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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站的電源

作者: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2007-11-22 11:15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1) 通信站的蓄電池維護管理得不好,由于很多通信站無人職守,蓄電池巡查、測試、維護(充、放電)周期很長,有的一年一次,應該說有的蓄電池已處于失修狀態(tài)。蓄電池鼓肚、端電壓下降等問題不能及時發(fā)現解決,一旦交流電源失電,就會發(fā)生通信設備完全失電,通信中斷。建議通信主管部門一定要重視各通信站蓄電池的運行、維護工作,要建立蓄電池定期巡視、測試、維護制度,并做好記錄,發(fā)現落后電池應及時更換,以保證蓄電池組的放電容量。

(2) 有的變電所,將通信直流電源和電力設備操作電源合并,由開關的直流操作電源經DC/DC變換供48V通信電源,如此對通信和一次開關設備都是不安全的,電力行業(yè)標準《電力系統(tǒng)通信管理規(guī)程》(DL/T 544—1994)第4.2.1規(guī)定:通信設備供電電源必須穩(wěn)定可靠,尤其要保證在電力系統(tǒng)事故時,通信設備供電電源不中斷。電力系統(tǒng)事故時,正值開關跳閘、重合,直流電源電壓、容量都會降低,此時必然不能保證通信設備供電電源的穩(wěn)定、可靠。因此規(guī)程要求在發(fā)電廠、重要的變電站、開關站及裝有繼電保護、安全穩(wěn)定控制裝置或計算機在線控制信息傳輸設備的通信站,必須裝設通信專用的不停電電源,單獨供電時應保持1~3h。所以有的110kV變電站,特別是無人值守的變電站將通信直流電源與110kV操作電源合并是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的,應予糾正。通信應另裝獨立的蓄電池組以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通信設備供電電源不中斷。

(3) 在評價中還發(fā)現有的通信站使用應急燈作為事故照明,不用蓄電池直流電源。應急燈本身可靠性就很差,再加上沒有一定的維護規(guī)定,一旦事故時交流電源失電,應急燈并不能保證照明。能不能使用應急燈作為事故照明,目前還查不到有什么規(guī)定,但應急燈的質量、可靠性差這一點是客觀存在的,平時亦經常發(fā)生不亮的問題,從萬無一失的觀點看,還是不用為好,仍應使用蓄電池電源作為事故照明電源,并應定期做自動切換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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