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祥煤礦調度室生產管理制度
由于我礦目前處于礦井技改階段,生產管理的好壞關系到礦井轉型速度、礦井達標和整體效益的提高,為此特制定生產管理制度:
一、 各生產部室及區(qū)隊每天九點前必須向調度室匯報當天的值班人員,并嚴格執(zhí)行簽到掛牌制度,堅持在值班室二十四小時值班,不得空崗、脫崗。及時掌握本區(qū)內的安全生產情況,有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匯報。不簽到、掛牌一次罰款20元;空崗(電話無人接聽)一次罰主要領導50元,脫崗一次罰值班人員50元;有事需要短暫離開時,必須向調度室請假,必須有人代聽電話,否則一次無人接聽電話罰值班人員20元。
二、 各生產區(qū)隊的跟班隊長入井前必須到調度室簽到掛牌,并匯報當班出勤和當班的工作計劃,班中匯報生產進展情況,要求不低于兩次,班末匯報任務的完成情況,少匯報一次罰款20元。
三、 各采掘頭、面必須認真按班按日的組織生產,保質保量的完成礦下達的作業(yè)計劃。完不成當班任務的跟班隊長要到調度室說明原因;完不成全天任務的值班人員要到調度室分析,掘進進尺每欠0.1m,采煤每欠一節(jié)溜槽罰款30元。
四、 對生產影響的管理規(guī)定:礦井主運輸、供電、供水、供壓風及提升系統(tǒng),每影響一分鐘罰責任人5元;局部(頭面)每影響一分鐘罰款3元。當出現事故影響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匯報,一次不匯報罰款50元,匯報不及時罰款20元。
發(fā)祥煤礦調度室
200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