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花山礦實行安全包保責任制
攀煤花山礦實行安全包保責任制
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傳遞壓力,落實責任,強化管理,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實現(xiàn)后期安全生產決戰(zhàn)目標,近日,攀煤花山礦由礦級領導牽頭,對基層各生產和輔助單位實行安全包保責任制。
包保責任人對包保隊的安全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包保責任,不定期參加包保單位的班前會,及時協(xié)調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問題,及時與隊溝通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違者進行罰款處理。包保人員不定期深入井下現(xiàn)場,對所包保隊所負責范圍進行巡回檢查,對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落實整改,不能及時整改隱患,限期整改并復查,及時制止“三違”。總結分析被包保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等方面的問題,督促及時補充完善措施。督促包保單位加強“雙基”建設,搞好內業(yè)管理,協(xié)助包保單位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臺帳、記錄。包保責任人保證入井質量,每月下井次數(shù)不少于相關規(guī)定,認真督促、檢查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定期和不定期開展督察活動,檢查包保單位干部值班上崗、跟班情況,對不履職的干部進行通報,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否則進行罰款處理。并督促包保單位認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攀煤公司——花山煤礦:文作者:蔣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