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隊電機車充電工崗位責任制
運輸隊電機車充電工崗位責任制
1、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嚴禁電池過充或過放。
2、接班后仔細查看上班充電記錄,詢問交班人,對整流器及蓄電池組巡查一次,了解設備運行狀況和電池充電狀態(tài)。
3、仔細檢查整流器和電池組極性聯(lián)結是否正確,連接處是否松動或過熱,各儀表指示是否正確,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4、充電過程中,要注意觀察電壓、電流及電解液的溫度、比重變化,并做好記錄,如有故障應立即停電處理,不準帶故障充電。
5、電解液及放電終止電壓不足(容量不足)的電解液應及時甩掉,以防影響電池組的正常運行。
6、正常情況下充電不準間斷。
7、冒火應及時停電,將電池組拆開,甩掉后更換膠套。嚴禁用水滅火。
8、終止后靜止30分鐘,并將電池塞蓋好。
9、搞好衛(wèi)生,整理工具,并做好有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