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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工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作者:佚名 2011-04-09 21:47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鍋爐工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查范圍:
⑴日常檢修工作,負責檢查、修理鍋爐附件,各部閥件及上水、鼓風、引風、出碴機等的機械部分。電器部分由電工負責維修。
⑵鍋爐停運、檢修,應由鍋爐檢修工組織檢查修理,并附全過程維修記錄備案。
2、維修:鍋爐維修工應對鍋爐的結(jié)構(gòu),使用明了,對輔件輔機的備用,結(jié)構(gòu)要清楚,才能擔負維修工作。
3、在運行期間,維修附件、閥件時,不準在壓力下修理(有控制閥的需關(guān)閉,方可進行修理),以防燙傷,在檢查、檢修各種輔機時要停止轉(zhuǎn)動。
4、停動期檢修必須有記錄,修好后要進行試壓、試運轉(zhuǎn)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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