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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采突出煤層時,每個采掘工作面的專職瓦斯檢查工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
- 突出礦井必須及時編制礦井瓦斯地質(zhì)圖,圖中應標明采掘進度、被保護范圍、煤層賦存條件、地質(zhì)構造、突出點的位置、突出強度、瓦斯基本參數(shù)
- 對有突出危險的新建礦井,突出礦井的新水平、新采區(qū),必須編制防治突出煤層突出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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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礦井在編制年度、季度、月生產(chǎn)建設計劃的同時,必須編制防治突出措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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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nèi)使用架線電機車時,裝煤點、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風流中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 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設置甲烷傳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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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鑿立井和傾斜井巷時,升降人員和物料的提升裝置的連接裝置,不得作其他用途。
- 立井和斜井使用的連接裝置的性能指標和投用前的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 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對使用中的立井罐籠防墜器,應每6個月進行1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1次脫鉤試驗。
- 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連接,應采用模形連接裝置。
- 主要提升裝置必須備有檢驗合格的備用鋼絲繩。
- 平衡鋼絲繩的長度必須與提升容器過卷高度相適應,防止過卷時損壞平衡鋼絲繩。使用圓形平衡鋼絲繩時,必須有避免平衡鋼絲繩扭結的裝置。
- 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 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
- 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 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