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執(zhí)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本單位保安工作,參與制定安全所需材料的經費計劃。
2.對處理安全生產隱患,提高抗災能力所需材料、資 金,應優(yōu)先重點提供。
3.對本部安全上所用材料、物資、經費必須用于安全工作,并做到及時領取、及時供應。
4.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本單位安全工作所使用材料、物資、經費情況。
5.合理分配工資、獎金,并及時公示上墻。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工資、獎金分配不合理,罰款200元。
2.安全生產經費領取、供應不及時,罰款100元。
3.未做好職工后勤工作,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