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應急值守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職責,礦屬各科室、各部門要把應急值守考勤納入單位應急管理工作范疇,完善制度,明確責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第二條應急值守工作原則:嚴謹高效、有情必報、快速反應、安全保密。
第三條應急值守啟動時期:重要節(jié)假日期間、重要敏感時期、上級確定的重點防護期、重大突發(fā)事件期間、其他特殊時期。
第四條應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強化應急值守工作的領導,保證值守期間都有領導坐守。
(二)嚴格堅守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脫崗,遇有特殊情況需臨時離開時,須請示領導同意,妥善安排。
(三)保持信息暢通,應急值守期間,帶班領導和值守工作人員要保證24小時通訊聯(lián)絡暢通,確保各類突發(fā)信息報告及時、處置及時,不得誤報、遲報、瞞報、漏報。
第五條應急值守人員職責:
(一)保持高度責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認真履行應急值守職責,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二)貫徹落實礦應急辦的指示精神,做好來文來電的收發(fā)、處置工作,及時完整填寫值班情況記錄。
(三)定時巡查有關重點要害部位、重要守護目標以及有關隱患源、可疑人物,確保安全。
(四)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動態(tài)信息,按照重要信息報告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礦應急辦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發(fā)生或收到突發(fā)事件情況信息,根據(jù)規(guī)定程序,及時向領導和礦應急辦及有關部門報告,并第一時間做出反應,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發(fā)揮臨時協(xié)調聯(lián)絡中樞作用。
(七)認真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