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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檢查組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09-27 10:25 來源:煤礦安全網 防爆 檢查 檢查組 制度

  1.組織機構

  組 長:設備辦主任

  副組長:機運隊隊長、設備辦副主任

  成 員:設備辦及各區(qū)隊具有防爆檢查證機電人員

  2.工作職責

  2.1、防爆檢查組是保證井下電氣安全的專業(yè)組織,為使其能正常開展工作,做到有職有權,該組設在機電辦辦,業(yè)務上由機電礦長直接領導。防爆檢查員要身體素質好,業(yè)務熟練,經過防爆原理、三大保護等專業(yè)培訓,具有合格證書。防爆檢查組要保持人員相對穩(wěn)定,該組人員調動要經過機電礦長批準。

  2.2、防爆檢查組應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和小型防爆電器的管理安全運行負全面責任,并對電氣管理組、電纜組和小型電器組的工作質量負責檢查、監(jiān)督,但不能兼任礦井口修理廠的防爆設備檢修后的質量驗收工作。

  2.3、防爆檢查組應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匯編》、《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對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的各項制度有檢查、監(jiān)督實施的權利和義務。

  2.4、由于防爆檢查組工作失職,不按期檢查防爆性能和不負責任造成失爆或發(fā)生事故,應由機電礦長負責追查防爆檢查組及負責人的責任。

  2.5、防爆檢查組應建立下列記錄:

  A.檢查隱患記錄,并將此記錄一式三份送礦調度室,礦安全辦及被檢查單位各一份。

  B.檢查隱患處理登記表。

  C.設備庫內存放的防爆設備及小型防爆電器的質量抽查情況記錄。

  D.全礦及辦、區(qū)的失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圖表。

  E.三大保護抽查情況的記錄。

  F.電纜檢查情況的記錄。

  G.有關會議記錄及有關文件和標準匯編。

  2.6、對全礦防爆設備狀態(tài)要實行旬分析,月總結,以書面報機電礦長。

  2.7、各各單位應設立防爆檢查員負責各單位內的相應工作,并有如下記錄:

  A. 本各單位防爆設備及小型防爆電器的記錄。

  B. 本各單位三大保護的整定記錄。

  C. 本各單位電纜檢查記錄(主要指手持式設備的電纜、移動設備的電纜)。

  工作標準:

  2.7.1、分工負責管理井下供電系統,對防爆設備和小型防爆電器、三大保護、高低壓電纜線路(包括通訊、信號、照明及控制線路)、電煤鉆綜合保護、局扇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及其他安全保護設施實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上述范圍存在的隱患,影響安全的問題,有權停止使用,并督促整改,認真填寫記錄,送交有關單位,重大問題立即向礦領導匯報。

  2.7.2、防爆檢查組應對電氣管理組、小型電器組和電纜組的工作質量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并將結果書面向機電礦長匯報。

  2.7.3、防爆檢查組成員應對井下所有的防爆設備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在自己專責范圍內與區(qū)隊兼職防爆檢查員密切合作。對高瓦斯、煤塵突出的地點每周檢查二次,其它地點每周檢查一次防爆性能,發(fā)現失爆或保護失靈等危及安全生產的情況,立即停止其運行,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2.7.4、監(jiān)督檢查分管單位的維護保養(yǎng)、定期測試、檢查維修等制度落實執(zhí)行情況,及時向機電礦長匯報。

  2.7.5、每月對本單位井下電氣安全情況做出小結,每季度總結一次,按時填報上級有關報表。

  2.7.6、負責對新到貨及檢修后的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的抽查,對不合格的產品追查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制止入井使用。

  2.7.7、參加采掘區(qū)隊設備的安裝質量驗收工作,制止不合格設備投入使用。

  2.7.8、對違反防爆設備管理制度而造成失爆或無保護運行的責任者,給予經濟制裁或提出處分的意見。

  2.7.9、監(jiān)督檢查供應部門購置的防爆設備的性能,其性能必須符合防爆規(guī)程的要求。

  2.7.10、對電纜選用、懸掛、防腐、接頭及三大保護等電氣安全措施實施監(jiān)督檢查,對違反制度和不及時處理隱患者,追查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處罰標準:

  2.7.10.1、參考《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匯編》、《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2.7.10.2、凡由防爆檢查小組發(fā)現一處失爆,對設備所屬單位罰款1000元。在礦組織的檢查中發(fā)現一處失爆的,對設備所屬單位罰款2000元。

  2.7.10.3、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應開具防爆電氣設備入井證并貼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包括防爆電動機、防爆開關、小型防爆電器),發(fā)現一臺不具備的罰款100元。

  2.7.10.4、各各單位應對所屬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編號管理,發(fā)現一臺未編號罰款100元。

  2.7.10.5、各種保護未整定,發(fā)現一臺罰款100元。

  2.7.10.6、每缺少一項記錄,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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