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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礦工作面支護材料設備配件備用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11-16 14:11 來源:煤礦安全網 工作 工作面 支護 材料 設備 配件 備用 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和減少影響因素,保證工作面可持續(xù)回采,做到精細化管理,特對工作面支護材料、設備、配件做進一步規(guī)范。

  一、支護材料備用及管理

  1.綜采隊必須嚴格執(zhí)行井下材料備用制度,自覺維護工作面材料備用制度的嚴肅性。隊主要負責人應及時掌握工作面安全生產動態(tài),合理計劃工作面?zhèn)溆玫母黝愔ёo材料及配件,確保井下支護材料不超過工作面3天的儲備量,超過該儲備量的支護材料及配件必須安排人員回收升井并交相關區(qū)隊代保管。

  2.工作面生產中所需的單體支柱、花邊鋼梁、坑木、H架、三聯(lián)托輥、滾筒、立柱、千斤、軟管、刮板、電動機、防護網等支護材料和配件必須按照實際情況備齊備足,不得影響生產,單位負責人要根據當月生產實際情況,將材料消耗分解到班組,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將材料消耗量落實到工作面的每一個角落,絕不允許工作面過量儲備各類支護材料和配件。

  3.工作面需回收的金屬錨桿、托板、軌道、三節(jié)托輥等支護材料和配件必須碼放在距工作面150m以外的巷道內,并掛牌管理,待回收材料能夠裝滿1礦車時,單位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人員將廢舊物資和配件回收升井交相關單位。

  4.材料必須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管理,工作面儲備的材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放,不得將材料存放在影響行人及運輸的地方,造成運輸困難或安全隱患。材料運輸、裝卸、使用時必須輕拿輕放,減少損耗。材料使用時必須按照碼放次序依次使用,不得無序使用。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單位負責人在安排生產作業(yè)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本著經濟、科學的原則,不斷完善材料備用制度,從技術角度源頭堵漏,節(jié)約材料,降低成本。

  6、技術員、材料員要監(jiān)督材料備用制度落實和材料管理情況,并對材料備用執(zhí)行和管理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制度的落實。

  7.支柱在回地面、下井等運輸環(huán)節(jié)中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和監(jiān)督,使用專車裝載單體液壓支柱,裝載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野蠻裝卸。否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8.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要進行試驗,達到標準后方可下井。

  9.單體支柱的使用要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柱距、排距支設,迎山角度合適,支柱頂蓋與頂梁接合嚴密。

  10.單體液壓支柱支設前必須檢查零部件是否齊全,柱體有無彎曲凹陷,不合格的支柱不準使用。

  11.單體液壓支柱頂蓋和三用閥可在井下更換外,其它不準在井下拆卸修理。

  12.單體液壓支柱升柱前,必須用注液槍沖洗閥嘴;回柱時必須使用專用撬棍,嚴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

  13.不準用錘鎬等硬物直接敲打、碰擊柱體及三用閥,并要防止頂梁和大塊矸石碰砸支柱。

  14.如果發(fā)生支柱壓死,要先打好臨時支柱,然后用下底的方法回撤,不準用炮崩或用機械強行回撤。

  15.對單體液壓支柱要實行強制性檢修制,每8個月,回收的單體液壓支柱,必須全部升井到維修車間檢修,不得轉移到其它工作面繼續(xù)使用。

  16.維修車間應配備必要的設備和檢測儀器,經過檢修的單體液壓支柱必須做性能試驗。

  17.地面存放期超過三個月的新支柱或修復后的支柱,下井前應按照規(guī)定進行抽查;存放期超過一年的支柱應逐根進行試驗。

  18.暫時不用的支柱,應將支柱內腔乳化液放盡。

  二、設備配件備用及管理

  1.綜采隊根據實際必須備用一定數量的備用件和易損件。

  2.所備用的設備和配件,必須執(zhí)行掛牌管理。

  3.備用配件應擺放整齊,不得缺絲少墊,油量充足、絕緣良好、清潔衛(wèi)生,不得放置在潮濕、滴水的地方。否則,查出存在一項問題,對單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4.備用設備必須保持不缺絲少墊、擋板、密封圈、端蓋等齊全,衛(wèi)生整潔,并擺放整齊,不得放置在潮濕或滴水的地方。

  5.在生產使用過程中損壞的配件、設備,必須及時升井,一般在井下放置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6.對各班組在生產或運輸等過程中人為損壞的設備或配件,該單位應照價賠償,并接受處罰;必須及時向隊上匯報,并組織分析、追查責任。

  二、獎罰辦法

  1.根據使用設備數量,合理備用設備,每發(fā)現(xiàn)一次工作面過量儲備支護材料和配件的,給負責人罰款200元,累計計算。未及時回收工作面廢舊材料和配件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給負責人罰款200元,累計計算。

  2.工作面?zhèn)溆玫牟牧虾蛷U舊材料由當班跟班隊干部、班長負責管理,若發(fā)現(xiàn)亂扔亂放給當班跟班隊干部、驗收員各罰款200元。

  3.支護材料和備用件等設備必須掛牌管理,否則,對單位責任人和驗收員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100元。

  4.備用支護材料、設備和備用件必須完好,發(fā)現(xiàn)不合格一處,對單位責任人員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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