清處于受災區(qū)域的人數、具體方位,向指揮部隨時匯報
d.負責安全轉送傷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e.建立與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訊聯(lián)系點
f.立即下令啟動有關防水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縮小水災范圍
6.2.3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指派一名副總指揮到現場全面負責事故的救援工作和實施
a.判斷是否可能或已經發(fā)生重大事故,是否需要應急救援
b.根據井下涌水情況,圈定受災區(qū),并下令立即撤離井下無關人員。
c. 根據井下涌水情況,決定是否通知羊場灣礦,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d.積極實施被困人員營救方案
e.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安排
f.在事故緊急狀態(tài)結束后安排恢復受事故影響區(qū)域的正常秩序
6.2.4 當現場主要管理人員下達撤離指令后,所有人員必須撤離的安全地帶待命
6.2.5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災情的最新進展,緊急召急救援隊及其他非現場的人員到達指定地點待命
6.2.6應急指揮部根據被困人員的人數及所處方位,確定營救方案和路線
6.2.7具體下令啟動排水系統(tǒng),必要時新增排水設備與設施,以最大的動力為原則。
6.3處置措施
6.3.1在接近老巷、采空區(qū)、老溏掘進時,由于地質情況和老溏情況不明或測量不準確,會引起透水淹井、沖沒設備、威脅人員安全,所以掘進接近上述區(qū)域時要堅持“有疑必探、探掘結合、先探后掘”的原則
6.3.2在探空探水時,要通知其他施工人員,全部升井,設備撤至安全地點。探水人員必須熟悉避災線路,并疏通排水管路后,方可開始探水鉆進工作
6.3.3探空、探水時要利用現有設備和手段進行探水,每個工作面探孔不得少于三個,其中一個必須垂直工作面,位于工作面中心,另外兩個分置該孔兩邊,對稱布置,孔底指向工作面前方外緣。探空深度均不得低于20米控制側孔與中心孔的內夾角使其孔低不得超過3米。
6.3.4若發(fā)現孔內巖石變軟,眼鉆桿向外流水時鉆工應立即停鉆,旋緊套管防止有害氣體、積水噴出,不得將鉆桿抽出除現場留專人監(jiān)視險情外,同時立即報告,等候處理。
6.3.5根據巷道設計,在掘進過程中要對特殊地段進行分析研究,并確定探空、探水方案措施報告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6.3.6經初次探空、探水后工作面巖石性質仍不明確,難以判斷水情時要進行多次探空探水工作直至工作面險情消除
6.3.7如果發(fā)現大面積地壓活動預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將人員撤離安全地點
6.3.8在通過含水帶、積水壓、防水巷和突然可能涌水的巷道里因在行道的一側懸掛繩子或利用管道作為扶手并在巖石穩(wěn)固的地點建筑由閘門的防水墻,閘門要向來水方向打開。防水墻的位置、數量及結構由設計決定
6.3.9為預防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逸出傷人,在進行探空、探水的工作點要加強通風安全措施,并使用防爆照明,如發(fā)現有害氣體和有毒氣體逸出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6.3.10在探水時,工作面要配備排水設備,應有多臺同類型水泵組成,其中任意一臺水泵排水能力必須在20小時內排除一晝夜的礦井涌水量;兩臺同時工作,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一晝夜的最大涌水量。如果礦井最大涌水量大于2倍正常用水量時??稍黾铀脭蹬_,但至少有一臺備用其余水泵要保證在20小時內抽出一晝夜最大涌水量
當礦井發(fā)生突然透水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盡快營救遇難人員,恢復被淹巷道
7、應急保障
7.1應急物資保障
根據目前施工情況,項目部在各要害崗位從放不同數量的消防器材,項目部材料庫配備救災用的局扇、水泵、風筒、水管等。施工隊在井下材料硐室配備相應原材料,如水泥、沙子、石料等。醫(yī)療定點機構在寧煤職工醫(yī)院,上述部門在礦井發(fā)生重大事故時,及時聯(lián)系,提供有效的物資、醫(yī)療保證。
7.2應急裝備保障
礦井發(fā)生重大水災時,動用金能公司救護隊、消防隊、職工醫(yī)院、并提請當地公安局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項目部必須建立完善的基礎應急通訊系統(tǒng),并提供相應的通信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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