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絞車司機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小絞車(指各種內齒輪絞車及滾筒軸直徑小于1.2m的運搬絞車)司機,必須經(jīng)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第2條 必須了解本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shù)、牽引能力及完好標準等,并會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yǎng)及故障處理。
第3條 必須了解該絞車斜巷的基本情況,如斜長、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甩車場)、支護方式、軌道狀況、安全設施配置、信號聯(lián)系方法、牽引長度及規(guī)定牽引車數(shù)等。
第4條 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制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長度、牽引車數(shù)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及坡度等)。
第5條 必須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并在斜巷上下口、中間水平車場等處安裝示警紅燈,由司機操縱,開車紅燈亮,停車紅燈滅。
第6條 必須穿工作服,扎緊袖口,精力集中,謹慎操作,不得擅自離崗,不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行車時不準與他人交談。
二、準備工作
第7條 檢查小絞車安裝地點(硐室),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瞭望,無雜亂異物。
第8條 檢查小絞車的安裝固定應平穩(wěn)牢固,穩(wěn)壓支柱底座墊木無松動腐朽。用地錨或混凝土基礎的小絞車要檢查地錨,基礎螺栓無松動、變位,目視查看滾筒中線是否與斜巷軌道中線(提升中線)一致,安裝在巷道一幫的絞車,其最突出部位應距軌道外側不小于400毫米。
第9條 檢查小絞車制動閘和工作閘(離合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余厚不得小于4毫米,銅或鋁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于2毫米,表面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桿螺栓及背冒、限位螺栓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施閘后,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40°即應閘死,閘把位置嚴禁低于水平線(其它小絞車閘的工作行程不得超過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應閘死)。
第10條 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無打結、無嚴重銹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繩端固定要牢固,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xiàn)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guī)定允許容繩量,繩徑符合要求。松繩至終點,滾筒上余繩不得少于3圈。保險繩直徑與主繩直經(jīng)應相同,并連接牢固。繩端連接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有可靠的護繩板。
第11條 檢查小絞車控制開關,操縱按紐、電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xiàn)象。信號必須聲光兼?zhèn)洌曇羟逦?,準確可靠。
第12條 試空車:可松開離合閘,壓緊制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xiàn)象。
第13條 通過以上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向上級匯報,處理好后方可開車。
三、起動
第14條 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后,首先應送上紅燈,向行人示警。閘緊制動閘,松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起動絞車空轉。
第15條 緩緩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緩松開制動閘把,使?jié)L筒慢轉,平穩(wěn)起動加速,最后壓緊離合閘,松開制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第16條 必須在護繩板后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面或滾筒前面(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第17條 下放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不準留有余繩,以免車過變坡點,突然加速崩斷鋼絲繩。
第18條 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第19條 如起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起動。
四、運行
第20條 小絞車運行當中,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如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第21條 注意小絞車各部運行情況,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后再運行:
1. 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2. 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松弛。
3. 穩(wěn)壓支柱有松動現(xiàn)象。
4. 有嚴重咬繩、爬繩現(xiàn)象。
5. 電機單相運轉或冒煙。
6. 突然斷電或有其它險情時。
第22條 司機應根據(jù)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根據(jù)斜巷的變化起伏,酌情掌握車速。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五、停車
第23條 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閘緊制動閘,同時逐漸松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后,閘緊制動閘,松開離合閘,停車,停電。
第24條 上提礦車,車過變坡點后,司機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第25條 正常停車后(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拉滅示警紅燈;司機需離崗時,必須切斷電源。
六、其它規(guī)定
第26條 嚴禁超載、超掛、蹬勾、扒車。
第27條 礦車掉道,禁止用小絞車硬拉復位。
第28條 如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應按專項措施執(zhí)行。