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作家的“陪審員之路”
蓸曉萍 白曉光
在平凡的煙火中感悟生活,在月光下熱愛生活,在文學領域里記錄生活之美好,在法律的天平上追求公平正義,在責任與奉獻中重返“青春“,讓夕陽的流年美不勝收。
68歲的王進利于1976年6月參加工作,曾擔任鄉(xiāng)城鎮(zhèn)組織辦組織干事、人事助理;徐福鎮(zhèn)紀委副書記兼黨政辦副主任;徐福街道辦事處綜治辦副主任、工作片長、駐島辦主任;龍口市人大徐福工作委員會科級干部。
在山東省龍口徐福街道退休后,以“一顆愛心,兩份責任”,在文學領域,在法律領域,展示著自己的“銀發(fā)業(yè)績”。是中國散文學會會員,被煙臺散文學會聘為理事,成為煙臺散文微刊編委,先后發(fā)表過上百篇散文詩歌,多次榮獲“十佳編委”、“優(yōu)秀作者“稱號。今年7月,在《當代文學家》雜志組織的“巴金文學獎”評比中,他的報告文學《任是春風吹不展》榮獲唯一的二等獎,為山東文學屆贏得榮譽,用自己的責任與愛心、奉獻與追求,書寫著“銀發(fā)新詩篇。
陪審工作顯擔當 化解糾紛促和諧
退休后的王進利,沒有滿足于過去的成就,一方面在文學路上不斷追求,另一方面,自學了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典、民事訴訟法、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等法律和司法解釋。法律知識的豐富,讓王進利通過了法院系統的遴選,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陪審員。從此,在這個被稱作“不穿法袍的法官”領域上奮進了五年春秋。
作為一名作家,王進利有著浪漫的情懷。他說,在美劇或港劇中,我們常能看到這樣的畫面:律師以一已之力,取得了多數陪審團的支持,最終影響了對被告“有罪”、“無罪”的判定。人民陪審員雖然不是法官,但在法庭上具有與法官同等的權利。當他成為陪審員后,更感到心中的責任與分量。
在人民陪審員的崗位上的五年,王進利參與陪審了1031次案件,以無袍之身,盡有為之責,雖然沒有法官頭上的光環(huán),沒有律師叱咤庭審的氣魄,但他用自己的愛心與責任,專業(yè)與專注,在人民與法官之間架起了一道橋梁,默默無聞,從不自卑,從不抱怨,堂堂正正,樸實無華,無私奉獻。
在陪審工作中,王進利認真向法官學習,耐心傾聽當事人訴說,把講理和說法結合起來,積極做當事人的溝通工作,在尊重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的前提下進行調解,最大程度上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在他參加審理的案件中,最后調解結案的占大多數。通過參加案件陪審,王進利深深地感受到,人民陪審員的加入使案件的處理結果更公開公正,更容易被當事人認可和接受。
隨著陪審次數的增多,王進利對案件的處理有了自己獨立的觀點,能夠找到正確的法律依據和法律意見。在參加陪審時,對自己更加有了自信。王進利告誡自己,謹記 “打鐵必須自身硬”這個道理,通過不斷加強個人思想品德建設,以公正、廉潔、為民為準繩,這樣才能行使好人民陪審員職責。
在參與庭審過程中,王進利用心觀察學習優(yōu)秀法官主持庭審的技能,努力把握各方當事人的心理,提高發(fā)問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合議案件的過程中,根據庭審的情況積極發(fā)表有價值的分析意見。在法官們的眼里,王進利不是陪襯,而是真正的工作伙伴。在專業(yè)素養(yǎng)的積淀和支撐下,他在調解時會注意拿捏關系焦點,因勢利導做好調解工作。 通過不斷努力,他參與陪審與調解的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82% 以上。他用專業(yè)知識與道德力量,先后幫助30多起離婚案件的家庭破鏡重圓,成功調解涉及弱勢群體的案件近百起,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
五年時間里,王進利已經參與跟蹤改善問題家庭30個,為近百名案件當事人提供了心理咨詢和輔導。因他的努力,讓法庭上的“火藥味”淡了許多,案件的處理也平和了許多。因此,他也得到了許多法官的認可,每到有案件時,很多法官會第一時間想到王進利,這也是對王進利專業(yè)能力的認可。
普法宣傳不停歇 傳遞正義暖人心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法官難以了斷的“家務事”卻常常被人民陪審員輕松“擺平”。不久前,王進利參與陪審了一起離婚案。李某與丈夫康某由于雙方過著兩地分居的生活,長時間缺乏溝通交流,互相有了猜疑,彼此有了隔閡,經常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不勝其煩的李某一怒之下將丈夫康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系。
在翻閱案卷材料后,王進利找出了雙方當事人矛盾的焦點,從夫妻相處、和睦之道到離婚對家庭、親情、子女的影響,終于讓兩人“破鏡”重圓。
左二為主人公王進利先生,在2024年龍口詩詞學會年會上,與會員合影
王進利在案件調解中善用“特長”唱主角,他的特長是用文學的魅力,用詩與遠方的情懷,感染當事人,讓當事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生活的廣闊。他協助法官又快又準地厘清案件事實,又懂得用群眾易懂易信的語言解讀法律,很快就打開了當事人的心結,從而鈍化矛盾,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走進法院,走近法官,讀懂法庭的威嚴,感受法律法規(guī)的嚴肅,也了解到法律工作者的辛勞工作、以及當事人的是非恩怨和曲折案情。五年的人民陪審員工作讓王進利有了許多的感悟,這份工作是神圣而莊嚴的,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不僅僅是法官的辦案原則,同樣也是對人民陪審員的要求。
自從做了人民陪審員,王進利就成了一名普法宣傳員,經常將自己學習到的法律知識講給周圍的親戚朋友聽,提醒他們生活中要掌握的法律常識和防范要素。特別是用他的親身感受向周圍的人宣傳法院工作,讓身邊的人對法官工作有更詳盡的了解和正確的認識。周圍有些小小紛爭,王進利也會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耐心說服當事人,化解矛盾,避免事態(tài)擴大。老伴評價說:“我們家有個愛管閑事的業(yè)余法官。”
人生因砥礪而精彩,事業(yè)因實干而輝煌。法院一般在開庭前一周甚至更早時間通知陪審員開庭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王進利只要確定他參加陪審的案件,無論任何情況他從未遲到、早退、缺席過。在一般人看來,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只是走走形式而已,是“陪襯”,而王進利同志堅決拒絕陪而不審。他說: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不僅是法官的職責,也是我們人民陪審員的職責,法律賦予了我們權力,我不僅應該會用,而且還要用好。
為了充分發(fā)揮陪審員的作用,王進利探索出一套方便有效的工作方式,堅持在庭審前,先與書記員、法庭助理溝通了解案情;庭審中,根據自己的思維詢問雙方當事人,查明案件事實;庭審后,積極參加合議庭評議,充分發(fā)表意見。他從不避諱自己的觀點與審判長及其他審判員的意見存有分歧,正是他這種陪審方法和態(tài)度,徹底避免了“陪而不審”現象。
在王進利同志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日子里,也有親戚、朋友找過他,要他在個別案件上給予關照,他總是婉言謝絕,從不沾別人的一絲一毫,哪怕是一個飯局,他也堅決不去。他對當事人說:“法律是國家規(guī)定的,不是某一個可以隨意動搖、改變和曲解的。”王進利同志的一位朋友,曾當著法官的面說:“我與進利是朋友,想讓他幫助約法官吃個飯,讓他教育了大半天!而他一個陪審員,怎么也那么較真啊。”
五年陪審路,一路走來,有鮮花、榮譽與掌聲相伴,也受到過的委曲和他人的不解。但王進利卻覺得,“到了我這個年紀,榮譽和稱贊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想為社會、為法院、為他人多做點事情”,這樣,法律的光芒才會不斷閃耀,公平和正義才不斷傳遞。
王進利同志在多個場合說過:“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能夠代表人民參與法院的審判工作,這是我夢寐以求的愿望,今天我的愿望實現了,我感到無尚光榮和自豪,既然人民把這份權力交給我來行使,我絕不能辜負人民的期望,決不能給人民法院‘抹黑’給人民陪審員‘丟臉’。”
編后語:人生的意義不僅僅在于物質財富或地位,而在于內心的豐盈和安寧。時光流逝,眼看著歲月的殘酷,就在此時此刻,就在當下當時,王進利用自己的努力證明了,只要奉獻,只要付出,必將受到社會的尊重與肯定。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每個人到頭來都是過眼云煙,歸宿都是一樣的。生活中,不管是誰都有人說你優(yōu)秀,也有人說你不過如此,在這個世界上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所以,在追夢的路上要學會好好善待自己。
在人民陪審員的過程中,王進利進百家門,聽百家言,解百家難;他走街串巷,用腳步丈量文明,用實干書寫忠誠,用正義書寫公平,在追求奉獻的路上永無止境。因為他知道,花開不是為了花落,而是為了燦爛;生命不是為了經歷,而是為了精彩。他說繁華不過云煙,名利不過瞬間,把握住當下,就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
王進利的成功,讓我們看到條條大路通羅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只要有夢想、敢追求;有恒心、敢邁步;有闖勁、敢挑戰(zhàn),就一定有所作為;就一定能成就嶄新的事業(yè)和無悔的人生。
時序更替,不影響王進利的責任與擔當,煙臺市的人民陪審員隊伍正以他為榜樣,懷揣夢想向美好出發(fā);華章日新,不妨礙王進利以永不懈怠的精神面貌和一往無前的奮進恣態(tài)砥礪前行,這鐘力量既源自于他的恒心,也離不開他“自信人生二百年,會當水擊三千里”的勇氣;貴在恒久,離不開他“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專注;難在堅持,離不開他“千磨萬擊還堅勁”的頑強。王進利正期待著以朝氣蓬勃的新形象,奮發(fā)有為的新姿態(tài),千川匯海闊,銀發(fā)奉獻正揚帆,開啟他那美好的、嶄新的精彩華章!
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在人生下半場讓我們都學著去做個簡單的人,感受大自然,在路上見世界,在途中尋自己,知山高水闊,顧云淡風輕,以如常為安,以如愿為喜。往后余生唯愿我們都開心健康,至于其它,隨緣就好。我們每個人都是生活的個體,人來到這個世上說到底就是為了活著,就是為了活出自己、活好自己。順應自然,坦然面對生活,將所有的酸甜苦辣澀咸都視為人生的必修課;安于當下,懂得感恩,學會分享利益和快樂;利他利己;學會守住孤獨,懂得去欣賞心靈的寧靜。
作者:《今日龍口報》記者: 蓸曉萍
《今日信息報》記者:白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